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依據遠期,期貨,互換,期權等定價方法來描述金融衍生品的定價規律
在探討金融衍生產品定價思路的優缺點之前,讓我們先來緬懷一下30年來金融衍生品發展的里程碑式事件:
1973年,Black、Scholes和Merton分別提出了期權定價的Black-Scholes公式,這一模型解決了「或有剩餘索取權」的定價疑難,為衍生品市場的迅速發展掃清了最大的障礙,Scholes和Merton也因此獲得1997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1985年,McConnell和Schwartz提出了LYONs(本質是可轉換債券)的一個定價模型,為對沖基金的廣闊發展提供了大量可供套利的沃土。(可轉換債券是對沖基金最常交易的產品)
1989年,Schwartz提出了抵押貸款證券化產品的定價模型,成為資產證券化飛速發展的起點,後來出現的CDO、CDO2、CDOn、CMO等產品成為此次次貸危機的金融核彈。
90年代之後出現了引發金融危機的另一顆威力更大的「小男孩」核彈——信用違約掉期(CDS),2000年,Hull和White的定價模型更是便利了這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急速增長。
金融危機的反思
金融衍生產品的出現和發展本應是為了控制、分散、轉移風險的金融工具,奈何最後成為一場危機的導火索,值得人人深思。隨著衍生產品的不斷開發,越來越多的數學工具被加以應用,包括偏微分方程、概率統計、隨機過程、鞅論、測度論等;越來越多的計算機演算法被加以借鑒,如,牛頓迭代、蒙特卡洛模擬等。
這一切似乎讓定量分析師們(Quants)將金融工程變成了「工程」,而不再更多的追究其「金融」本質。設計者一開始就不假思索的隨機遊走(random walk)和無套利均衡,基於這一基礎開始辛勤的添磚加瓦,修建出各種美輪美奐的金融衍生產品。!!!!!!!!此為金融衍生品的定價規律即基本規律是復制 即使用市場上已有產品組合達到相同的風險收益 組合的價格就是衍生品價格!!!!!!!!!!!!!
作為一個看客,我不認為此次次貸危機和金融危機是定量分析師們有意所為,我相信寬客們的素質也絕對不會這樣。但客觀講,定量分析師們不得不負客觀上的責任,即在一個不堅實的地基上修建金融衍生品的精妙房屋。這不堅實的地基便是隨機遊走和無套利均衡。金融資產價格的變化多端使得我們簡單的認為其價格服從隨機遊走,但殊不知,股票的幾何布朗運動,利率、波動率的均值回復運動並不能完整的刻畫資產價格的走勢,特別是對極端情況的刻畫。
而所謂無套利均衡,是指如果幾個市場之間存在無風險的套利機會,套利力量將會推動幾個市場重建均衡,但它僅僅是一個局部均衡,三個市場之間的無套利均衡並不意味著其定出來的價值是真實的、穩定的,可能三個市場均是300%的泡沫,它仍然是無套利均衡的,但不是一般均衡的,這樣的價格是會破裂的,最好的佐證便是這次次貸危機。
未來的衍生品定價技術如何發展?這是一個可以再獲諾貝爾獎的命題。是繼續技術化的「工程」道路,不假思索的無套利定價?還是向一般均衡靠近,兼顧到其標的金融資產的內生價值?當然毫無疑問,前者易,後者難。前者只需要簡單的把標的資產價格作為一個外生變數,通過對相關資產價格比較進行定價,而不考慮行為主體的偏好和效用函數。後者需要考慮標的資產價值的合理性,在給衍生品定價的同時,考慮宏觀經濟變數的理性預期均衡。一代奇才Black晚年致力於解決它,但不幸早逝,或許一般均衡是「上帝的均衡」,可望不可及。
但此次金融危機的深刻教訓,讓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定價是否應該盡可能的考量到外生的宏觀因素,向一般均衡靠近,盡管它永遠不能達到。畢竟這個真實的世界不是完全隨機遊走。事實上,金融危機後,很多學者已經開始在向這個方向靠近。(作者系匯豐集團中國首席經濟學家)
Ⅱ 什麼是期權、期貨和其他衍生品(第5版)
本書是一本在西方金融界廣泛流傳的名著,被譽為「華爾街的聖經」。本書全面而系統地講解了衍生品定價與金融風險管理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在這一新版中又增加了4章新內容,涵蓋了新的衍生工具和研究前沿。通過閱讀本書,可以系統掌握現代金融學的核心理論和基本方法,尤其是對有志於學習金融工程和投身於資本市場業務的讀者來說,閱讀本書是非常有價值的。本書可作為大專院校金融學及相關專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學用書,也可供金融業界人士用作業務手冊以備查閱。
Ⅲ 簡答 期權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防範企業價格風險
期權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防範企業價格風險
期貨合約。是指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合約。
