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啥是二氧化碳交易
溫室氣體作為商品交易是個新鮮事物,但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場的交易方式仍主要以傳統期貨交易方式進行。在貿易項下二氧化碳交易市場上,排放許可權就是商品,這種交易實際上是一個遠期商品期貨交易合約;在項目二氧化碳交易市場上,減排量或減排單位相當於常規的出口商品,可直接轉讓銷售合同。
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場中的買家主要分為五類:國際多邊援助機構受各國或地區委託所設立的二氧化碳基金;大型排放行業,包括電力、建築、鋼鐵業等;金融機構所設立的贏利性投資碳基金;政府雙邊合作二氧化碳基金,如西班牙、義大利、荷蘭等,由政府直接出面與發展中國家展開雙邊合作獲得二氧化碳減排量;此外,還包括一些自願進行減排的基金或個人。
二氧化碳交易市場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交易規則和程序。聯合履行機制產生的減排單位因成本較高,交易量很小;歐盟排放許可權在第一階段因各國制訂的額度比較寬松而導致供大於求,價格一度跌近於零;而清潔發展機制產生的核證減排量因價格優勢而備受青睞,在2005年及 2006年佔到了項目二氧化碳交易市場的90%。清潔發展機制是一項雙贏的機制,一方面發展中國家可以獲得資金和技術,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可大幅度降低其在國內實現減排所需的高額成本,從而降低全球為減排溫室氣體而付出的總體經濟成本,如目前英國工業企業在本國減排成本很高,估計1噸至少都要花費20至30 歐元,但若在發展中國家購買,價格則只有7至10歐元。
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實施過程需要有不同專業機構的參與和協助。這些專業機構可為項目企業提供現有政策法規和企業內部財務情況分析,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按照規定,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官方機構「國際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的預注冊階段,需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所有項目的申報資料加以核實,並出具結論性報告。這些申報資料和文件包括項目設計文件、監測方案和基準線研究等。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成本費取決於工作量及項目規模,大約為2.5萬至25萬美元不等,其中包括了項目核實服務費1.5萬至2.5萬美元,項目注冊費5000至30000美元,具體費用由聯合國相關機構確定。
二氧化碳交易給企業資產負債表引入了兩個嶄新的概念:「碳資產」和「碳債務」,其單位是碳信用,一個碳信用等於1噸二氧化碳當量。碳資產是一個企業獲得的額外收益,不是貸款,是可以出售的資產,同時還具有可儲備性;碳資產的價格隨行就市,有漲有跌;除此之外,它還有無形價值,有利於提升項目企業的公共形象,獲得無形的社會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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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場的形成
全球碳交易市場由氣候變化及相關應對政策催生而來。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通過了《京都議定書》,36個工業化國家承諾2008年至2012年將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在1990年的排放水平上減少5%。其中歐盟國家平均減8%;日本、加拿大減6%。
在總體減排目標下,由於各國具體經濟技術和能源結構存在差異,因而歐盟各成員國協議減排指標也不盡相同,如盧森堡、希臘和德國的減排目標超過20%,西班牙和英國的削減目標分別是15%和12.5%。上述規定具有國際法約束力,達不到減排目標的國家將面臨懲罰,其2012年後的減排義務將增加1?3倍。與此同時,歐盟還規定,2005年至2007年間的第一階段內若有關企業排放超標,超額部分將按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罰款40歐元。在2008年至2012年的第二階段內,處罰標准將提高到每噸二氧化碳當量100歐元。
倫敦國際金融服務局經濟研究部主任鄧肯·麥肯錫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考慮到發達國家一些能耗大的企業,如鋼鐵和發電廠的減排壓力過大,加之大氣層為全球共同擁有,所以任何地方的減排對大氣層產生的整體效果都是一樣的,因此《京都議定書》採取了靈活的減排機制,規定如果一國在本國境內完成減排義務有困難,則可通過貿易或項目投資合作方式,幫助其他國家實現減排,從而履行自己的減排義務。
《京都議定書》規定的靈活減排機制主要有聯合履行機制、清潔發展機制和排放貿易機制。聯合履行機制是指發達國家通過項目合作實現的減排單位,可以跨界轉讓,但轉讓方必須在自身允許排放配額上扣減相應的轉讓額度。清潔發展機制是指發達國家以資金和技術與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合作,其實現的「核證減排量」,可計入發達國家完成減排承諾。排放貿易機制是指發達國家之間,一國可將其超額減排的指標,以貿易的方式轉讓給他國,同時轉讓方必須在自身允許排放配額上扣減相應的轉讓額度。聯合履行機制和清潔發展機制的實施催生了項目碳交易市場,排放貿易機制則促成了貿易項下的碳交易市場。
碳交易市場所交易的商品按性質可分為四種,即《京都議定書》的認定排碳額、清潔發展機制產生的核證減排量、聯合履行機制產生的減排單位、歐盟排放許可權。碳交易並非僅指二氧化碳,《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其他5種溫室氣體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都可以摺合成二氧化碳當量,以方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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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場前景廣闊
