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遠期,期貨,期權,掉期的區別
遠期: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
期貨: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一定標准數量金融資產的標准化合約。
期權:賦予期權購買者在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掉期:將相同幣種,相等金額,方向相反,期限不同的兩筆或兩筆以上交易結合起來的行為。
Ⅱ 什麼是 遠期 互換 期貨 期權
遠期指市場交易主體在成交後,按照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一般在成交日後的3個營業日之後)按規定的日期交易的外匯交易。
互換又稱「掉期」,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一定期限內,按約定的本金額和利率(貨幣),相互交換不同的貨幣(利率)。常用的有貨幣互換和利率互換。
期貨,一般指期貨合約,就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 是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
期權,就是對未來的一種選擇權利。當未來價格對您有利時,您就執行權利;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
Ⅲ 遠期合約,互換,期貨,期權
從交易方法上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分屬遠期、互換、期貨和期權。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7年7月發布的定義,衍生工具是一種金融合約,包括遠期合約、互換合約、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作為基礎標的物的資產或指數。
金融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
金融互換,是指交易雙方按照事前約定的規則在未來互相交換現金流的合約。
一、金融遠期合約的分類和特點
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金融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和遠期股票合約。
遠期利率協議是買賣雙方同意在未來一定時間(清算日),以商定的名義本金和期限為基礎,由一方將協定利率與參照利率之間差額的貼現額度付給另一方的協議。
遠期外匯合約是指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遠期匯率買賣一定金額的某種外匯的合約。
遠期股票合約是指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價格交付一定數量單只股票或股票組合的協議。
金融遠期合約作為場外交易的衍生工具與場內交易的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比較具有以下特徵:
1.金融遠期合約是通過現代化通訊方式在場外進行的,由銀行給出雙向標價,直接在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
2.金融遠期合約交易雙方互相認識,而且每一筆交易都是雙方直接見面,交易意味著接受參加者的對應風險。
3.金融遠期合約交易不需要保證金,劉方風險通過變化雙方的遠期價格差異來承組。金融遠期合約大部分交易都導致交割。
4.金融遠期合約的金額和到期日都是靈活的,有時只對合約金額最小額度做出規定,到期日經常超過期貨的到期日。
二、金融互換的含義及交易產生的條件
金融互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定現金流的金融合約。金融互換主要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含同時具備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特徵的交叉貨幣互換)。典型的金融互換交易合約上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交易雙方、合約名義金額、互換的貨幣、互換的利率、合約到期日、互換價格、權利義務、價差、中介費用等。
互換的一大特點是:它是一種按需定製的交易方式。互換的雙方既可以選擇交易額的大小,也可以選擇期限的長短。
金融互換市場交易的主體一般由互換經紀商、互換交易商和直接用戶構成。
互換交易是利用交易雙方在籌資成本上的比較優勢而進行的。具體而言,互換產生的條件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
1. 交易雙方對對方的資產或負債均有需求。
2. 雙方在這兩種資產或負債上存在比較優勢。
三、金融期貨市場與金融遠期市場的區別
首先,金融期貨市場是有組織的市場,一般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是一種有形的市場。遠期交易市場大多是通過銀行及經紀人進行,一般無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時間,是一種無形的市場,主要通過現代的通訊設施網路進行交易。
其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一種有嚴密規章和程序的市場,金融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制定的規則下,以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進行,有嚴格的保證金制度。交易實際上是在交易所的「清算中心」進行。遠期市場交易缺乏一套正式、嚴密的規章,遠期合約是按照交易雙方的需要制訂的,並且是參加者直接達成的協議,買者有可能要求提前進行交割。
再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交易更為標准化、規范化的市場。交易的金融商品是標准化的,其價格、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均質性、不變性和標准性;交易單位是規范化的,期貨交易所都採用較大的整數,不能有餘數;交割期限是規格化的;買賣價格的形成是公開化的,是在交易所內採取公開拍賣的方式決定成交價格。
四、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套期保值的原則
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又稱股指期貨)是以反映股票價格水平的股票指數為基礎資產的期貨交易合約。