期權交易。是一種買賣權利的交易,這種交易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 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對同一種類的商品同時進行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 買賣活動,即在買進或賣出實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經過一段時間,當 價格變動使現貨買賣上出現的盈虧時,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從而在「現」與「期」 之間、近期和遠期之間建立一種對沖機制,以使價格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套期之所以能夠保值,是因為同一種特定商品的期貨和現貨的主要差異在於交貨日期前後不一,而 它們的價格,則受相同的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影響和制約,而且,期貨合約到期必須進行實貨交割的 規定性,使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還具有趨合性,即當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日時,兩者價格的差異接近於零 ,否則就有套利的機會,因而,在到期日前,期貨和現貨價格具有高度的相關性。在相關的兩個市場中 ,反向操作,必然有相互沖銷的效果。 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由於衍生品的交易遵循零和規則及具有高杠桿性的特點,它的交易就是一方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另一方願意承擔的人手中的過程。如果操作的好,不但能為自己原生投資規避風險,更是能帶來巨大的收益。投資金融衍生品本身是一項投機行為,無論是任何一方賺了,都會給另一方帶來風險的,這個市場沒有雙贏,也沒有大家都贏的可能。 期貨市場的建立,不僅使企業能通過期貨市場獲取未來市場的供求信息,提高企 業生產經營決策的科學合理性,真正做到以需定產,而且為企業通過套期保值來規避市場價格風險提供了場所,在防範企業價格風險方面起到極大的作用。
Ⅳ 期權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大學課程課後題目: 一隻股票的當前價格為25美元,已知在兩個月後股票變為
解法一:由題u=27/25=1.08 d=23/25=0.92, 上升概率P=(e^(10%*2/12)-0.92)/(1.08-0.92)=0.6050
在兩個月後,該衍生產品的價格為529(若股票價格是23)或者729(若股票價格是27)。所以,上漲期權價格等於c=(729*0.6050)/(1+10%*2/12)+0.3950*529/(1+10%*2/12)=639.3元。
解法二:考慮如下交易組合:+△:股票-1:衍生產品兩個月後,組合的價值為27△-729或者23△-529。如果27△一729=23△一529即△=50此時,組合的價值一定為621且它是無風險的。組合的當前價值為50×25一f,其中f為衍生產品價格。因為組合的收益率等於無風險利率,從而(50×25一f)e0.10×2/12=621即f=639.3。因此該衍生產品的價格為639.3美元。
Ⅳ 為什麼要給衍生產品定價(期貨期權等)意義何在
這個問題問的好!問的是期貨的根本!
期貨最主要的目的是降低材料生產商和材料購買商的經營風險。
比如你是生產黃金的,生產都是有周期,需要兩個月後出售。但是,考慮到兩個月後市場由於某些原因黃金價格會下降,對於沒有期貨的年代就只能聽天由命,中國農民就是這樣。但是有了期貨你可以在這段時間做空黃金,這樣黃金價格如期下跌了,雖然你賣出的價格減少了,但是這筆損失從期貨市場獲得了補償,也就大大減少了你的經營風險了。
反過來,如果你是需要購買黃金的,但是由於資金的問題只能兩個月後購買,但是這個階段黃金看漲,咋整?期貨市場上做多黃金。這樣也可以彌補將來你多掏的錢。
這里需要注意,這些期貨交易行為都是生產商和購買商的針對市場行情的預期做出的,風險總要有人承擔啊,那就是「投機者」。投機者一般都會和生產商和購買商進行反向持倉,以通過「意外」市場行情獲得利潤。為什麼呢,因為這里有利可圖,你不需要實際的買賣商品,就可以放大獲得收益。
這樣就產生了對立的兩派。
Ⅵ 根據金融衍生工具的定價總結金融衍生品的定價
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發展現狀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隨著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擴展、石油危機和債務危機的爆發以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風險急劇增加。為了規避、轉移和分散風險,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在此背景下,作為金融創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應運而生,它不斷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錮,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涌現出來,引領著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國已經加入WTO,即將面臨著金融業的全面開放,發展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勢所趨。
一、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現狀