近年來,有關二氧化碳交易的報道經常見諸報端,無論人們對二氧化碳交易了解於否,它的市場前景都將非常廣闊。
隨 眾多新興發展中國家經濟的日益膨脹和這些國家對於化石能源使用的不斷提高,由此而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成了全球所關注的焦點,一個國家的能耗以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多少,成為衡量這個國家經濟發展是否「健康」的重要標准。不過很不幸的是,在眾多發展中國家,其中包括中國以及印度這樣的國家,由於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對能源的硬性需求,造成了不可避免的環境破壞,盡管發達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非常多,但是其工業化發展已日趨成熟,且隨著技能減排技術和觀念的推廣,發達國家的碳排放正保持在一個相對平穩的水準,甚至出現了碳排放減少的情況.
環球能源網認為,發達國家已經有足夠的能力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一個相對穩定的水準裏,而發展中國家由於工業化水準還不成熟,甚至處於剛起步階段,因此對於碳排放的控制無論是從技術上,還是從觀念上都要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這樣的落差為碳權交易市場的建立提供了一個有利的條件,一方面發展中國家需要發達國家的減排技術,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可以通過出售先進的技術以換取碳權,這樣做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國內實現減排所需的高昂費用,最終可以加快減緩全球氣候變化的行動步伐。
如今全球各地的碳權交易中心紛紛建立起來,在澳大利亞氣候交易所裏,如今碳交易的價格已經達到了8.60美元/噸。而在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也是是全球第一個也是北美地區唯一自願性參與溫室氣體減排量交易並對減排量承擔法律約束力的先驅組織和市場交易平台。環球能源網認為,澳大利亞和美國並未參加《京都議定書》,但是他們建立起來的碳權交易平台卻很好地完成了減排的任務,盡管建立碳權交易市場的初衷更多的是為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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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二氧化碳交易所
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科技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共同開發的「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中國清潔發展機制開發合作項目」在京啟動。
據了解,上述項目總投資170萬美元,將在新疆、青海等12個省進行試點。通過試點,除了幫助西部欠發達地區邁出「綠色投資」第一步,同時還有望為在中國擴大二氧化碳市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供能力建設和政策建議。
「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已獲批
在昨日舉行的啟動儀式上,財政部國際合作司副司長巨奎林透露說,國務院已於近日正式批准設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如果運行順利,該基金有望於今年2月底或3月初正式開始運營。
據了解,這個單獨管理、獨立運營,旨在支持與氣候有關項目開發的基金,來源將包括國際合作方面的資金、從中國二氧化碳交易收入中獲得的收益,以及直接來自政府方面的投入。
二氧化碳基金項目協調員李高此間特別強調說,該基金所支持的項目與一般「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最大的不同在於,它將更加關注通過項目實現的社會效益。他說,「那些有助於幫助減少貧困、促進西部地區的就業,以及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項目,將優先獲得支持。」
「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浮出水面
聯合國系統駐華協調代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駐華代表馬和勵(Khalid Malik)在出席昨天的啟動儀式時,並未發表帶有實質內容的講話。但據某知名境外媒體昨日的報道說,這位官員之前曾透露了一個重要消息——中國和聯合國正致力於在北京成立一家二氧化碳交易所。
雖然上述報道沒有指出醞釀中的交易所的確切名稱,但是可以預見的是,該「交易所」建成後,勢必使得北京成為全球數十億美元「二氧化碳排放信用」交易的又一個重要中心。
記者在隨後向有關方面證實過程中了解到,聯合國與中國聯合籌劃建設的「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確實正漸現雛形。世界銀行中國代表處的一位專家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表示,他此前就已得知上述意向,而且認為該項目「已經到了即將付諸行動的階段」。
空間巨大 中國主動出擊
知情人士披露,合建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是國家科技部、國家發改委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就「二氧化碳排放信用」達成的一項重要的合作意向。知情者稱,馬和勵本人還就此表示,「希望這一項目今年就能啟動,越快越好。」
值得說明的是,盡管目前歐洲已有幾家二氧化碳交易所,美國的芝加哥也有一家,但市場仍很零散,許多二氧化碳排放交易是在交易所外通過經紀人或是在公司之間完成的。
因此,在專業人士看來,如果中國此番順利獲得成立「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的機會,除了意味著發展中國家將擁有其首個碳交易所,還會與在歐洲和美國成立的私營碳交易所形成競爭,並有助於進一步開放利潤豐厚的中國二氧化碳排放信用市場。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 中國代表處的專家告訴記者,2006年底舉行的內羅畢會議,在推動2007年下一輪全球二氧化碳減排的官方談判上邁進了一小步。專家同時指出,這次會議上各國部長雖然就建立一個更安全、低碳的未來進行了熱烈的探討,但他們並沒有就2012年以後的減排指標達成一致。
