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學的期權與期貨有啥差別
主要區別其實是雙方權利義務的關系。
期貨:買賣雙方都有到期結算的合同義務
期權:持有期權一方有權利選擇行權或不行權,而另一方無權選擇是否讓對方行權
❷ 金融期貨期權和一般所說的期貨期權是一回事么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有什麼區別
這不是一回事。首先你應該明白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權也稱為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權利而不是義務的標准化契約,即在某一段特定時間內,以期權合約成交時雙方同意的期權費,買賣特定價格,特定數量與質量的相關產品。
但是期貨(Futures),嚴格說來並不是貨物,而是一種法律合約,是簽訂合約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天,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進或賣出該項特定商品。
通過這兩個概念,再結合點現有的證券知識,應該很容易理解他們的區別的
❸ 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最根本的區別
期貨:
我以3000元/噸的價格,賣給你10噸螺紋鋼,明年1月交貨;交貨前,你可以把這個關系轉讓給別人;否則你必須到期收貨交貨款。
期權:
我以30元/噸的價格(權利費),賣給你明年1月,以3000元/噸購買10噸螺紋鋼的權利;到期前你可以將這個權利轉讓給別人,或者到期憑這個權利,購買螺紋鋼;(再或者)到期你也可以浪費這個權利,僅損失30元/噸的權利費。
(以上應該把螺紋鋼改成股指期貨)。
希望採納
❹ 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請舉例說明。。。謝謝
一、標的物不同
1、金融期貨:只有金融期貨期權,而沒有金融期權期貨,即只有以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權交易,而沒有以金融期權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權的標的物多於金融期貨的標的物。
2、金融期權:一般地說,凡可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權交易。然而,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商品卻未必可作期貨交易。
二、對稱性不同
1、金融期貨:金融期貨交易的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稱,即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
2、金融期權: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
三、履約保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出售者,尤其是無擔保期權的出售者才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的義務。
四、現金流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後,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即盈利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增加,而虧損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減少。當虧損方保證金賬戶余額低於規定的維持保證金時,他必須按規定及時繳納追加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在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後,除了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格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五、盈虧特點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都無權違約也無權要求提前交割或推遲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時間通過反向交易實現對沖或到期進行實物交割。
而在對沖或到期交割前,價格的變動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虧損,其盈利或虧損的程度決定於價格變動的幅度。因此,從理論上說,金融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的。
2、金融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購買者與出售者在權利和義務上的不對稱性,他們在交易中的盈利和虧損也具有不對稱性。從理論上說,期權購買者在交易中的潛在虧損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支付的期權費,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卻是無限的。
❺ 金融期權與金融期貨的區別
你好,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
(1)基礎資產不同。一般地說,凡可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權交易。然而,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工具卻未必可作期貨交易。
(2)交易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稱,即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而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賣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3)履約保證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約定繳納履約保證金。而在金融期權交易中,只需期權出售者開立保證金賬戶並繳納保證金。
(4)現金流轉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後,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而在金融期權交易中,在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後,除了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將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5)盈虧特點不同。理論上說,金融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的。期權購買者在交易中的潛在虧損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支付的期權費,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卻是無限的,相反,期權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收取的期權費,而可能遭受的損失卻是無限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利用金融期貨進行套期保值,在避免價格不利變動造成損失的同時,也必須放棄若價格有利變動可能獲得的利益。利用金融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若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又可通過放棄期權來保護利益。
❻ 做期權在券商和在期貨公司有什麼區別
這里的座機全是非常好的,就是過期貨公司的區別是一定要先收入服務第一。
❼ 證卷、期權、期貨分別是...
證券分為有價證券,證據證券,和憑證證券.
有價證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價額,能夠給持票人帶來定期的收益和紅利,並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
他具體包括」股票,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期權,期貨等」
期權也稱為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權利而不是義務的標准化契約,即在某一段特定時間內,以期權合約成交時雙方同意的期權費,買賣特定價格,特定數量與質量的相關產品。
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買入者要支付期權費並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另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賣出者收取期權費並在期權買入者選擇執行其期權時承擔相應的義務。
看漲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買進相關產品的權利,看跌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賣出相關產品的權利。相關產品易手的價格就是敲定價格或履約價格。在任何給定的時間,期權可以有不同的履約價格。
期權的持有人行使其權利的過程叫做執行,執行的截止時間叫做期滿。在有效期內任何時間都可以執行的期權叫做美國式期權;而只在期滿時才可執行的期權叫做歐洲式期權。
執行基於期貨合約的期權時,期權的賣出者有義務以履約價格建立與期權買入者所得頭寸相對的期貨頭寸;執行基於股票的期權時,看漲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賣出股票、看跌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買進股票;執行基於股票指數合約的期權時,無論是看漲還是看跌期權,都最終以履約價格與執行時的股票指數之間的差額為基礎,用現金結算。
期貨(Futures),嚴格說來並不是貨物,而是一種法律合約,是簽訂合約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天,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進或賣出該項特定商品。這種商品可能是某種糧油產品或金融產品。簡而言之,期貨就是事先訂好的合約,內容載明了買賣雙方所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期貨市場就確保了買賣雙方一定會履行應盡的義務。
期貨合約在期貨交易所交易,並且是每日結算,使買賣雙方皆可順利履約。期貨價格每日都會波動,投資者試圖從這些價格的變動中獲取利潤而避險者則從價格的變動中規避經營風險。
❽ 金融期權與金融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第一,交易的對象不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包含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商品的標准化合約;商品期權交易的對象是一種買賣某種標的物(實物商品或商品期貨合約)的權利。第二,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同。期貨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買方擁有是否買入或賣出商品(或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承擔履約的義務。第三,買賣雙方的風險收益不同。期貨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風險和收益;期權買方的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虧損有限,最大虧損為買入期權付出的權利金,而期權賣方收益有限,最大收益為賣出期權合約收到的權利金,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第四,保證金收取方式不同。期貨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保證金;期權買方支付權利金,不繳納保證金,而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同時繳納保證金。第五,交易機會不同。期貨主要基於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變動方向進行交易;期權可以基於價格變動方向交易,也可以基於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第六,套保效果不同。期貨套保需逐日盯市,資金佔用不確定,並且需放棄有利的市場價格變動;買入期權套保只需繳納權利金, 鎖定最高成本,可獲益於有利的市場價格變動。第七,合約種類不同。期貨在不同月份上只有一個期貨合約,投資者可以買入或賣出這個月份的期貨合約;期權在一個月份上可以有許多行權價不同而到期日相同的看漲期權合約和看跌期權合約,投資者可以買入或賣出看漲期權合約或看跌期權合約。第八,交割方式不同。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期權交易在規定的行權日至到期日都可以通過行權實現商品(或期貨合約)的交割,也可以不行權而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