1. 現貨期權與期貨期權,遠期市場與期貨市場定義與區別
定義:
現貨期權:實際上就是一種到某特定時刻可以用特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的證券、商品、利率等投資工具。實際上現貨期權與期貨期權的差異在於交割物。現貨期權實際上到相關期權合約到期要行權時,交割物是現貨即實物。
期貨期權:即其交割物是一份期貨合約。
遠期市場:是指交易買賣合約格式不固定(一般是買賣雙方自行決定合約交易內容,有些情況下這種合約是金融機構幫客戶量身訂做的一份合約)的一個場外交易市場。
期貨市場:是指交易買賣合約完全格式化的一個場內交易市場。
區別:
(1)參與者不同。遠期一般為專業人士和大廠商,期貨則只要按規定繳存保證金,均可以參加;
(2)交易方式不同。遠期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並進行交易,期貨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由經紀商代理;
(3)交易內容不同。遠期交易可根據需要自得商訂,且要求履行,期貨則是標准化合約,易於轉讓,並非要求持有到期;
(4)交易場所不同。遠期為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場所,期貨則是場內交易,競爭激烈;
(5)交易清算不同。遠期原則上都在交割日進行現貨交割,期貨則不實行現貨交割,對未平倉頭寸,逐日結算保證金。
現貨和遠期市場在國內都是沒有正式形成的,期貨是正規的投資,並且已經很成熟。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任何投資建議!
2.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3. 期權的概念和分類
你好,期權(option),是一種選擇權,賦予期權買方以約定價格在約定時間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標的資產的權利,但並沒有必須購買或出售的義務。
從交易的角度看,購買期權合約的一方稱作買方(或多頭),而出售合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或空頭)。買方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期權的買方在該項期權規定的時間內擁有選擇買或不買、賣或不賣的權利,他可以實施該權利,也可以放棄該權利,而期權的賣方則只負有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從本質上看,期權是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期權買方為了得到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支付一定的對價,即權利金(premium)。
期權的分類:
提到期權,大家可能常常聽到認購期權、歐式期權、虛值期權等各種叫法,認為很復雜,其實這些只是對期權的不同分類。
從期權買方的權利內容來看,期權可以分為認購期權(call options)和認沽期權(put options)。
認購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將有權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但不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賣出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
認沽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有權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但不負有必須賣出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
按行權時間來看,可以分成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歐式期權只允許期權買方在到期日當天行使購買(如果是認購期權)或出售(如果是認沽期權)標的資產。
美式期權允許期權買方在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行使購買(如果是認購期權)或出售(如果是認沽期權)標的資產的權利。
按標的資產不同來看,期權可以分為個股期權、股指期權、利率期權、外匯期權和商品期權等。
其中,個股期權的標的資產是單只股票,期權買方在交付了權利金後取得在期權合約規定的行權日按照行權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一隻股票的權利。
按照行權價與標的資產價格的相關關系,期權可以分為實值期權、虛值期權和平值期權。
實值期權,也叫價內期權,是指行權價與標的資產的當前市場價格相比較為有利(即如果立即行權可以獲得相應收益)的期權。如果是認購期權,那麼行權價小於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實值期權;如果是認沽期權,那麼行權價大於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實值期權。
虛值期權,也叫價外期權,是指行權價與標的資產的當前市場價格相比較為不利(即如果立即行權將會導致虧損)的期權。如果是認購期權,那麼行權價大於現行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虛值期權;如果是認沽期權,那麼行權價小於現行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虛值期權。
平值期權,也叫價平期權,是指行權價與標的資產的當前市場價格一致的期權。
舉個例子來說,某ETF認購期權行權價格是2元,如果此時ETF的市場價格是2.5元,那麼這一認購期權就是實值期權;如果此時ETF的市場價格是1.5元,那麼這一期權是虛值期權;如果ETF的市場價格是2元,則期權為平值期權。
另外,按照交割方式不同,期權還可以分為實物交割型期權和現金交割型期權。實物交割是指在期權合約到期後,認購期權的權利方支付現金買入標的資產,認購期權的義務方收入現金賣出標的資產,或認沽期權的權利方賣出標的資產收入現金,認沽期權的義務方買入標的資產並支付現金。現金交割則是指期權買賣雙方按照結算價格以現金的形式支付價差,不涉及標的資產的轉讓。
4.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及兩者定義
期權是一種權利 可執行也可不執行
期貨作為一種協議,到期必須執行
5. 什麼是期權期權與期貨有何不同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指看漲期權)或出售(指看跌期權)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就是這種權利的交易。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 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6. 期權定義的理解和規定是什麼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是指買方向賣方支付期權費(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的權利,
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即期權買方擁有選擇是否行使買入或賣出的權利,而期權賣方都必須無條件服從買方的選擇並履行成交時的允諾)。
期權激勵是股權激勵的一種典型模式,指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報酬偏低、激勵不足的現象,在公司中進行的有關股票期權計劃的嘗試,以期能夠更好地激勵經營者、降低代理成本、改善治理結構。
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這些員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骨幹也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比如,授予高管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高管可以在某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顯然,當公司股票價格高於授予期權所指定的價格時,高管行使期權購買股票,可以通過在指定價格購買,市場價格賣出,從而獲利。
由此,高管都會有動力提高公司內在價值,從而提高公司股價,並可以從中獲得收益。
(6)期貨期權定義和特徵擴展閱讀: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
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
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7. 什麼叫期貨與期權啊
期貨與期權都是進行標准化和約的買賣,但是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即可能承擔風險也可能風險下收益,而期權的買方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不賦予權利,也就是說當買賣雙方以約定的價格成交時,買方到期有買進或不買進的權利,如果價格的走勢和自己事先預測的相同就買進,不同就可以不買,但是權利金要賠償給賣方
Trader711的期權交易平台讓你能夠加入成功金融投資者的行列。一小時後你就可以開始盈利,無論你先前是否有股票和資本市場交易的知識,或甚至這是你第一次體驗期權交易。不像傳統的金融交易,期權交易只需你預測標的資產在期滿前的時間段內的走向。期權的交易對象可以是股票、指數、外匯或者商品,收益是固定的,根據期滿結果,期權交易可帶來高至85收益。這樣的漲/跌交易有時可以開始和結束在一個小時之內。交易開戶的界面是非常友好和舒適的,幾分鍾之內你就可以開始購買期權和盈利了。盈利的可能性是無限的!
8.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期權與期貨存在相似之處,兩者都是基本的場內衍生品,並且都具有風險管理功能。期權 (Options) 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賦予其持有者在未來以一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標的資產的權利。期貨是一個金融衍生品,期貨與現貨相對,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但是期權與期貨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風險收益特徵、保證金制度和合約數量等方面有區別:1、權利與義務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對等。期貨買賣雙方都承擔了履約的義務,必須在到期日進行交割。而期權只有賣方承擔履約的義務,買方僅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通過買賣期權,投資者可將權利和義務進行分離,達到靈活投資和風險管理的目的。2、風險收益特徵期權與期貨的風險收益特徵不同,期權的收益與標的資產的收益是非線性關系,兩者不存在固定的比例關系;而期貨的收益與標的資產收益之間存在固定的比例關系。3、保證金制度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賣方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買方僅享有權利,所以不需要繳納保證金。而期貨買賣雙方都承擔履約的義務,因此雙方都需要繳納保證金。4、合約數量期權合約的數量遠多於期貨合約。期權每個合約月份上有不同行權價格的看漲和看跌期權多個合約,而期貨每個合約月份上只有一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