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分別是什麼意思
簡單回答一下吧,一下說不清:
股指期貨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目前有滬深30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
股指期權則是以股指期貨為標的物的期權合約;
它們都屬於衍生產品。
B.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麼不同之處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同為股權類的兩項基礎性衍生工具,二者間兩者相互補充,相互促進,是風險管理的兩塊基石,共同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場內市場風險管理體系。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在權利和義務上的本質區別,決定了它們在產品與制度設計上的較多不同之處。其中主要的區別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交易對象不同
股指期貨交易的是一份期貨合約,即直接交易指數的遠期點位。因而,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初始價值為零,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若期貨合約持有至到期,則以當初成交的指數點位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並不直接交易指數點位,而是先固定遠期用於交割的指數點位,進而交易這份合約的即期價值(即權利金)。因而,股指期權合約本身具有價值,買方在開倉時必須支付權利金,而賣方則在出售一份權利的同時,收到權利金。若期權合約持有至到期,則按執行價格進行交割。
交易方向不同
一般來說,股指期貨的交易者只可選擇多頭和空頭兩種交易方向。而股指期權合約則分為兩種類型:看漲期權(Call Option)。是指買方在未來按規定的價格買入標的資產的權利。如果投資者看漲標的價格,可以購買看漲期權。當標的價格高於行權價格時,買方獲益,而且價格越高,獲利越多。看跌期權(Put Option)。是指買方在未來按規定的價格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如果投資者看跌標的價格,可以購買看跌期權。當標的價格低於行權價格時,買方獲益,而且價格越低,獲利越多。
因此,對於股指期貨而言,投資者看漲則選擇多頭,看跌則選擇空頭;而對於股指期權來說,投資者看漲可以選擇看漲期權多頭或看跌期權空頭,看跌則可以選擇看漲期權空頭或看跌期權多頭。
產品系列不同
股指期貨交易的是遠期指數,對於某一到期月份,股指期貨一般只有一個合約可供交易。因此,股指期貨產品一般只有多個不同到期月份的合約,掛牌合約數量較少。然而,股指期權卻有執行價格的差異,在同一到期月份,股指期權會存在多個具有不同執行價格的合約可供交易。加上不同的合約到期月份,以及買權和賣權兩類合約類型的區別,最終便會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數量的期權合約,因此一般掛牌合約數量較多。例如,在8月19日,滬深300股指期貨只有4個合約同時交易,但是滬深300股指期權會有300多個合約同時交易。
保證金收取方式與模式不同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需要向交易所交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為到期履約做擔保。而在股指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已付出了保證金從而免除了義務,因此無需交納保證金,但對於賣方而言,為了保證當買方選擇行權而賣方必須被動履約時能有足夠的資金准備,賣方必須交納保證金。
此外,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的保證金模式也有明顯區別。在期貨合約中,交易保證金由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來決定。在持倉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所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也將等比例變化。但在股指期權交易中,保證金必須考慮合約價值與虛值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不能用簡單的線性關系來表達。
盈虧結算方式不同
一般來說,股指期貨的買賣雙方在建立頭寸後,其盈虧需要每日結算與劃轉。但對於股指期權,從各個交易所的交易慣例來看,買賣雙方在交易以後,其盈虧並不需要每日結算與劃轉,而是待平倉交易或者合約到期交割時再一次性結算,該特點與股票交易有一定的相似之處。當然,對於需要承擔履約義務的賣方來說,雖然盈虧不需劃轉,但其股指期權頭寸的浮動盈虧將通過保證金凍結的形式來體現。
執行環節不同
股指期貨合約的執行環節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對於股指期貨而言,由於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對等,因而在到期日交易結束後的所有股指期貨未平倉合約均必須參與交割,並根據交割結算價完成買賣雙方的盈虧劃轉。
但股指期權則與之有所區別,由於股指期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不對等,期權的買方擁有在到期日選擇是否對其未平倉頭寸提出行權要求並進入交割環節的權利,即當交割對買方有利時,買方將會選擇行權並進入交割環節。反之,當交割對買方不利時,買方將會放棄行權。因此,在期權到期時,對於虛值期權、平值期權以及實值額小於或者等於交割手續費的實值期權來說,由於進入交割環節將會對期權的買方造成不利影響,故這幾類期權一般均不會進行交割,只有實值額大於交割手續費的實值期權才有可能進入交割環節。也就是說,在股指期權合約到期時,僅有一部分實值期權會被執行並進入最終的交割環節,按照執行價格與交割結算價的差價進行現金結算。
C.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有何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買方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
此外,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
D. 期權期貨的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2、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3、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5、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6、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E. 證卷、期權、期貨分別是...
證券分為有價證券,證據證券,和憑證證券.
有價證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價額,能夠給持票人帶來定期的收益和紅利,並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
他具體包括」股票,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期權,期貨等」
期權也稱為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權利而不是義務的標准化契約,即在某一段特定時間內,以期權合約成交時雙方同意的期權費,買賣特定價格,特定數量與質量的相關產品。
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買入者要支付期權費並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另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賣出者收取期權費並在期權買入者選擇執行其期權時承擔相應的義務。
看漲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買進相關產品的權利,看跌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賣出相關產品的權利。相關產品易手的價格就是敲定價格或履約價格。在任何給定的時間,期權可以有不同的履約價格。
期權的持有人行使其權利的過程叫做執行,執行的截止時間叫做期滿。在有效期內任何時間都可以執行的期權叫做美國式期權;而只在期滿時才可執行的期權叫做歐洲式期權。
執行基於期貨合約的期權時,期權的賣出者有義務以履約價格建立與期權買入者所得頭寸相對的期貨頭寸;執行基於股票的期權時,看漲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賣出股票、看跌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買進股票;執行基於股票指數合約的期權時,無論是看漲還是看跌期權,都最終以履約價格與執行時的股票指數之間的差額為基礎,用現金結算。
期貨(Futures),嚴格說來並不是貨物,而是一種法律合約,是簽訂合約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天,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進或賣出該項特定商品。這種商品可能是某種糧油產品或金融產品。簡而言之,期貨就是事先訂好的合約,內容載明了買賣雙方所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期貨市場就確保了買賣雙方一定會履行應盡的義務。
期貨合約在期貨交易所交易,並且是每日結算,使買賣雙方皆可順利履約。期貨價格每日都會波動,投資者試圖從這些價格的變動中獲取利潤而避險者則從價格的變動中規避經營風險。
F.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交易標的物】:
期權 主要是以固定價格買賣的權力,買賣對象可以為現貨,也可以為期貨合約等
期貨 有農產品,金屬,工業品,原油,外匯,利率工具,股票,股指等;
【合約了結方式】:
期權 行權了結,放棄行權,對沖平倉等
期貨 對沖平倉,交割
【報價方式】:
期權 合約變動的部分為權利金的報價,而執行價格在一開始就約定了的
期貨 變動部分為期貨標的物的報價
【交易手段】:
期權 買入看漲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買入看跌期權,賣出看跌期權
期貨 買入,賣出
G. 個股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何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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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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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H.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