在未來股市的走勢無法把握的情況下,為防止股價波動的風險,可以通過出售或購買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來保值。股票指數套期保值的原則是:股票持有者若要避免或減少股價下跌造成的損失,應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指數期貨,即做空頭,假使股價如預期那樣下跌,空頭所獲利潤可用於彌補持有的股票資產因行市下跌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投資者想購買某種股票,卻又因一時資金不足無法購買,那麼他可以先用較少的資金在期貨市場買人指數期貨,即做多頭,若股價指數上漲,則多頭所獲利潤可用於抵補當時未購買股票所發生的損失。
五、金融期貨市場的功能
1.套期保值,轉移風險。
利用金融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轉移風險,主要是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期貨市場上買賣金融證券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擁有或將來擁有的資產、負債予以保值。
2.投機牟利,承擔風險,潤滑市場。
金融行情的變化,使投機者可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投機活動,通過保證金交易在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牟取巨額利潤,同時也承擔巨大的風險。期貨市場上的投機活動,既有助長價格波動的作用,同時也有潤滑市場及造市、穩定市場的作用。
3.使供求機制、價格機制、效率機制及風險機制的調節功能得到進一步的體現和發揮。
期貨市場上的價格是由雙方公開競爭決定的,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代表了所有市場參加者對於未來行情的綜合預期。交易成交的價格,可以說是一個真正反映雙方意見、需要和預測的價格;它是市場參與者對當前及未來資金供求、某些金融商品供求、價格變化趨勢、風險程度及收益水平的綜合判斷,是生產者和投資者進行生產和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是確定合理生產、投資及價格的依據,從而也是調節資源分配的重要依據。
六、金融期權的種類
1.按期權權利性質劃分,期權可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看漲期權(call option)是指賦予期權的買方在預先規定的時間以執行價格從期權賣方手中買入一定數量的金融工具權利的合同。為取得這種買的權利,期權購買者需要在購買期權時支付給期權出售者一定的期權費。
看跌期權(put option)是指期權購買者擁有一種權利,在預先規定的時間以敲定價格向期權出售者賣出規定的金融工具。為取得這種賣的權利,期權購買者需要在購買期權時支付給期權出售者一定的期權費。
2.按期權到期日劃分,期權可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持有者只有在期權到期日才能執行期權。
美式期權則允許期權持有者在期權到期日前的任何時間執行期權。
3.按敲定價格與標的資產市場價格的關系不同,期權可分為價內期權、平價期權和價外期權。
價內期權(in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具有正的現金流(這里不考慮期權費因素),該期權具有內在價值。
價上期權(at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的現金流為零。
價外期權(out of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具有負的現金流。
4.按交易場所劃分,期權可分為交易所交易期權和場外交易期權。
交易所交易期權是指標准化的期權合約,它有固定的數量,在交易所以正規的方式進行交易。
場外期權也叫櫃台式期權,是指期權的出賣者為滿足某一購買者特定的需求而產生的,它在買賣雙方之間直接以電話等方式達成交易。
5.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期權可以分為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
現貨期權是指以各種金融工具本身作為期權合約之標的物的期權。
期貨期權是指以各種金融期貨合約作為期權合約之標的物的期權。
金融期貨,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交割月份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它與遠期合約的主要區別是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合約。
金融期權合約的買方享有在未來一定時期按照敲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金融產品的權利,而賣方則有義務屆時向買方履行交付義務。
Ⅳ 互換與期權期貨在收益方面的區別
金融 衍生工具是指價值依賴於原生性金融工具的一類金融產品。
按合約類型的標准分類:遠期、期貨 、期權、互換。
1. 遠期合約(forwards):指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起按約定的價格買賣約定數量的數量的相關資產。
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 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 保險 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2. 期貨合約 (futures):也是指交易雙方按約定價格在未來某一期間完成特定資產交易行為的一種方式。
期貨合同是標准化的在交易所交易,遠期一般是OTC市場非標准化合同,且合同中也不註明保證金。主要區別是場內和場外;還有一個是期貨有盯市 marking to market, 保證金交易。二者的定價原理和公式也有所不同。
交易所充當中間人角色,即買入和賣出的人都是和交易所做交易。
特點:T+0交易;標准化合約;保證金制度(杠桿效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可賣空;強行平倉制度。
3. 期權合約(options):指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時間或時期內,按照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資產,也可以根據需要放棄行使這一權利。為了取得這一權利,期權合約的買方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費用,即期權費。
期
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
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
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
會買進看跌期權。
期權合約都包括四個特別的項目:標的資產、期權行使價、數量和行使時限。
4.
