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是合法的嗎
炒期貨合法嗎?期貨交易是合法的。期貨,通常指的是期貨合約,是一份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中國期貨市場產生的背景是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隨著國家取消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政策、放開大多數農產品價格,市場對農產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的調節作用越來越大,農產品價格的大起大落和現貨價格的不公開以及失真現象、農業生產的忽上忽下和糧食企業缺乏保值機制等問題引起了領導和學者的關注。能不能建立一種機制,既可以提供指導未來生產經營活動的價格信號,又可以防範價格波動造成市場風險成為大家關注的重點。
1988年2月,國務院領導指示有關部門研究國外的期貨市場制度,解決國內農產品價格波動問題,1988年3月,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發展各類批發貿易市場,探索期貨交易,拉開了中國期貨市場研究和建設的序幕。
但是代炒期貨是不合法的。根據《證券法》,代客理財必須具備投資咨詢資格和資產管理資格,暫時沒有開通個人代客理財的許可,而具備以上兩項資質的投資公司則需要注冊資金5000萬以上。因為個人沒有資質代客理財,一旦發生虧損,雙方出現利益糾紛,法律層面將保障資金方利益。
㈡ 電子現貨和期貨在中國那個合法
合法都是合法的! 像當前比較的現貨黃金,主要還是上海交易所的AU(T+D)比較規范,而香港和國外的就不規范了!風險相對而言比較大!
㈢ 現貨倉單交易到底合不合法
我是期貨公司的,經常和證監會打交道,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了解不少,實話告訴你:
所謂「現貨倉單交易」實際上是打著現貨的牌子進行非法的期貨交易,是在鑽管理的空子,是非法的。凡是以遠期合約形式出現的交易,若不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都是非法的。
所以勸你不要介入到其中去,雖然現在監管力量可能暫時顧及不到這些非法交易,但因為沒有國家制定的規則約束,早晚要出大問題的。而一旦出現問題,吃虧的就是參與交易的人。這方面已經有海南橡膠市場的先例了。
㈣ 現貨黃金違法嗎
如果只是投資的話不違法。
目前現貨黃金在內陸並沒有成立現貨黃金交易所,只有期貨黃金和黃金TD,而現貨黃金在其他發達國家都是正規合法且設有交易所的,所以說如果個人投資者只是單純的去投資現貨黃金是並不違法的,因為在法律法規裡面並沒有寫明個人投資境外現貨黃金屬違法行為。
也正是因為內陸沒有現貨黃金交易所,所以投資者在交易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什麼不能解決的問題,申請法律援助會比較困難,因為你要跑到國外去,最近的現貨黃金在香港。
所以投資者在選擇平台的過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通常鑒別是否為正規平台的方法有:
1,平台受到監管的交易所是否正規合法。
2,交易所給予平台的經營許可權裡面是否允許交易現貨黃金。
3,你手中的平台以及開戶的官網是否與交易所上面登記的平台名字,官網是否一致。
4,你在存入資金的時候是否是銀聯監管,是否打入的是對公賬戶。
㈤ 現貨在中國是合法的嗎
存在一個問題就是 現在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 點都不完善!很多市場 但是參差不齊。南方大宗 ,棲霞蘋果適合你!
㈥ 如何認定現貨交易中的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您好,
對於商品現貨市場非法從事期貨交易的認定
1認定單位
(1)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黃金市場及黃金衍生品交易監管職責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1〕39號),人民銀行負責組織認定非法黃金期貨交易等活動。
(2)除黃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商務部、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即各地證監局,負責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認定工作。
(3)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對於沒有明確行政認定單位的,如權益類(產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有價證券、指數、利率、匯率等,可以提請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行政認定。
2認定程序
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提請出具行政認定意見。
除黃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證監局提請出具體行政認定意見。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可以由當地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致函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進行行政認定,或由各地經偵部門層報公安部經偵局提請其進行行政認定。
3認定內容
主要是涉案人員及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的行為是否屬於 「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或「擅自從事期貨業務」。
4認定標准
對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認定的標準是要針對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情形進行審查,對於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屬於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根據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具體審查時須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確定性判斷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即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和「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情形,從而按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的禁止性規定而認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從事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1)目的要件
根據111號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標准化合約為交易對象,允許交易者以對沖平倉方式了結交易,而不以實物交收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實物。
因此,在審理相關交易行為時側重於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A. 投資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資質
現貨交易平台上進行的交易動輒幾千盎司白銀、上百噸原油,交易平台為了主張其是現貨交易,往往聲稱,投資者完全可以隨時點擊交割按鈕進行交割。但是,絕大多數投資者是自然人,他們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數量的現貨商品(特別是賣出)是否屬於非法的無照經營呢?因此投資者必然是要通過平倉的方式來了結交易。合法的期貨交易中雖然也有自然人參加,但是自然人不能進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問題。因此,投資者是否具備交割的資質成為影響現貨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貨交易轉化的一個關鍵因素。
B. 現貨平台是否有真實的倉庫和倉單存在
現貨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快現貨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實存在的現貨是基礎。如果現貨平台沒有足夠的倉庫和倉單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達幾萬手,但僅僅只有幾手倉單甚至沒有),那麼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為了交收,而只能是對沖平倉,則轉化成為非法期貨交易。