「對於中國企業而言,現在參與這個領域,有相當大的空間。」世行上述專家給記者提供的一份《碳市場發展狀況與趨勢分析報告》顯示,2006年前9個月,發展中國家碳排放信用交易約為220億美元,比2005年全年增加了一倍。此外,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統計顯示,目前中國提供的碳減排量已佔到全球市場的1/3左右,預計到2012年,中國將占聯合國發放的全部碳排放信用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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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二氧化碳排放信用與清潔發展機制(CDM)
「二氧化碳排放信用」系由聯合國根據「清潔發展機制」(CDM)的有關條款發放。「二氧化碳排放信用」(每個信用代表一噸)在國際市場上可售得15美元-18美元。國家科技部副部長劉燕華在昨日的啟動儀式上表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球已經獲得注冊的CDM項目約為500個。而中國政府批准達到了300個,其中37個已經獲得了注冊,可以向國際二氧化碳市場正式銷售。
「清潔發展機制」(CDM),是一些發達國家根據1997年簽署的《京都議定書》,通過投資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從而完成自身減排承諾的一種方法。目前全球已經注冊和尚未注冊的CDM項目總量只有18億噸。
專家指出,發達國家要完成2012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完全依靠自身仍有相當難度。普遍的預測是,屆時發達國家可能需要從發展中國家購買25億噸的二氧化碳減排量。
國家科技部全球環境辦公室副主任呂學告訴記者,「以前中國企業參與較少,但現在幾乎每天都有一個CDM項目提交上來。」
補充:這就是你做的詞條啊.
㈡ 碳交易是什麼
什麼是碳交易? 2008-12-02 11:06 碳交易(即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也就是購買合同或者碳減排購買協議(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於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其減排的目標。
通常來說,碳交易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一是基於配額的交易。買家在「限量與貿易」體制下購買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賣)的減排配額,譬如《京都議定書》下的分配數量單位(AAU),或者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下的歐盟配額(EUAs)。其二是基於項目的交易。買主向可證實減低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購買減排額。最典型的此類交易為CDM以及聯合履行機制下分別產生核證減排量和減排單位(ERUs)。
世界銀行和國際排放貿易協會(IETA)去年10月發布的《2006年碳市場發展狀況與趨勢分析》顯示,無論就其市場價值或是成交量來說,截至2006年9月,EU ETS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場,其成交額達到189億美元,佔全球碳市場總規模的87%,而同期CDM的成交額僅為碳市場總規模的11%。
實際上,早在《京都議定書》生效的同年,歐洲氣候交易所(ECX)就上市了EU ETS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期貨。除了ECX外,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X)也交易著相似現貨和期貨合約。此外,法國的Powernext Carbon是主要的歐盟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現貨交易市場。
除了排放權買家多集中在歐洲的因素外,適宜的場內交易機制為EU ETS框架下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事實上,對於歷史上大多數大宗商品而言,標准化的場內交易都是推動該品種成交量上升的重要動力。而在為排放權市場提供了充足的流動性及定價參考的同時,場內交易也為交易所本身帶來了良好的經濟利益。各地希望上市排放權相關品種的舉動也正基於對溫室氣體排放更為有效的控制以及相關經濟利益的考慮。
㈢ 什麼是碳排放權期貨
上海期貨交易所正在研究碳排放權期貨;希望利用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提高我國碳資源的定價影響力,建立符合國內需求、與國際規則對接的碳市場體系。單位GDP能耗降低需要低碳金融機制和工具支撐。通過產權界定將溫室氣體排放權變為商品,並進行市場化定價買賣,已成為歐美等國實現低成本減排的市場化手段之一。與一般商品交易相比,碳排放權交易存在著更大的政策性和技術性風險,因而,國際市場對於期貨、期權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日益顯現,國際碳交易工具日趨豐富,碳金融體系不斷發展。
㈣ 碳排放額度的碳交易的兩種型態
根據以上的三種機制,碳交易被區分為兩種型態:
配額型交易(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指總量管制下所產生的排減單位的交易,如歐盟的歐盟排放權交易制的「歐盟排放配額」(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交易,主要是被《京都議定書》排減的國家之間超額排減量的交易,通常是現貨交易。 項目型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指因進行減排項目所產生的減排單位的交易,如清潔發展機制下的「排放減量權證」、聯合履行機制下的「排放減量單位」,主要是透過國與國合作的排減計劃產生的減排量交易,通常以期貨方式預先買賣。
㈤ 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建議