互換合約(swaps):也譯為掉期或調期,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合約有效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名義本金額為依據,按約定的支付率( 利率 、股票
指數收益率)相互交換支付的約定。例如,債務
人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利率走勢,將其自身的浮動利率債務轉換成固定利率債務,或將固定利率債務轉換成浮動利率債務的操作。這又稱為利率互換。
Ⅳ 遠期合約和互換合約
從交易方法上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分屬遠期、互換、期貨和期權。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7年7月發布的定義,衍生工具是一種金融合約,包括遠期合約、互換合約、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作為基礎標的物的資產或指數。
金融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
金融互換,是指交易雙方按照事前約定的規則在未來互相交換現金流的合約。
一、金融遠期合約的分類和特點。
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金融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和遠期股票合約。遠期利率協議是買賣雙方同意在未來一定時間(清算日),以商定的名義本金和期限為基礎,由一方將協定利率與參照利率之間差額的貼現額度付給另一方的協議。
遠期外匯合約是指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遠期匯率買賣一定金額的某種外匯的合約。遠期股票合約是指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價格交付一定數量單只股票或股票組合的協議。金融遠期合約作為場外交易的衍生工具與場內交易的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比較具有以下特徵:
1、金融遠期合約是通過現代化通訊方式在場外進行的,由銀行給出雙向標價,直接在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
2、金融遠期合約交易雙方互相認識,而且每一筆交易都是雙方直接見面,交易意味著接受參加者的對應風險。
3、金融遠期合約交易不需要保證金,劉方風險通過變化雙方的遠期價格差異來承組。金融遠期合約大部分交易都導致交割。
4、金融遠期合約的金額和到期日都是靈活的,有時只對合約金額最小額度做出規定,到期日經常超過期貨的到期日。
二、金融互換的含義及交易產生的條件。
金融互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定現金流的金融合約。金融互換主要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含同時具備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特徵的交叉貨幣互換)。
典型的金融互換交易合約上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交易雙方、合約名義金額、互換的貨幣、互換的利率、合約到期日、互換價格、權利義務、價差、中介費用等。
互換的一大特點是:它是一種按需定製的交易方式。互換的雙方既可以選擇交易額的大小,也可以選擇期限的長短。
互換交易是利用交易雙方在籌資成本上的比較優勢而進行的。具體而言,互換產生的條件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
1、 交易雙方對對方的資產或負債均有需求。
2、 雙方在這兩種資產或負債上存在比較優勢。
三、金融期貨市場與金融遠期市場的區別
首先,金融期貨市場是有組織的市場,一般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是一種有形的市場。遠期交易市場大多是通過銀行及經紀人進行,一般無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時間,是一種無形的市場,主要通過現代的通訊設施網路進行交易。
其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一種有嚴密規章和程序的市場,金融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制定的規則下,以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進行,有嚴格的保證金制度。交易實際上是在交易所的「清算中心」進行。
遠期市場交易缺乏一套正式、嚴密的規章,遠期合約是按照交易雙方的需要制訂的,並且是參加者直接達成的協議,買者有可能要求提前進行交割。
再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交易更為標准化、規范化的市場。交易的金融商品是標准化的,其價格、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均質性、不變性和標准性;交易單位是規范化的,期貨交易所都採用較大的整數,不能有餘數;交割期限是規格化的。
四、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套期保值的原則。
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又稱股指期貨)是以反映股票價格水平的股票指數為基礎資產的期貨交易合約。
在未來股市的走勢無法把握的情況下,為防止股價波動的風險,可以通過出售或購買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來保值。股票指數套期保值的原則是:股票持有者若要避免或減少股價下跌造成的損失,應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指數期貨,即做空頭,假使股價如預期那樣下跌,空頭所獲利潤可用於彌補持有的股票資產因行市下跌而引起的損失。