從國際經驗來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發展都是以一個健全的基礎金融工具市場(如貨幣、股票、債券市場等)為依託,因而在時間順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遠遠落後於傳統的基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國的產生同樣遵循這樣的規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隨著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商品期貨市場的出現和不斷發展,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國的產生創造了一定的環境和條件。1992年6月,上海外匯調劑中心率先創辦了上海外匯期貨市場,開辦人民幣匯率期貨交易,同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張國債期貨合約,1993年3月,海南出現非正式的股票指數期貨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認股權證交易掀起熱潮,此後,越來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開始沖擊成長中的中國金融市場。下面介紹一些中國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
(一)外匯期貨
1992年6月1日,中國開始試辦外匯期貨交易,上海外匯調劑中心成為中國第一個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由於當時的匯率實際上是雙軌匯率,外匯期貨價格形成難以直接反映匯率變動的預期,再加上外匯現貨交易有許多嚴格的附加條件,使市場交易顯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國各地涌現出的大量外匯期貨經紀公司,它們的交易量則顯得很大。為了使外匯期貨正規化,1993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規定,辦理外匯(期貨)交易僅限於廣州、深圳的金融機構,其他各地的外匯期貨交易機構必須停止辦理,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期貨交易,以企業進出口貿易支付和外匯保值為目的,不得引導企業和個人進行外匯投機交易。企業和個人的外匯交易必須是現匯交易,嚴禁以人民幣資金的抵押辦理外匯交易,嚴禁買空賣空的投機行為。實際上,由於嚴格的管制辦法,中國外匯期貨試點處於停頓狀態。
(二)股票指數期貨
中國的股票期貨開始於1993年3月10日,是由海南證券交易中心推出的深圳證券(簡稱深證)指數期貨交易。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為深證綜合指數和深證A股指數,每種標的物均有3、6、9、12月份交割的合約,共計8個品種,一個點位盈虧額為500元人民幣。當時,經過幾個月的運作,海南證券交易中心發現,A股指數期貨交易無人問津,綜合指數期貨交易雖呈上升趨勢,但月成交量最高僅為千餘次。由於投資者對這一投資方式認識不足,再加上中國股市發展的不穩定性,管理與運作不規范,容易引發投機行為,到1993年9月底,為維護股市的健康發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被中止。
(三)國債期貨
中國國債期貨交易在1992年12月28日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推出。期貨合約共有12個品種,僅對機構投資人開設。由於國債票面利率固定,現貨價格受市場利率影響也不大,國債期貨交易推出後近一年時間內交易清淡,影響微弱。1993年7月10日,財政部頒布了《關於調整國庫券發行條件的公告》,決定對一些國債品種保值進行貼補,國債的收益率開始出現不確定性,市場炒作空間擴大,交易規模迅速擴大。此後一年多的時間里,全國各地金融中心相繼開辦了十多個國債期貨交易市場,國債期貨交易量成倍放大,1994年國債期貨成交19053.83億元,是現貨市場445億元成交量的40多倍。隨著國債期貨交易的蓬勃發展,違規事件也相繼發生,其中,1995年2月23日爆發的「327事件」轟動全國,令萬國證券虧損十多億元,走向倒閉。由於違規事件不斷出現。1995年5月17日,證監會決定全國范圍內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至此,兩年的國債期貨交易試點暫告一段落。
(四)認股權證
權證交易在中國的產生是在其特有的經濟環境下由配股權交易演變而來的,帶有期權交易性質,其有A1權證和A2權證之分,其中A1權證代表購買公眾股配股部分的權證,A2權證代表購買國家股、法人股轉配股的購股權證。1994年9月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許多公司陸續推出配股方案,大多數方案中,國有股、法人股股東表示願意放棄配股權並轉讓給個人,於是深圳有關方面准備安排轉配部分同時上市。同年10月,中國證監會特批深圳交易所的6隻權證,轉配部分繼續交易。1994年12月,這6隻權證分離為A1權證和A2權證,其中A1權證交易在規定時間內退出,但A2權證交易則延期至1996年6月。因此所謂真正意義上的權證市場也只包含了這6隻A2權證的交易。但自1996年6月以後,A2權證市場也不復存在了。
(五)可轉換債券
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企業逐漸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債券來拓展資金來源渠道,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從1991年8月起,先後有瓊能源、成都工益、深寶安、中紡機、深南玻、南寧化工、吳江絲綢等企業在境內外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其中瓊能源、成都工益兩家企業是用其發行新股,並已分別於1993年5月、1994年1月轉股後在深、滬交易所上市。1996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提出,選擇有條件的股份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後來又頒布實施了具體的管理辦法。目前,深滬兩市有5家股份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上市交易。