1.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或行業探索碳交易國家應加快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可行性研究,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或行業明確碳排放控制目標、科學合理分配排放權、運行交易機制。在試點探索的過程中,逐步建立完善的方法學體系,培育更多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設立全國性的注冊登記系統和清算機構。探索形成排放權分配製度、價格形成制度、減排勵制度等諸項制度。
2.開發交易品種,從項目交易逐步擴展到標准化碳合約交易從歐洲排放權交易體系經驗來看,碳排放權期貨和現貨交易可以同步開展。因此,在我國也可以考慮在初期開展現貨交易的同時開發期貨期權合約交易,逐步由以項目為主的交易向以標准化合約為主的交易過渡,適時推出碳排放權標准合約及其衍生品的交易。
3.鼓勵推出碳排放權有關的各種形式的金融創新我國在碳交易過程中應引導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開發排放權金融產品以對沖價格風險。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掛鉤碳排放權的金融產品,建立碳基金以推動融資擔保和項目投資;建立減排量收益權抵押貸款機制;探索碳交易合同保險機制。
4.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強有關碳交易法律法規的建設,明確碳排放權的法律地位,健全相應財務和稅務制度。國家可適時推出區域和行業碳排放考核機制,制訂排放權分配原則,搭建碳排放統計體系,形成項目審核機制,規范排放權交易市場,出台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構築相關金融監管體制。
㈥ 什麼是環保期貨
美國紐約商品交易所控股公司12日宣布成立「綠色」交易所,並將於明年第一季度在該交易平台上推出涉及環保的一系列期貨、期權產品。
這些將在「綠色」交易平台交易的產品包括與氣候變化、環境挑戰和可再生能源相關的期貨、期權和掉期合約。根據計劃,最初交易的產品為與碳排放相關的合約,包括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規定的碳排放量、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規定的碳信用額度等。
「綠色」交易所由紐約商品交易所控股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貸、美林、摩根大通等公司聯合發起設立。該交易所有望在2009年成為美國期貨交易委員會旗下的成員。
依據聯合國的規定,發達國家及其企業使用現代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通過投資風力和水力發電,或改造能源設施等以達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的,由此產生的碳減排額度允許互相轉讓,即可以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進行買賣。
㈦ 怎麼做碳交易
碳交易(即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也就是購買合同或者碳減排購買協議(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於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其減排的目標。
通常來說,碳交易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一是基於配額的交易。買家在「限量與貿易」體制下購買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賣)的減排配額,譬如《京都議定書》下的分配數量單位(AAU),或者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下的歐盟配額(EUAs)。其二是基於項目的交易。買主向可證實減低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購買減排額。最典型的此類交易為CDM以及聯合履行機制下分別產生核證減排量和減排單位(ERUs)。
世界銀行和國際排放貿易協會(IETA)去年10月發布的《2006年碳市場發展狀況與趨勢分析》顯示,無論就其市場價值或是成交量來說,截至2006年9月,EU ETS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場,其成交額達到189億美元,佔全球碳市場總規模的87%,而同期CDM的成交額僅為碳市場總規模的11%。
實際上,早在《京都議定書》生效的同年,歐洲氣候交易所(ECX)就上市了EU ETS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期貨。除了ECX外,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X)也交易著相似現貨和期貨合約。此外,法國的Powernext Carbon是主要的歐盟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現貨交易市場。
除了排放權買家多集中在歐洲的因素外,適宜的場內交易機制為EU ETS框架下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事實上,對於歷史上大多數大宗商品而言,標准化的場內交易都是推動該品種成交量上升的重要動力。而在為排放權市場提供了充足的流動性及定價參考的同時,場內交易也為交易所本身帶來了良好的經濟利益。各地希望上市排放權相關品種的舉動也正基於對溫室氣體排放更為有效的控制以及相關經濟利益的考慮。
㈧ 碳期權交易的概念定義以及有哪些作用和意義
期權交易;期權 (CFA Institute, 2015),指給一方權利而非義務,和另一方在一個特定時間段以一個固定價格買賣一個標的資產的金融工具,也指未定權益或期權合約。期權是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仿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據易碳家了解到,碳排放權場外期權交易是交易雙方以碳排放權為標的物,通過簽署非標准化書面合同進行期權交易,並委託交易所監管權利金與合約執行的場外非標准化碳金融創新產品。交易雙方於合約簽署時確定行權期與執行價格,並由期權買方在行權期內做出執行或不執行之決定後委託交易所根據雙方約定完成合約執行工作。