Ⅵ 論述 遠期 期貨 互換 期權之間的關系
從交易方法上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分屬遠期、互換、期貨和期權。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7年7月發布的定義,衍生工具是一種金融合約,包括遠期合約、互換合約、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作為基礎標的物的資產或指數。
金融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
金融互換,是指交易雙方按照事前約定的規則在未來互相交換現金流的合約。
一、金融遠期合約的分類和特點
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金融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和遠期股票合約。
遠期利率協議是買賣雙方同意在未來一定時間(清算日),以商定的名義本金和期限為基礎,由一方將協定利率與參照利率之間差額的貼現額度付給另一方的協議。
遠期外匯合約是指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遠期匯率買賣一定金額的某種外匯的合約。
遠期股票合約是指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價格交付一定數量單只股票或股票組合的協議。
金融遠期合約作為場外交易的衍生工具與場內交易的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比較具有以下特徵:
1.金融遠期合約是通過現代化通訊方式在場外進行的,由銀行給出雙向標價,直接在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
2.金融遠期合約交易雙方互相認識,而且每一筆交易都是雙方直接見面,交易意味著接受參加者的對應風險。
3.金融遠期合約交易不需要保證金,劉方風險通過變化雙方的遠期價格差異來承組。金融遠期合約大部分交易都導致交割。
4.金融遠期合約的金額和到期日都是靈活的,有時只對合約金額最小額度做出規定,到期日經常超過期貨的到期日。
二、金融互換的含義及交易產生的條件
金融互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定現金流的金融合約。金融互換主要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含同時具備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特徵的交叉貨幣互換)。典型的金融互換交易合約上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交易雙方、合約名義金額、互換的貨幣、互換的利率、合約到期日、互換價格、權利義務、價差、中介費用等。
互換的一大特點是:它是一種按需定製的交易方式。互換的雙方既可以選擇交易額的大小,也可以選擇期限的長短。
金融互換市場交易的主體一般由互換經紀商、互換交易商和直接用戶構成。
互換交易是利用交易雙方在籌資成本上的比較優勢而進行的。具體而言,互換產生的條件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
1. 交易雙方對對方的資產或負債均有需求。
2. 雙方在這兩種資產或負債上存在比較優勢。
三、金融期貨市場與金融遠期市場的區別
首先,金融期貨市場是有組織的市場,一般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是一種有形的市場。遠期交易市場大多是通過銀行及經紀人進行,一般無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時間,是一種無形的市場,主要通過現代的通訊設施網路進行交易。
其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一種有嚴密規章和程序的市場,金融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制定的規則下,以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進行,有嚴格的保證金制度。交易實際上是在交易所的「清算中心」進行。遠期市場交易缺乏一套正式、嚴密的規章,遠期合約是按照交易雙方的需要制訂的,並且是參加者直接達成的協議,買者有可能要求提前進行交割。
再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交易更為標准化、規范化的市場。交易的金融商品是標准化的,其價格、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均質性、不變性和標准性;交易單位是規范化的,期貨交易所都採用較大的整數,不能有餘數;交割期限是規格化的;買賣價格的形成是公開化的,是在交易所內採取公開拍賣的方式決定成交價格。
四、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套期保值的原則
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又稱股指期貨)是以反映股票價格水平的股票指數為基礎資產的期貨交易合約。
在未來股市的走勢無法把握的情況下,為防止股價波動的風險,可以通過出售或購買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來保值。股票指數套期保值的原則是:股票持有者若要避免或減少股價下跌造成的損失,應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指數期貨,即做空頭,假使股價如預期那樣下跌,空頭所獲利潤可用於彌補持有的股票資產因行市下跌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投資者想購買某種股票,卻又因一時資金不足無法購買,那麼他可以先用較少的資金在期貨市場買人指數期貨,即做多頭,若股價指數上漲,則多頭所獲利潤可用於抵補當時未購買股票所發生的損失。