(六)外匯遠期
1997年4月,與中國外匯管理政策相配套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遠期合約——人民幣遠期結售匯業務推出,標志著中國外匯遠期業務的正式開始。當時是以中國銀行總行及其11家分行為試點,幣種包括美元、日元、德國馬克和港幣,期限分為七天至四個月九種。1998年1月後,中國銀行全轄分行均可進行遠期保值外匯買賣業務,1999年1月又增加了歐元與人民幣之間的遠期結售匯業務。1999年4月,國家禁止資本項目下的遠期結售匯業務,只允許從事經常項目下的遠期結售匯業務。
根據上述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我們不難發現,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已經從過去的冷熱不均時期進入了一個平靜的時期,許多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被停止,剩下可交易的品種屈指可數。經過分析,我們認為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是在不發達的現貨市場上進行的,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較差。(2)交易多以投機為目的,缺乏套期保值功能,風險大,但又沒有完備的風險監管體系。(3)市場的參與者不夠成熟,盲目跟風者眾多。(4)政策多變,缺乏原則性和一貫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趨勢
1.衍生金融工具
全球創新給全球金融市場打下的最深印記,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及飛速發展。對於金融市場的參與者而言,衍生工具及是指一些金童合約,這些合約的價值派生於股票、債券、貨幣及商品等現貨市場工具。更確切地講,如果一個金融合約在到期日T時的價值完全由基本的現貨市場工具在時間T時的價值決定,則這一合約即是衍生金融工具,也稱為或有權。因此,在衍生金融合於的到期日T,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F(T)完全取決於基本標的資產的價值ST,到期日一過,衍生金融工具即不復存在。衍生金融工具的這一特性在其定價中起著重要作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其交易的高杠桿比例,即金融合約的價值何以多倍(通常為數十倍)地高於保證金價值,這使得人們可以用較低的成本進行更為靈活的風險管理,同時也為投機者提供了風險更大的冒險機會。
衍生金融工具種類繁多,目前已超過1200種,但總體看來,可以分為三大類:(1)期貨和遠期(futures and forwards);(2) 期權(options);(3)互換(swaps)或稱掉期。其中遠期和期權被視為基礎模塊,互換及其他復雜工具被視為合成證券。他們最終都能被分解為遠期和期權的組合。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過程實際上是對金融資產的風險進行重新組合或捆綁,形成金融資產的風險和收益新搭配方式的過程。通過金融衍生品市場,市場能夠把風險轉移給那些有能力、且願意承擔風險的機構和個人。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可以看作是以風險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雖然,目前已有大量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如對於金融衍生工具的定價、交易風險、金融衍生市場為什麼產生和迅速發展等方面的研究。但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為什麼能夠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並不多見。
2.風險特徵
風險的特徵是風險的本質及其發生規律的表現。風險是指由於不確定性而導致的結果的任何變化。而結果包括了希望發生的結果,也包括了不希望的結果。結果是個體希望發生的結果,它使個體具有獲利的可能;結果是個體所不希望的結果,它使個體存在損失的可能。因此,本文認為風險的全面特徵應包括下述方面:
2.1 不確定性
風險產生的根源在於事物發展未來狀態所具有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是風險最本質的特徵。
風險的不確定性是指對風險主體來說,風險程度有多大、風險何時何地由可能變為現實是不肯定的。這是由於客觀條件的不斷變化以及人們對未來環境認識的不充分性,導致人們對事件未來的結果不能完全確定。
風險的不確定性決定了風險的出現只是一種可能,這種可能要變為現實還有一段距離,有賴於其他相關條件。這使得人們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可以利用科學的方法,根據以往發生的一系列類似事件的統計資料,經過分析,對風險發生的頻率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作出統計分析和主觀判斷,正確鑒別風險,改變風險發生的環境條件,從而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測與衡量以控制風險的負面結果,盡可能去獲得風險收益。