C. 審查現貨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計算現貨交易平台的交易總量和最終的交收數量,從而判斷在現貨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為了對沖還是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來看,主要側重於審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的交易。
A. 標准化合約
所謂的標准化合約,根據111號文的定義,即是指除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條款外,其他條款相對固定的合約。交易者將此類合約作為交易對象,訂立合約時,並非全額付款,而只繳納商品價值的一定比率作為保證金,即可買入或者賣出;合約訂立後,允許交易者不實際履行,而可通過反向操作、對沖平倉方式,了結自己的權利義務。
B. 集中交易
審理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案件中最為核心的關鍵是認定現貨交易平台是否實施了集中交易。
所謂集中交易是指由現貨市場安排眾多買方、賣方集中在一起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並為促成交易提供各種設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細分為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機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買賣雙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行進行買賣申報,由現貨市場電子交易系統對全部有效申報進行一次集中撮合的處理過程。
連續競價是指現貨市場按照「價格優先、市場優先」等原則形成成交價,如當最高買價與最低賣價相同時,該價格為成交價;當買價高於賣價時,報價在先一方的賣方價格為成交價。
電子撮合是指眾多的買方和賣方同時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撮合配對、點選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約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對於一項交易標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對手方的身份、年齡、信用狀況等除價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進行的交易。由於該交易標的物可以剝離其所有者的影響而獨立存在,因此極大地提高了其標准化、流動性水平,從而成為資本市場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一般規律,不宜為商品現貨市場採用。
做市商機制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不斷地向買賣雙方提供報價,並按照自身提供的報價付出資金或商品與之成交,從而為市場提供即時性和流動性,並通過買賣價差獲取利潤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於做市商買賣商品的目的並不是獲取商品的所有權,而主要是低買高賣,提供流動性,與現貨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機制不宜作為現貨市場的交易制度。
5認定性質
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對有關交易場所是否開展了非法期貨交易的認定的性質
關於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性質認定的問題,國務院文件有明確規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規定,地方交易場所均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國函〔2012〕3號)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證監會出具性質認定意見,本質上是應有權機關的請求,對其查處違法證券期貨活動提供的專業支持。該認定意見,僅供有權機關參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認定結論。一項交易活動是否違法,須由有權機關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斷。如果投資者認為某項交易活動構成非法期貨交易,應向有權機關提出,請其調查處理。
㈦ 現貨倉單是否合法
1.什麼是現貨商品倉單交易?
現貨商品倉單交易又稱標准化商品貨物交易,是指在傳統現貨交易基礎上,已經過標准化的大宗商品形成的倉單為標的所進行的交易行為。《合同法》對倉單有明確的解釋,在證券分類中,倉單屬於商品證券。
2.現貨倉單交易是期貨交易嗎?
倉單交易不是期貨交易。
倉單交易作為商品期貨的基礎,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就已出現。從商品交易發展的過程(傳統現貨商品交易→中遠期合約交易→現貨倉單交易→商品期貨交易→商品期權交易→商品掉期交易)來看,倉單交易是期貨交易的基礎,期貨交易是倉單交易的派生,二者不能相互代替。沒有現貨市場的充分發展,期貨市場的發展也將會受到制約。
3.倉單交易特點:
T+0——倉單交易當日買入當日就可以賣出,而股票只有第二天才能平倉。
雙向交易——倉單交易不僅能先低價買入後高價賣出,也可以先高價賣出後低價買
入,牛市熊市都可以賺錢,而股票只能先買後賣。
夜市交易——南京國際倉單交易所推出夜市交易制度,滿足上班族的投資需要。
㈧ 期貨合法嗎
首先是應聘的是期貨公司還是代理投資公司;
期貨公司目前是沒有自營業務,更不允許接受客戶委託,所以期貨公司招收操盤手的話,八成都是假的。
代理投資公司倒是可以招操盤手,盈利分成。但是你相信,自己才從模擬開始操作,人家會輕易把自己的錢給你嗎?當誰都能做的好工作讓自己來做的時候,你可要冷靜一下。
不管是期貨公司也好代理投資公司也罷,要是真正操盤手了我想不會沒有任何門檻,從門外漢里選拔。他們管用的伎倆是:先模擬,再自己實盤,最後代理操作。最重要的是自己實盤,美其名曰檢驗盈利能力,其實是讓你自己開戶交易,他們自己賺取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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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說的連期貨都不是,期貨品種裡面壓根沒有粳稻,目前鄭州只有一個秈稻;
要是期貨或者期貨代理公司該是什麼都做,只做一個品種只是現貨遠期交易,說不上合法,但是也沒人管,灰色地帶。
㈨ 期貨與現貨的區別是什麼
一、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未來的貨物,當前還不存在的貨物,是指將未來的貨物以一種標准化的遠期合約,進行撮合競價,金融屬性大於商品貿易屬性。
二、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三、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四、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五、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如不能履行台同,就要訴諸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六、交易場所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七、結算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LT日盯市制度。
(9)期貨現貨到底違法嗎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與股市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期貨可以雙向交易,期貨可以買多也可賣空。價格上漲時可以低買高賣,價格下跌時可以高賣低買。做多可以賺錢,而做空也可以賺錢,所以說期貨無熊市。
對期貨交易國家不徵收印花稅等稅費,唯一費用就是交易手續費。國內三家交易所手續在萬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經紀公司的附加費用,單邊手續費亦不足交易額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費用是成功的一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