五、金融期貨市場的功能
1.套期保值,轉移風險。
利用金融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轉移風險,主要是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期貨市場上買賣金融證券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擁有或將來擁有的資產、負債予以保值。
2.投機牟利,承擔風險,潤滑市場。
金融行情的變化,使投機者可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投機活動,通過保證金交易在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牟取巨額利潤,同時也承擔巨大的風險。期貨市場上的投機活動,既有助長價格波動的作用,同時也有潤滑市場及造市、穩定市場的作用。
3.使供求機制、價格機制、效率機制及風險機制的調節功能得到進一步的體現和發揮。
期貨市場上的價格是由雙方公開競爭決定的,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代表了所有市場參加者對於未來行情的綜合預期。交易成交的價格,可以說是一個真正反映雙方意見、需要和預測的價格;它是市場參與者對當前及未來資金供求、某些金融商品供求、價格變化趨勢、風險程度及收益水平的綜合判斷,是生產者和投資者進行生產和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是確定合理生產、投資及價格的依據,從而也是調節資源分配的重要依據。
六、金融期權的種類
1.按期權權利性質劃分,期權可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看漲期權(call option)是指賦予期權的買方在預先規定的時間以執行價格從期權賣方手中買入一定數量的金融工具權利的合同。為取得這種買的權利,期權購買者需要在購買期權時支付給期權出售者一定的期權費。
看跌期權(put option)是指期權購買者擁有一種權利,在預先規定的時間以敲定價格向期權出售者賣出規定的金融工具。為取得這種賣的權利,期權購買者需要在購買期權時支付給期權出售者一定的期權費。
2.按期權到期日劃分,期權可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持有者只有在期權到期日才能執行期權。
美式期權則允許期權持有者在期權到期日前的任何時間執行期權。
3.按敲定價格與標的資產市場價格的關系不同,期權可分為價內期權、平價期權和價外期權。
價內期權(in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具有正的現金流(這里不考慮期權費因素),該期權具有內在價值。
價上期權(at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的現金流為零。
價外期權(out of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具有負的現金流。
4.按交易場所劃分,期權可分為交易所交易期權和場外交易期權。
交易所交易期權是指標准化的期權合約,它有固定的數量,在交易所以正規的方式進行交易。
場外期權也叫櫃台式期權,是指期權的出賣者為滿足某一購買者特定的需求而產生的,它在買賣雙方之間直接以電話等方式達成交易。
5.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期權可以分為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
現貨期權是指以各種金融工具本身作為期權合約之標的物的期權。
期貨期權是指以各種金融期貨合約作為期權合約之標的物的期權。
金融期貨,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交割月份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它與遠期合約的主要區別是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合約。
金融期權合約的買方享有在未來一定時期按照敲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金融產品的權利,而賣方則有義務屆時向買方履行交付義務。
Ⅶ 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四種工具各有什麼特點在風險管理中如何應用
在金融工具當中面臨的形式是兩種,一種是遠期,還有一種是保險。實際上人民幣的期權就是一種保險,期權當中只需要交一筆保險費,就可以保證最低收入,可以鎖定最高的支付成本。人民幣期權要付出一點代價,要支付期權費,就像家裡買房子支付保險費一樣。在我們運用工具的時候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的區分,所有的金融工具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叫原生工具,一類叫衍生工具。我為什麼講這些東西呢?事實上我們現在面臨的匯率風險,是原生工具的價格波動。所謂原生價格是指它的影響受到成千上萬因素的影響,不是一兩個因素的影響,比如匯率或者利率很難用一個統計模型事先預測,如果我們能夠預測匯率,而且達到 95%的准確度,那什麼工作都不需要做了,但是這個世界上沒有誰通過預測價格成功,只有一個巴菲特預測股票的價格做投資組合賺到錢,其他人很難。即便是索羅斯現在也虧的很厲害,所以證明原生價格很難預測。我們現在研究的股票價格、匯率、石油價格、金屬和煤炭全部都是原生價格很難預測准確,這樣我們就需要另外一個工具去規避它的風險,而且用高效的方法,這就是衍生品。遠期、期貨、期權、互換,這四種實際上只有兩類,一類是用遠期、期貨和互換,這三種實際上是一類。遠期和期貨只是兩個市場交易,都是今天決定未來的交易價格,只是市場不同。互換也是兩個遠期現金流的互換,本質是一類的。只有期權跟他們不一樣,期權是保險,整個的衍生工具基本上是兩類,一個是遠期,一個是期權。有了一個原生工具,一個衍生工具,就可以組合其他的金融產品,就是現在的商業銀行做的大量的結構性的產品,它不是純粹的金融工具是組合的金融工具。