2.2 客觀性
風險的客觀性是指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人們不能拒絕與否定的。
風險是由於不確定性的因素存在而使結果有多種可能性。它們可能使人們遭受損失,也可能使人們獲得額外收益,而這種不確定性的存在是客觀事物發展變化過程中的特性,因此風險也必然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客觀存在。人們生存和活動的整個社會環境就是一個充滿風險的世界。
2.3 二重性
風險的二重性是指風險結果的發生會帶來或是損失、或是收益,也可以認為損失與收益是機會共存。收益、損失都是風險的基本因素,並且個體在面臨風險事件時,在可能獲得高收益的同時也面臨著遭受重大損失的可能,而且收益的高低和損失的大小在數量上存在著正相關性。不過,通常我們將之概括為:「高風險,高回報」。
風險結果的雙重性表明,對待風險不應僅僅是消極對待其損失一面,也應將風險當作是一種經營機會,通過風險管理盡量獲得風險收益。
2.4 差異性
由於個體的自有資本、認識和駕馭風險的水平、風險偏好、利益願望、利益需要、經驗等的不同。個體對於事物發展未來狀態的看法是有差異的,對風險的感受會因人而異,對同一風險事件會有不同的決策行為,我們將這稱為風險的差異性。
3.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效應與風險評價
為分析方便,我們首先引進風險效應的概念。所謂風險效應就是風險事件對個體所產生的效果。認識風險效應是個體對風險進行評價的重要條件。前面部分對風險特徵的全面分析為認識和描述風險效應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
任何個體在從事經濟活動中都會有一定的預期,而經濟活動往往會涉及未來,世界不確定性的本質決定了經濟活動是有風險的,前面已指出風險是指結果的任何變化,因此一項經濟活動的最終結果不可避免地與個體的預期會產生偏離。這種偏離通常由兩類參數描述:一是偏離的方向與大小;二是各種偏離的可能程度。可能的結果與目標發生的偏離是多種多樣的,偏離程度也不同。正偏離導致人們獲得超額利潤,負偏離導致人們遭受損失。因此,正偏離是人們所追求的,是個體希望發生的結果,它激勵人們勇於承擔和駕馭風險,獲取風險報酬。負偏離是人們所厭惡並力求避免的,它對於人們的行為會產生約束作用。由此,風險對個體同時產生的效應具有兩個方面,它產生了兩個效應:激勵效應和約束效應。
3.1 激勵效應
所謂風險激勵效應是指風險利益作為一種外部刺激使人們萌發了某種動機,進而作出某種選擇並導致行為的發生。當然風險利益是一種綜合性的利益,它並不是確定的利益,而是一種可能的利益、未來的利益,只有在風險結果出現後才能知道是否真正獲得這種利益。這種似乎看得見而又未到手的利益對任何個體都有不同程度的激勵。風險激勵效應程度的大小,主要決定於許多主、客觀激勵因素。例如,風險事件帶來的潛在發展機會或贏利機會;風險成本小於風險利益的機會與大小;風險被發現和識別的難度與程度;風險事件激發決策者的潛能、創造性和成功慾望的強度等。
3.2 風險約束效應
風險約束效應可以被定義為:當人們對於風險事件可能的損失所做出的為了迴避或抵抗損失的選擇以及進而採取的迴避行為。一般地說,風險事件所產生的抑制和阻礙作用就是風險的約束效應。構成風險約束效應的阻礙因素可能來自主體的外部,即外部約束,如對於投資者來說,自然災害的發生、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國內社會經濟政策的變化、市場競爭程度的加劇等;而有些阻礙因素則可能來自於主體內部,即內部約束,如管理失誤、決策失誤、職工情緒波動等。
正確認識風險約束效應,可以避免在投資決策活動中的盲目性,促使人們在投資時能對投資的風險做出一正確,客觀的評價,促使他們充分考慮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和負面結果,不只憑主觀願望和一時熱情去冒險和蠻干,而應審時度勢,量力而行,注意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同時,強調風險的約束效應不應一味產生對風險的恐懼心理,只看到風險的損失一面,會使人們只注重風險的負面效應而被動避免,從而失掉某些機會與利益,抑制人和社會的能量釋放。
3.3 風險評價
上面的分析指出,在個體面臨風險事件時,風險一方面對其具有激勵效應,驅使他為了獲取潛在的風險利益而做出某種風險選擇;另一方面風險對其又具有約束效應,對他的選擇和行為產生某種威攝和抑製作用。這兩種效應同時存在,同時發生作用,而且相互沖突、相互抵消。如果激勵效應大於約束效應,則該個體會接受這一風險狀態,並且,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的差距越大,個體接受這一風險狀態的積極性就越高。我們將風險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相等的風險狀態稱為個體可接受的最大風險狀態。如果風險激勵效應小於約束效應,則個體不會接受此風險狀態,並且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的差距越大,個體對這一風險狀態就越厭惡。
