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期貨的投機交易,主要是通過什麼方式進行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全世界的期貨交易所主要有: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倫敦期貨交易所。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外匯期貨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在具體運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Ⅱ 外匯期貨合約的什麼是外匯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Futures Contracts)
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的法律契約。該合約規定交易雙方各自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和傭金,並按照交易幣種、數量、交割月份與地點等買賣一定數量的外匯。在實踐中,交易雙方很少進行實際貨幣的交割,而是在到期前作反向操作使原有合約對沖掉。
Ⅲ 外匯期貨合約的人民幣計價外匯期貨合約
CME集團昨日宣布推出全新的人民幣計價外匯期貨合約。CME表示,為了滿足全球客戶對於人民幣計價產品的越來越大的需求,這些創新性的期貨合約將按銀行間(歐洲)條款報價,體現1美元兌換人民幣的數量。這些期貨產品遵守場外市場無本金交割遠期合約的規范,同時可降低交易所衍生品交易的對手風險。這些將在CME掛牌上市並受其規則與規章條例制約的新貨幣產品,將於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在CME國際貨幣市場(IMM)開始掛牌交易,並於2011年9月交割。
CME集團外匯產品董事總經理羅傑·盧瑟福(RogerRutherford)指出:「鑒於人民幣朝著可自由兌換的方向發展,而且人民幣在香港的離岸交易量也越來越大,CME集團開發了這些創新化的新人民幣期貨合約。我們此次所推出的新人民幣合約產品與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均密切相關,彰顯CME集團對於全球客戶的一貫承諾。我們相信此次新合約產品將延續我們在其他新興市場相似產品的成功,例如我們的俄羅斯盧布和巴西雷亞爾相關產品今年迄今的增長率分別達到了350%和450%。交易量和未平倉合約的顯著增長反映了我們的客戶對於降低新興市場產品信用風險的日益增加的需求,我們認為這些新的人民幣期貨產品為希望控制人民幣貨幣風險的客戶提供了同樣的益處。」
為了服務機構和零售市場,CME集團將推出完整的美元/人民幣合約及一個E-micro(小型電子)版本。這些新合約將成為CME集團於2006年6月推出的現有人民幣/美元期貨合約的一部分,在CMEGlobex進行交易,也可通過CMEClearPort用於大宗交易和期貨轉現貨。
CME集團提供一系列全球性的創新化產品,包括54種期貨和31種期權合約。2010年,CME的外匯交易量為日均930,000份合約,比2009年上升了49%,相當於名義價值日均1,200億美元。E-micro日均外匯交易量在2011年第一季度為6,900份合約以上,比去年同期上升了近109%。
Ⅳ 外匯期貨合約的內容有哪些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合約組成要素: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
H.交割時間
I.交割標准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什麼是外匯風險?它有哪些類型?
由於匯率變動致使外匯交易的一方,以及外匯資產持有者或負有債務的政府,企業或個人,有遭受經濟損失或喪失預期利益的可能性。
(1)交易風險。交易風險是指在運用外幣進行計價收付的交易中,經濟主體因外國貨幣和本國貨幣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損失回盈利的可能性.
(2)轉換風險。轉換風險又稱會計風險,指經濟主體對資產負債進行會計處理中,功能貨幣即交易貨幣(一般是海外分公司所在國貨幣)轉換成計賬貨幣(一般是總公司所在國貨幣)的過程中,因匯率變動而呈現賬面損失的可能.。
(3)經濟風險。經濟風險又稱經營風險,是指意料之外的匯率變動引起企業未來一定期間收益減少的一種潛在損失。
Ⅳ 外匯遠期合約與外匯期貨合約的異同點有哪些
1遠期外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刻(或時間)按現在確定的價格進行交易。2外匯期貨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標准化遠期交易,即交易雙方在集中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交易3二者的異同點是:遠期為非標准化,場外進行;期貨交易為標准化在場內進行。期貨交易多數情況下不進行實物交收,而是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交易或平倉了結。而遠期交易是通過交易獲取實物為目的。相同點是都是現在預定成交將來交割。
Ⅵ 外匯期貨合約的外匯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提供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做期貨,外匯基本上都是現貨,也就是24小時隨時買賣的,幹嘛去做期貨,還有交割期。
外匯基礎知識不明白的可以看下模擬欄目和,外匯基礎知識欄目。不明白技術問題可以追問
Ⅶ 外匯期貨最少買賣多少個合同
這個根據合約大小和資金大小計算得出,外匯因為我國管制不開放,建議迴避。國內期貨盤口,大的合約如股指期貨要10萬左右一手,小的如新上市的菜粕,不到2000元。
Ⅷ 關於外匯期貨合約提前賣出的問題
題一:
1.直接把這份期貨合約賣掉,賣給期交所或直接賣給下家,好處是成本降低或抵消,風險完全規避,壞處是完全丟掉了套利機會。
2. 買一份相同金額的反向期貨,三個月後買入合100萬美金的人民幣,壞處是成本增加,好處是規避了風險,但同時保留了匯差套利機會。
樓上的說法不正確。
不建議買現貨,首先買現貨不叫對沖,現貨是用來交割的,對於期貨的意義只在於避免期貨裸頭寸,以防期貨交割時你虧損違約。有保證金的前提下意義不大。
其次現貨成本高不說,根本就是把手上期貨頭寸的匯率風險轉移到現貨上。結果是多花了買期貨的錢,風險一點沒減少。
只有用期貨對沖現貨風險,沒有用現貨對沖期貨風險。
題二:
期權當然可以賣出,問題只在如果需求不足流動性差不一定能及時賣掉或著賣不到合理的價錢。
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的區別不在於買賣,而在於執行,美式期權可以提前執行。期權的執行和買賣是兩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