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B. 期貨買豆粕還是菜粕好
豆粕期貨合約
交易品種 豆粕
交易單位 手(10噸/手)
報價單位 人民幣 元/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10元/手)
漲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合約月份 1,3,5,7,8,9,11,12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21:00-23:30
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第4個交易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交割等級 標准品及替代品符合《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質量標准(F/DCE D001-2000)》中規定的標准品和替代品。替代品對標准品的貼水為100元/噸。
交割地點 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 3元/手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M
上市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
可以自己參考看看,不明白的可以去期貨達人網鄭州商品交易所菜粕期貨合約
交易品種 菜籽粕(簡稱「菜粕」)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合約交割月份 1、3、5、7、8、9、11月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晚上21:00-23:30,上午9:00-10:15;上午10:15-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交割品級 見《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點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RM
上市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C. 菜粕期貨與那些品種有聯動性
作為市場規模相對較小的品種,菜粕價格不僅受油廠經營情況影響,而且長期以來更以豆粕作為主要參照標尺,同時在消費埠也會與棉粕爭奪市場份額。
我平時喜歡做菜粕,螺紋鋼,雞蛋等波動大的品種,而且保證金很低,想做好期貨:要學會等待機會,即便是低手續費,也不能頻繁操作,手勤的人在期貨里肯定虧錢!我喜歡用3分鍾和15分鍾的布林帶,macd進行短線操作,等待機會再出手,一天穩定抓住10個點就夠了,這樣就可以收益將近5%了;止損點一定一定要在系統里設好:他可以克服人性的弱點,你捨不得止損,讓系統來幫你! 望採納
D. 詳細敘述下,期貨與期權的區別最好有例子。謝謝!
期權和期貨同屬於金融衍生品,期權跟期貨作為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產品為投資者提供了不同的投資手段。但它們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第一,期權與期貨在投資者權利和義務方面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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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
>03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04
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期權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05
第五,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期貨可用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簡單的完全復制。
E.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我來說點有用的,其實不想回答問題,但看到這些個裝逼的回答,我想到我了解這些東西的時候的茫然無助,我把我了解的這些東西分享給大家,希望或多或少能幫助到你們一點。期權期貨是一種合約,咱們買的是合約,合約有時間限制,買了之後咱們必須在有效的時間賣出叫平倉,和股票有些同但又不同,股票買了之後,只要上市公司不退市你可以長期持有,期貨期權跟股票一樣你也可以隨便買,但買了之後有時間限制,比如說一個月後,不管是漲是跌你都得賣出,不然你的損失就很大,期權期貨的交易操作跟賭博差不多,賭博叫買大買小,期權期貨叫買漲買跌,你看好的那個東西你認為漲,你就買漲,漲了你就賺了,你認為要跌,你就買跌,跌了你就賺了,唯一的區別就是期權行權,期權有行權日,行權就是你要把合約變為真的,一份合約對應一萬份你看好的那個東西,你要行權你就要拿好幾萬塊錢來買,一般小投資賺漲跌差價就行了,一張合約價格從100漲到300,你把它賣掉就能賺其中200差價,就這么回事兒。咱們知道這些就行,其他全是廢話。咱們按著規矩來操作就行,至於期權期貨後面是如何運作的咱們就不必了解那麼多了。要是有一個懂的人願意給你細說,不裝逼,那也是可以深入了解的。這些東西其實特別簡單,軟體一打開,一看就會。上面說的什麼義務方買方賣方那些,我全都看不懂。從字面上簡單理解,可以這么理解,股票,一種股份證明的票據,期貨,一種有期限的貨物,期權,一種有期限的權利,基金,可以理解成積金,外匯,外來匯入的貨幣。除了股票基金勉強算一種投資,因為股票有分紅,期貨期權,外匯,差不多都算是一種賭博,就是讓你買漲買跌,像外匯,假如美元跟人民幣的差價是6元,你猜它是漲是跌,你猜對了你就賺了。
F. 期權,期貨和現貨三者之間的關系
期權、期貨、現貨三者之間可以完全轉化,比如期權可以合成期貨(買入看漲賣出看跌合成多頭期貨,買入看跌賣出看漲合成空頭期貨),根據現貨也可以算出一個理論期貨價格,所以它們三者之間就可以互相比較了,當三個期貨價格不一樣時,理論上兩兩之間就可以互相套利了,期權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轉換套利與反轉換套利,期貨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現套利,期貨與期權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期套利。