風險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相互作用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人們對激勵與約束兩種效應進行認識、比較、權衡的過程,即是一個對資產、風險作出評價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們結合自己的主、客觀狀況如自有資本量、經驗、個人的偏好、價值觀和背景等,根據客觀存在的特定風險,對風險損失和收益進行評估。因此,同一風險事件對於不同個體產生的激勵效應和約束效應不同,不同個體可接受的最大風險狀態是不一致的,即個體對於風險事件的評價具有差異性。這種差異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體現在不同個體對於同一風險事件的評價可能不同;另一方面體現在隨著時間的改變同一個體對於同一風險事件的評價可能會發生變化。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分析
經濟活動中的各個主體在經濟活動中盡可能地增加自己利益的願望和行為,被喻為經濟學不言而喻的公理。在市場經濟下,商品交換本質上是在當事人之間一組權利的相互讓渡或交換。按照一般的交易理論,在交易中當交換自願發生時,活動者獲得了利益。這種利益就是交易中的「剩餘」。剩餘的產生是因為消費(或生產)活動者的兩種商品(或產品)的邊際替代率(或邊際轉換率)不相等。交易能進行的根本原因在於交易雙方由於主、客觀原因而對於同一交易對象有著不同的看法、預期,即對於交易對象有著不同的評價,交易雙方都認為能通過交易而使自己的境況得到改善。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金融活動中,由於不同個體的主客觀情況不同,同一風險事件不僅對於不同個體產生的風險效應是不相同的,而且同一風險事件對同一個體在不同時間產生的效應也可能會不同,個體對於金融資產(可以認為金融資產也就是風險資產,下面將之簡稱為「資產」)的評價具有差異性。故可能有投資者在第一時刻對於某風險事件具有較高的評價去投資擁有它,但可能隨著自身情況的變化在第二時刻因對其評價較以前降低而出售它;並且,完全有可能有另一投資者同他的情況恰恰相反,以前評價低而在一段時間後對該資產評價變高而欲擁有它。他們之間就存在進行交換的可能性。
所以,個體之間存在這樣的需求,他們需要通過一種途徑形成契約而進行資產交換,以重新配置他們的資產而使他們的狀況得到改善。由於擁有資產或投資本質上是投資者擁有將來的收益索取權。因此,資產間的交換是個體間就未來收益的交換,或者說是風險的轉移。這種個體間風險資產的交換與消費商品的交換十分相似,個體對不同資產評價不同的交換有可能增加各自的效用。
所以,評價的不同或者會直接導致不同投資者投資於同一資產得到不同的邊際效用,或者使得投資者投資於不同資產得到不同的邊際效用。在有多種可能狀態的不確定世界裡存在著多種資產,不同投資者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資產做出的評價會具有差異性,這意味著他擁有不同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不同。這說明,如果他可以在不同的資產間適當交換,他就可以增加自己的期望效用。比如,現假定存在兩種資產,某個體擁有兩種資產,由於情況的變化可能會導致他對其中一種資產的評價變得較低,他在這種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較低;而他對另一種資產的評價變得較高,他在這個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較高。可能有其他投資者和他的情況相反。那麼他們之間將這兩種資產的部分或全部收益和風險進行交換就是有利可圖的。這種交換契約可以表現為金融衍生工具。這是因為金融衍生工具能對基礎金融工具所存在的金融風險進行「解捆」、分解,將基礎金融工具中的各種風險分離開來,然後根據需要重新將這一些風險」捆紮」在一起,將一資產復制為其他資產組合,構成新的金融工具,使得風險、收益在交易個體之間進行轉移而滿足個體的這種需求。例如貨幣期權和利率期權,藉助於轉移風險的功能,市場參與者可以根據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將交易契約中的市場風險抵補掉,使契約風險與市場風險相分離。
5.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前景
2005年6月15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這一天,債券遠期交易正式登陸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次面市的金融衍生產品工具,債券遠期交易是央行促進利率市場化,發展資本市場的重大舉措。隨著人民幣債券遠期產品正式開始交易,我國金融市場掀開了期盼已久的衍生產品交易大戲序幕,其順利推出也昭示了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雛形初具,同時,預示著我國債券市場全面、快速發展步伐的再一次加速
市場參與者眾多,既有中資銀行,也有外資銀行;既有大銀行,也有中小銀行,還有1家證券公司。首日交易活躍程度比起一年前推出的買斷式回購業務明顯上升。
債券遠期交易將為投資者提供新型盈利模式,投資者可以通過遠期交易和即期交易的反向套作,創造出各種利率免疫的投資組合,降低利率風險,獲得利潤。此外,作為基礎性的衍生產品交易工具,遠期交易業務有利於培養債券衍生品市場氛圍,促使投資者增加對衍生工具風險和功能的理解,從而為日後央行推出更為復雜衍生產品工具創造條件,最終促進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健康發展。
債券遠期交易推出意義非同尋常
人民幣債券遠期這一新品種,雖然從定價原理上看並不十分復雜,但是由於債券的遠期價格變化將受到人民幣現券、資金拆放、債券回購等各個市場的不同影響,因此綜合體現出不同交易商、投資者的不同交易行為和市場預期,所以債券遠期產品將被動於其他產品的市場變化。
