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和期權在風險收益上的區別是什麼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不知道這個說法滿意不?
B.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C. 既然期權提供了價格保險,相對來說風險小,為什麼買期權的人還是比買期貨的人少
期權交易和期貨的區別:首先,期權交易雙方在合同或交易,期權的買方,賣方應提供購買期權費的選項,如200萬美元或3美元,而在簽約交易期貨不會發生任何經濟關系。第二,期權交易協議本身是現貨交易,期權交易和期權費用的同時支付。 (交付略有不同現貨交易現貨交易收盤後的交易正在等待,在未來的協議規定交付司法購買或出售股份,該交易正在等待,買入或賣出股票的規定在未來的協議范圍內實現有效期)和期貨結算進行了約定的交貨期限。第三,期權交易,交割後,交易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並沒有立即釋放,因為盡管轉讓,但實現未來的選項應是有效的協議到期後,其之前,它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過來,和期貨的交易完成後,雙方的法律關系應當解除。四,交貨期限的期權交易,期權的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股票價格變動的基礎上,確定實施的協議,不利變化等情況,是否可以放棄期權的請求持有人的義務協議,只能通過期權賣方承擔和期貨買賣協議期限內,雙方為對方的義務。第五,期權交易協議,持有人可轉讓協議,以出售,無論多少次轉移,在有效期內,最終的協議,持有人有權要求選項執行銷售協議,各方有沒有期貨權轉讓。六,最大的風險投資選擇和波動性波動較大,更大的風險是成正比的。
D. 為什麼說期權是期貨現貨的保險
融資,就是借錢買股票;融券,就是借股票來賣,合起來就是融資融券,高風險高收益。
股指期貨首先是一種期貨,不同於商品期貨的是它的標的物是股票價格指數,目前我國的期指標的時滬深300指數。舉例說明吧,目前1008合約收於2837點,如果買入(做多)一手的話,目前合約乘數暫定為300
元/點,那麼滬深
300
指數期貨合約價值為2837點*300
元/點=851
100
元。但是實際上不用花這么多錢,只需要交初始保證金,以後根據波動情況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如果到期後滬深300指數漲到3000點那麼就賺了48900元,投入金額只有15萬左右(1008
1009保證金金比例18%,前兩期是15%),算哈收益率是比較高的。
股指期權就是標的時股指期貨的金融期權,比如花了500買了一份到期後以3000點買入的股指期權,如果到時候股指漲到3100,卻可以以3000點買入然後以3100點價位賣出,賺100個點,如果到期後指數只有2900,就選擇不執行權力,損失500元的期權購買費。
E.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你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F. 期權的功能有哪些,期權的保險作用問題
在期貨投機交易中,期權具有替代期貨頭寸和復制期貨頭寸功能,同時也具有化解價格極端波動風險的功能。
(一)在期權替代功能中,買入看漲期權或賣出看跌期權可以替代期貨多頭,而買入看跌期權和賣出看漲期權可以替代期貨空頭。在期權復制功能中,買進看漲期權同時賣出看跌期權可以復制期貨多頭,而買入看跌期權同時賣出看漲期權可以復制期貨空頭。當遇到市場極端行情,期貨價格可能出現多個漲跌停板,這對頭寸相反的投資者來說是個噩夢,但是期權可以幫助鎖定風險。
權替代功能是有限制和先決條件的。僅以替代期貨多頭頭寸為例,如果投資者對行情判斷是看大漲,那麼買入看漲期權是最好的選擇,而賣出看跌期權的不足是上方盈利將被嚴格限制;如果投資者對行情看小漲,那麼賣出看跌期權是較好選擇,買入看漲期權因為支付權利金盈利空間要小一些。如果行情出現大跌,買入看漲期權選擇放棄行權,風險是有限的,而賣出看跌期權和期貨多頭的風險則是無限大的;如果行情出現小跌,買入看漲期權因為支付權利金緣故,損益平衡點最高,虧損相對來說最大,期貨多頭虧損排第二位,而賣出看跌期權或許還能有少許盈利。權利金高低是另一個考慮利用期權與否的重要前提。當市場處於劇烈波動時,隱含波動率非常高將導致期權價格非常貴,這時候從期貨投機角度考慮,期權替代優勢就比較弱了。
(二)期權復制功能在股票市場更具優勢性。從理論上講,買進看漲期權同時賣出同樣條款看跌期權所得出的盈利圖和買進標的物頭寸是一致的。反之,買入看跌期權同時賣出同樣條款看漲期權所得出的盈利圖和賣出標的物頭寸是一致的。期權保證金優勢十分明顯,買賣一手原油期貨的保證金相比運用原油期貨期權復制頭寸的保證金要高很多。期權在股票市場更具有優勢,不必遵循Uptick限制以及不用借到股票即可賣空。然而,因為期權復制存在兩次買賣動作,當遇到流動性差的品種,買賣價差風險和雙倍手續費風險會凸顯出來。波動率風險也是運用期權復制功能時需要考慮的重要風險。當波動率減弱,權利金減少會降低期權復制功能效果。反之,當波動率增強,權利金增加會增強期權復制功能效果。
期權復制功能有助於化解期貨漲跌停板風險。老資格的期貨投資者對期貨價格漲跌停板從不陌生,像農產品市場因為天氣因素連續漲跌停板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果期貨投資者在極端行情中持有相反頭寸是一件極其糟糕的事情,但合理運用期貨期權策略可以幫助投資者鎖定風險。熟悉期權規則的投資者應該知道期貨期權也有強制漲跌停板,但與期貨不同的是,期貨期權報價序列十分廣泛,即使在期貨期權自身有漲跌停板限制情況下,也有沒觸及漲跌停板的虛值期權可以交易。利用期權復制功能可以模擬出期貨多頭或空頭來幫助投資者鎖定風險。
二、期權的保險作用問題
在期貨套保交易中,期權是一項很有效的保險。不同執行價格相當於給投資者提供不同等級的保險,保險范圍越大,保險費用也越高。當然,隨著執行價格升高,投資者所支出權利金即保護成本也會快速上升。相信了解期權價格報價的投資者基本會認為這項保險並不具有優勢,因為通常略微虛值的看跌期權權利金還是很貴的。就成本而言,除非原油價格明顯上行,否則潛在盈利會因為權利金支出而被明顯稀釋。
老練的投資者往往會考慮對上面這個保險策略進行修改,以降低用於保險的看跌期權的成本:期貨多頭擁有者買進一手虛值看跌期權作為保險,同時賣出一手虛值看漲期權以支付看跌期權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費用,這個策略被稱為領圈套利。通過使用這個策略,投資者放棄了某些上行方向的潛在盈利,但也降低了買進看跌期權所支出的成本。投資者對未來行情判斷是看大漲、看漲還是看小漲,不同立場決定了上行盈利空間的限制幅度。
G.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你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H. 期貨套期保值與期權套期保值的主要區別
期貨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期貨套期保值可以分為多頭套期保值和空頭套期保值。
期權市場套期保值是指通過購買外匯看跌或看漲期權,以規避匯率風險的方法。
遠期外匯合同和期權合同都是對外匯風險進行套期保值的方法。應用遠期外匯合同進行套期保值可以規避外匯風險,但是遠期外匯合同一旦簽訂,公司必須執行,否則就是違約。如果未來外匯市場的匯率向有利方向變化,但公司卻毫無迴旋餘地,因此就無法享受未來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不同時,匯率發生有利變化所帶來的好處,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I.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