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瑞達期貨結算時提保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合約臨近交割月正常期貨公司都要提保。
⑵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2)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提保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⑶ 臨近交割日什麼情況會讓價格變化
交割日,有個概念叫交割日效應,所謂的「交割日效應」是指在某個股指期貨合約的交割日臨近時,參與期貨交易的多空雙方為了爭取到一個對自己有利的合約交割價,運用各種手段對期貨乃至現貨價格施加影響。特別是因為股指期貨合約按規定是以股票現貨指數為參照,通過現金進行交收,這樣在最後臨交割時,現貨指數對股指期貨就幾乎是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因此也就會有大資金進入現貨市場,導致股指大幅震盪,從而形成「交割日效應」來自fx678財經頻道。
⑷ 隨著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的臨近,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關系如何
2個價格回帖進 往往期貨高於現貨,所以往往都是期貨貼近現貨。
⑸ 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必須要進行實物交割嗎
必須交割。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
⑹ 期貨中的提高保證金是什麼
就是把保證金提高,比如正常情況下是10%保證金,如風險太大,交易所是可以提高保證金的,比如提到15%。
比如你買了1手螺紋鋼期貨,假設螺紋鋼現在4500一噸,1手10噸,那你1手的保證金就是4500*10*10%=4500,如交易所提高保證金,那麼保證金就變為:4500*10*15%=6750了。提高保證金的目的是為了防範風險。
⑺ 期貨公司會在什麼情況下調整保證金標准
期貨公司主要在以下幾種情況會臨時調高保證金:
1、品種漲跌停或者連續出現單邊市,交易所提高保證金,期貨公司同比例提高;
2、品種持倉量達到一定比例,交易所提高保證金;
3、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逐步提高保證金;
4、法定國家節假日,提高保證金。
⑻ 期貨合約到交割日忘記了平倉,會有什麼問題嗎
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8)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提保擴展閱讀:
在期貨交易中發生強行平倉的原因較多,譬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發生變化等。
而在規范的期貨市場上,最為常見的當屬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發生的強行平倉。具體而言,是指在客戶持倉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不足。
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貨公司的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者主動減倉,且市場行情仍朝持倉不利的方向發展時,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而強行平掉客戶部分或者全部倉位,將所得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⑼ 期貨交易中,隨著交割月份的臨近,期貨交易所會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如何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呢
所謂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實際上就是加大保證金比率的水平,由於期貨交易並不是足額保證金進行交易的,只是按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繳納保證金就可以進行交易,隨著交割月份的臨近,這個保證金比率的水平會被期貨交易所增加,如從原來的10%變成12%(一般合約到期要進行實物交割的比例會更高,如果是現金交割其比例會相對較低)。炒期貨並不一定是就是為了交割,大部分到期要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很多時候都會在到期前平倉的,最明顯就是商品期貨,原因是對於就算是套期保值的買方來說到期實物交割必須要到商品期貨倉庫提取實物,而這些倉庫並不一定是交通很便利或對於買方來說路途很遙遠運輸成本很高,故此也並不是一定要進行實物交割的。如國債期貨,由於存在轉換因子的問題,存在交割的債券其市場實際價值較低的問題,這樣也會讓期貨買方更傾向於到期交割前平倉。
交割違約的情況肯定是曾經出現過,近年較大的衍生產品違約是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案,當時2008年,香港交易所就在香港市場為其對相關期貨合約進行平倉(那時的新聞說港交所為此虧了以億元算的金額,實際虧了多少個億就不太記得了,好像是2個億),其平倉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期貨交易的相關保護基金,一般期貨交易在一般交易的情況下都會收取一定極少比例的相關保護基金費用,這主要是防止某一方違約時,交易所可以有足夠的資金對違約方的合約進行平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