隨著市場成員對該產品的了解和使用,債券遠期市場波動將會反過來作用到現券市場各期限上的交易債券價格、封閉式回購利率、買斷式回購利率和拆放利率等基礎市場交易品種價格。這一過程恰好是中國金融市場形成自身定價機制,完善各類產品結構,從不成熟走向成熟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做市商」作為各類市場產品的價格制定者和流動性提供者,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國內大型機構投資者對債券進行投資管理手段單一、缺乏風險控制有效工具的情況下,債券遠期交易業務的推出,不僅擴大了市場交易品種,提高了市場流動性,而且有效實現了價格發現功能,使投資者對未來的利率走勢形成穩定預期。同時,通過債券遠期交易逐漸形成的套利機制對於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利率過度波動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對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就商業銀行而言,遠期交易業務的推出,有利於商業銀行進行主動性債券資產投資,增強債券投資的靈活性,促成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方法從消極承受利率風險到主動對沖利率風險的轉變。可以說,債券遠期交易為投資者在資產負債管理、流動性管理、利率風險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新的交易工具,是實現管理手段的較大突破。
目前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現券市場收益率又不斷創下新低,資金比較充裕的商業銀行正處於資產增持階段,而多頭的堆積必然導致敞口風險增加,現在債券遠期交易使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在現券市場與遠期市場持有相反的頭寸來規避風險,在為商業銀行提供鎖定債券投資收益手段的同時,也有利於維護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
展望前景形成衍生產品市場
我國債券市場在經過長達一年的上漲之後,投資者的分歧正逐步加大,遠期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重要的避險和對沖工具,從而保證市場平穩健康運行,避免2004年上半年非理性下跌行情的重演。從推出時機來看,應該說遠期交易適逢其時。
當然,在遠期交易業務推出初期,由於其業務流程、風險控制及賬戶處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遠期交易可能會因為市場參與者缺乏內部管理配套制度而暫受冷落。在遠期交易推出之前,就有部分機構認為,遠期交易開始時不會很活躍。但首日交易的熱鬧,令市場振奮。可以預期的是,隨著市場環境的逐步成熟和市場配套制度的完善,遠期交易將和現券交易、債券回購等交易工具一樣,最終成為市場參與者手中的投資「利器」,並由此促進銀行間衍生產品市場的長遠發展。
短期來看,遠期交易提供了「無風險」套利機遇。尤其在業務開展初期,投資者的定價能力很難達到一個較高水平,通過現貨和遠期的反向操作,以及延伸到多券種的對沖操作,可以尋找到很好的獲利機會。此外,還有利於現行市場「換券套利」、「蝶型套利」等交易行為的實施。如現在部分5年期和7年期國債出現了利率倒掛現象,從中長期來看這種現象是難以持續的,但由於目前買斷式回購市場不發達,借券較難,往往看到了機會卻沒有實施的條件,遠期交易業務的誕生,加大了這些交易業務實施的可能性。更為重要的是,遠期交易有利於跨市場套利。目前跨市場轉託管需要2至3天的時間,通過遠期交易,可以消除因時間差所帶來的價格波動風險,客觀上也有利於兩個市場定價的統一。如果商業銀行能合理地利用該項業務,還可以起到融通資金和平衡稅賦的作用。
在首日的債券遠期成交中,雖然參與者大多明顯以嘗試為目的,成交期限偏短,成交量也較小,但隨著市場成員對該項業務認識的加深和操作熟練程度的提高,以及投資者科學投資理念的建立,相信遠期交易是具備良好市場基礎和發展前景的。目前的問題是,市場成員應運用適當的風險評估方法或模型,根據自身業務需要以及對市場風險的合理評估與預測,從債券遠期交易中充分實現投資目標。
作為單獨領取金融許可證的資金專營機構,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早在遠期交易產品創意之初,就開始了對該交易模式的研究分析,並且在內控制度和外部交易渠道等方面進行了積極准備,因此在結合自身資產管理需求的情況下,該行與工商銀行順利完成了市場首筆交易。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高級副理李堅寶認為,無風險套利和遠期交易單向投機的可能性使得遠期交易勢必吸引更多的資金和不同類型的機構進入市場,提高銀行間市場的活躍度,發現真實的債券收益率曲線。總之,遠期交易將推動市場向更深更廣方向發展,為不同需求的機構提供不同的舞台,並為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順次推出奠定基礎。
6.衍生金融工具的監管
金融金融工具是一柄「雙刃劍」。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不僅為投資者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避險手段,而且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起到了發現幷傳播市場價格,提高金融市場進行宏觀管理的難度。尤其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惡性事件屢屢發生。1994年7月,巴塞爾委員會和國際證券會員會組織就層聯合合發表一份對金融工具交易進行監管的建議性文件,要求這一市場的參與者重視所從事的交易風險,加強內部控制。