Ⅷ 金融遠期、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怎麼區別
金融遠期,是一種合約,就是金融遠期合約。注意,它不是一種交易行為。
金融遠期合約是最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它是交易雙方在場外市場上通過協商,按約定價格在約定的未來日期(交割日)買賣某種標的金融資產的合約。
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雙方在金融市場上,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具有約束力的標准化合約。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一般分為三類,貨幣期貨、利率期貨和指數期貨。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中的一種,具有期貨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利率等。金融期貨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市場,目前,金融期貨在許多方面已經走在商品期貨的前面,占整個期貨市場交易量的80%,成為西方金融創新成功的例證。
金融期權(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約,是以期權為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期權交易的合約。具體地說,其購買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費用後,就獲得了能在規定期限內以某一特定價格向出售者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貨合約的權利。 金融期權是賦予其購買者在規定期限內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協議價格Striking Price)或執行價格(Exercise Price)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某種金融資產(潛含金融資產 Underlying Financial Assets,或標的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金融互換是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商定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
Ⅸ 舉例說明遠期.期貨.期權.互換是怎樣規避風險的大神們幫幫忙
你去搜搜啊 很多案例 相比來說,遠期和期貨有點類似,期權套期保值的種類和層次更復雜些
Ⅹ 證券中說到的遠期 期貨 互換 期權是什麼意思 希望有個滿意的答復
1. 遠期合約(forwards):指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起按約定的價格買賣約定數量的數量的相關資產。
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 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保險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2. 期貨合約(futures):也是指交易雙方按約定價格在未來某一期間完成特定資產交易行為的一種方式。
期貨合同是標准化的在交易所交易,遠期一般是OTC市場非標准化合同,且合同中也不註明保證金。主要區別是場內和場外;還有一個是期貨有盯市 marking to market, 保證金交易。二者的定價原理和公式也有所不同。
交易所充當中間人角色,即買入和賣出的人都是和交易所做交易。
特點:T+0交易;標准化合約;保證金制度(杠桿效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可賣空;強行平倉制度。
3. 期權合約(options):指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時間或時期內,按照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資產,也可以根據需要放棄行使這一權利。為了取得這一權利,期權合約的買方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費用,即期權費。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期權合約都包括四個特別的項目:標的資產、期權行使價、數量和行使時限。
4. 互換合約(swaps):也譯為掉期或調期,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合約有效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名義本金額為依據,按約定的支付率(利率、股票指數收益率)相互交換支付的約定。例如,債務人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利率走勢,將其自身的浮動利率債務轉換成固定利率債務,或將固定利率債務轉換成浮動利率債務的操作。這又稱為利率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