現貨就是可以隨時交割的期權,跟活期存款一樣隨時可以支取;期貨是標的合約到約定的交割期才可以交割。金融期貨也是期貨的一種,與商品期貨不同的是金融期貨用現金交割,商品的標的合約是實實在在的商品貨物,金融期貨的標的就是個標的,比如股票指數、國債價格。
G. 現貨期權的現貨期權與期貨期權的差異
全世界在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品種按照期權的相關產品分為商品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指數期權與股票期權。商品期權的基礎產品是農牧林、能源與金屬產品。其中,農牧林產品包括大麥、菜籽油、菜籽粕、活牛、玉米、棉花、奶製品、亞麻、燕麥、橙、活豬、稻米、大豆、葵花籽、小麥、羊毛、可可豆、咖啡豆、食糖、木材等。這些商品期權品種的合約單位無一例外都是商品期貨合約;外匯期權、利率期權品種的合約單位大多數是金融期貨合約,少數品種的合約單位是貨幣或者債券;指數期權品種的合約單位絕大多是指數(實際上是指數所對應的一攬子基礎產品),極少數品種的合約單位是指數期貨合約;而只有金融期權中的股票期權的合約單位無一例外是股票。不同類別的期權,其合約單位如此涇渭分明,是有其一定的道理的。
在理論上,任何事物都可以成為衍生品的基礎產品,但在實際上,衍生品的基礎產品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且這些條件的吻合程度越好,就越會對合約交易有利。
條件之一是基礎產品要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的性質,比如商品期貨就要求基礎商品具有較長的保質期。同樣道理,商品期權也要求基礎產品的質地具有很好的穩定性。雖然很多商品現貨(比如現貨銅)也能夠基本滿足在質地穩定性上的要求,但比起無所謂保質期的商品期貨合約而言要遜色一些。因此,商品期權應該首選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而外匯、利率、指數、股票等產品就基本上不存在保質期的問題,因此這些產品方面的期權也會考慮直接採用現貨作為基礎產品。
條件之二是基礎產品的品質易於劃分,質量可以評價。很多商品現貨的品質是比較容易劃分的且質量可以評價的(比如現貨銅),但這些商品現貨畢竟需要一個分割與質檢的過程,而商品期貨作為一種標准產品是不需要考慮分割與質檢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商品期權還是應該首先考慮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外匯、利率、指數、股票相對商品而言,也是一種比較標準的產品,一般不需要考慮分割與質檢的問題,因此在產品設計的時候也會考慮直接採用現貨作為基礎產品。
條件之三是基礎產品的市場流動性好。場內的商品期貨是一種標准化的產品,人們可以根據自己需求,僅用少量的保證金通過期貨市場來鎖定風險或者進行投資。而通過商品現貨買賣來鎖定風險或者進行投資,既需要佔據大量資金,又需要通過繁瑣的買賣實際手續,交易中還存在信用風險。這就導致很多商品的期貨市場流動性要高於現貨市場,因此商品期權相應採用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就順理成章了。
外匯、利率的投資者更多是銀行這樣的專業金融機構,外匯期貨與利率期貨給予了這些專業金融機構更便捷的風險管理工具,因此外匯期貨市場與利率期貨市場的流動性非常好,從而造成很多國家的外匯期權產品與利率期權產品採用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
指數、股票的投資者一般不再集中於專業金融機構,日常的流動性往往依靠普通投資者這樣的散戶支撐。而普通投資者傾向於簡單易懂的產品,加之他們較少關注於指數期貨市場與股票期貨市場,因此指數期權、股票期權往往被設計成為直接以指數或者股票作為基礎產品的形式。
條件之四是要求基礎產品價格波動頻繁。一般而言,價格波動較大的現貨,其期貨價格波動也較大,反之亦然。但是,期貨價格除了受到現貨價格的影響之外,還受到利率等其它因素的影響,而利率等因素對商品現貨價格影響較小,因此商品期貨的價格波動往往比商品現貨更為頻繁。也是基於此原因,商品期權基本上選擇商品期貨作為基礎產品。
現貨期權的執行方式既有歐式也有美式,期貨期權的執行方式同樣既有歐式也有美式。但從經濟意義上而言,歐式現貨期權與美式現貨期權的價值具有顯著性差異,而通常情況下的歐式期貨期權與美式期貨期權的價值基本上沒有差異。比如,對於股票期權這一現貨期權而言,如果期權到期前股票有紅利派發,則在紅利除權日之前提前執行股票期權可能比等到期權到期日執行更有利。而期貨期權除非利率發生很大的突變,其提前執行行為從經濟意義上而言是無利可圖的。只是,在期貨期權市場流動性低於期貨市場的情況下,美式期權給予了期權持有者鎖定收益的便利而已。
很多現貨期權由於難以採集到統一而權威的結算價格,被迫採用現貨交割方式。而採用現貨交割方式的市場就難免有投資者利用現貨需求或者供給有限的客觀條件採用「多逼空」或者「空逼多」方式,從而導致市場風險增大。此外,這些難以採集到統一而權威的結算價格的現貨期權,其產品形式也因此局限在基礎期權產品形式上,難以拓展到亞式期權等奇異期權產品形式上。
期貨期權在客觀上允許現金交割方式,很多期貨期權仍然採用基礎期貨合約交割方式往往是受到當地法律限制或者僅僅因為市場習慣而已。但是這些採用基礎期貨合約交割方式的期貨期權市場,除了難以避免「多逼空」或者「空逼多」導致的市場風險之外,也不得不為期權執行轉換成為期貨頭寸留出時間,導致期貨期權的到期日要比基礎期貨合約到期日提前數周,影響了期貨期權功能的充分發揮。
現貨期權的基礎產品是現貨,歐式看漲現貨期權允許買方在期權到期時有權利按照事先約定的執行價格買進現貨,歐式看跌現貨期權允許買方在期權到期時有權利按照事先約定的執行價格賣出現貨。以ST 指代期權到期時的現貨市場價格,以K 指代期權合約事先約定的執行價格,則歐式看漲現貨期權的買方在期權到期日的收益是max[(ST − K),0] ,歐式看跌現貨期權的買方在期權到期日的收益是
max[(K − ( < math > ST),0]</math> 。
H.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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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