總結,總體來看金融衍生工具正處在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風險與機遇並存。
我們一方面要用衍生金融工具規避風險進行投資,另一方面我們要對交易風險進行有效的監管。
Ⅶ 期貨、期權等衍生品對股價的影響
期貨代表了一個行業,股票代表了一家公司,結合期貨的分析,預測一個行業的發展,然後在這個版塊中挑選個股。期權和期貨差不多吧。
Ⅷ 如何理解金融衍生品定價的基本假設
杠桿性可以這么理解:
你去買一棟房子,100萬,
你拿100萬去買,漲10%的時候你賺10萬,跌10%你虧10萬,你的收益分別是+10%和-10%,跟房子的漲跌幅是一樣的,這就是沒有杠桿。好,你現在不拿現金去買,你跑去跟銀行貸款,付50%首付,就是給了50萬,在還貸之前,房子漲了10萬,你把房子賣了,拿到110萬,還50萬給銀行(當然實際上還要提前還貸違約金,交易稅之類的就不在考慮范圍了)你拿60萬,你花50萬賺了10萬,相當於20%,跌的時候你50萬拿回來40萬,也是20%,所以你同時放大你的盈利和虧損比例,這就是2倍杠桿。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桿在於,買100萬的房子,你只需要1萬塊的首付,甚至是1千塊的首付,同樣的房價漲跌幅度,你自己所承受的盈虧比例放大的倍數你自己算吧.
具體的金融衍生品例子:如保證金期貨,期權,結構性期權,cdo,
mbs之類的都可以做到比這個還大的倍數。
表外交易:
銀行批了100萬貸款給你,這100萬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是吧?
好,現在銀行在某個太平洋小島國上新成立一個公司,用這個新公司(spv)向投資者融資搞來了錢,把這100萬債權從銀行這里買走了,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沒有了這筆貸款,這就是表外交易。你試想想:你跟銀行借錢,但是銀行最終並不擁有你的債權,在巨額利潤誘惑下,銀行審批還會謹慎嗎?這就是簡單的表外交易。
望採納
Ⅸ 期權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防範企業價格風險
期貨合約。是指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合約。
期權交易。是一種買賣權利的交易,這種交易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 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對同一種類的商品同時進行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 買賣活動,即在買進或賣出實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經過一段時間,當 價格變動使現貨買賣上出現的盈虧時,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從而在「現」與「期」 之間、近期和遠期之間建立一種對沖機制,以使價格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套期之所以能夠保值,是因為同一種特定商品的期貨和現貨的主要差異在於交貨日期前後不一,而 它們的價格,則受相同的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影響和制約,而且,期貨合約到期必須進行實貨交割的 規定性,使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還具有趨合性,即當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日時,兩者價格的差異接近於零 ,否則就有套利的機會,因而,在到期日前,期貨和現貨價格具有高度的相關性。在相關的兩個市場中 ,反向操作,必然有相互沖銷的效果。 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由於衍生品的交易遵循零和規則及具有高杠桿性的特點,它的交易就是一方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另一方願意承擔的人手中的過程。如果操作的好,不但能為自己原生投資規避風險,更是能帶來巨大的收益。投資金融衍生品本身是一項投機行為,無論是任何一方賺了,都會給另一方帶來風險的,這個市場沒有雙贏,也沒有大家都贏的可能。 期貨市場的建立,不僅使企業能通過期貨市場獲取未來市場的供求信息,提高企 業生產經營決策的科學合理性,真正做到以需定產,而且為企業通過套期保值來規避市場價格風險提供了場所,在防範企業價格風險方面起到極大的作用。
Ⅹ 哪位高人可以推導出金融期權的定價公式啊
這個方法也有不止一種,因為各種模型總會有不同和假設,和現實有差異。
建議你去看《Options, 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 John C. Hull 這本書。也有翻譯過來的中文版《期權,期貨和其他衍生品》裡面從第十章開始有介紹期權定價的問題。
需要一定的微積分基礎的。這里也沒辦法寫出來。自己去解本書看看吧。那本書公式推導什麼都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