期權交易彌補了遠期交易只保現值,不保將來值的缺陷。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且對合同持有人而言,當價格對其有利時,便採取不交割的措施,從而使其價格風險損失小於或等於保險費。
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
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
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
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
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
㈨ 碳排放的碳交易
全球碳交易市場年均交易額已達300億美元,預計將來還會大幅增加。在歐洲,企業可以通過買賣二氧化碳排放量信用配額來實現排放達標的目標。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市場化的交易。在倫敦金融城,除了股票、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外,還有不少專門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早在2002年,英國就自發建立了碳交易體系。另外,在倫敦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業致力於研發有助減少碳排放的新技術。雖然在倫敦沒有一所類似股票交易所的碳交易所,但是這些大大小小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企業卻早就聯合在一起了。碳排放價格一直處於波動狀態,2006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約為每噸16.50歐元(約合人民幣165元),而2007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則為17歐元。除英國外,歐洲各國目前都有活躍的碳排放交易市場。2002年,荷蘭和世界銀行首先開始碳交易時,碳排放的價格為每噸5歐元左右,此後開始上揚。2004年達到6歐元,到2006年4月上旬,每噸價格超過了31歐元。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總額達280億美元,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達到了13億噸。
英國、美國已經是全球碳排放交易的兩大中心——擔綱的分別是倫敦金融城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現在,參與碳排放交易的政治家和商人都將目光投向了亞洲,投向了中國。碳排放交易是用經濟手段推動環保的國際通行辦法,是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的核心內容。1997年開始接受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重要議定書,是碳排放全球交易的政策驅動力。根據《京都議定書》的約定,「已發展國家」有已經核準的2008-2012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同時,至2012年,溫室氣體平均排放量必須比1990年的水平低5.2%。為減少「全球蔓延」的溫室氣體,《京都議定書》同時規定,協議國家(現有169個國家)承諾在一定時期內實現一定的碳排放減排目標,各國可將自己的減排目標分配給國內不同的企業。當某國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時,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英文簡稱CER)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同樣的,在一國內部,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的企業也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的企業那裡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CDM便因此形成,碳排放形成「大宗商品交易」的國際市場。
受《京都議定書》的政策牽引,英國早在2002年即啟動自願排放貿易計劃,31個團體根據1998-2000年基線自願性設定排放減量目標,包括了6種溫室氣體。2005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啟動,該體系覆蓋歐盟25個成員國,包括近12000個燃燒過程排放二氧化碳的工業實體,遂使歐盟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倫敦金融城則是歐洲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中心。2006年,其碳排放交易額超過200億歐元,歷年來呈翻番增長趨勢。「走在環保問題的前列,已經為金融城帶來了切實利益。」倫敦金融城當局政策與資源委員會主席邁克爾·斯奈德如此評價金融城的碳排放交易。
美國目前尚未加入簽署《京都議定書》,其制定了「10年內減少20%的汽油用量」的發展減排計劃。2003年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個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專業市場平台,其包括了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氧化物、六氟化硫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交易,會員200餘個,這足以使其成為碳排放交易的美洲中心。
㈩ 急求2012歐盟碳排放價期權格圖或者可以進去查數據的網址
https://www.theice.com/marketdata/reports/ReportCenter.shtml?reportId=10&contractKey=81
ICE查詢CER期貨的網址,同時還能查詢ERU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