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與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區別
外匯與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區別:
所謂保證金交易,就是投資者以銀行、造幣商或經紀商提供的融資來進行外匯交易,個人外匯實盤交易是指個人委託銀行,參照國際外匯買賣市場實時匯率,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的交易行為。由於投資者必須持有足額的要賣出外幣,才能進行交易,較國際上流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缺少保證金交易的賣空機制和融資杠桿機制,因此也被稱為實盤交易。
外匯保證金交易又稱合約現貨外匯交易、按金交易、虛盤交易,指投資者和專業從事外匯買賣的金融公司(銀行、交易商或經紀商),簽定委託買賣外匯的合同,繳付一定比率(一般不超過10%)的交易保證金,便可按一定融資倍數買賣10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的外匯。因此,這種合約形式的買賣只是對某種外匯的某個價格作出書面或口頭的承諾,然後等待價格出現上升或下跌時,再作買賣的結算,從變化的價差中獲取利潤。當然,投資者也要承擔相應的虧損風險。
Ⅱ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按金交易的聯系和區別
所有的期貨跟其他的按金交易的區別:最大的區別在於期貨,突出一個期字,是有期限限制的,到期要交割或者必須對沖平倉的。而其他的按金交易一般都是現貨交易,杠桿交易,沒有到期一定要平倉之說。
聯系方面:兩者都是杠桿交易,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數倍於其保證金或者按金的標的,這是他們最大的聯系。
Ⅲ 外匯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
遠期外匯交易與外匯期貨交易不同,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交易主體。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不足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是否繳納保證金,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自由決定。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中介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歐元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中介買賣日元或歐元從而構成兩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結算方式。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交割日時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差額結算,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現貨結算或履約。 外匯期貨與外匯遠期的聯系:
1、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
2、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
3、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作用相同,這兩種交易的主體都是為了防止和轉移匯率風險,達到保值與投機獲利的目的;
5、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是約定在一個確定的未來時間內,按照一定的條件,交收一定金額的外匯;
6、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發源於國際貿易,並為防範匯率風險擔當提供條件。 匯率是在外匯市場上一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相互兌換的比率,衡量兩國貨幣價格高低的標准。購買力平價是對比國家間綜合價格之比,即兩種貨幣在不同國家購買相同數量和質量的商品和服務時的價格比率,衡量對比國家間價格水平的高低。根據20世紀初瑞典經濟學家古斯塔夫.卡塞爾提出的購買力平價理論,認為在一個充分開放、充分貿易和市場充分有效的世界經濟中,匯率是購買力平價的無偏估計量,即匯率的變動收斂於購買力平價。因此,購買力平價作為均衡匯率,是評價匯率波動正常與否的依據。但是在現實經濟中,由於各國存在著大量的非貿易品,且市場經濟條件也千差萬別,滿足購買力平價理論的前提條件並不成立,兩者呈現出不同的走勢。具體地說,它們所包括的范圍和決定因素各不相同。
一是在范圍上,購買力平價包含了各國之間國內生產總值所有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對比關系,而匯率只反映國與國之間貿易品部分的價格比率,沒有反映各國建築品、各種服務項目等非貿易品價格的對比關系。
二是在決定因素上,購買力平價直接受對比國之間實際價格水平的影響,反映某一貨幣在不同市場上的實際購買力;而匯率除了受各國通貨膨脹率變動的影響以外,主要由外匯市場的供需關系所決定,並隨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利率、經濟增長、甚至政策干預、投機炒作、資本流動等諸多因素的變動而波動。而且,在當今世界中,匯率已成為各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因此,匯率在短期內變動幅度大,且較為頻繁,而購買力平價在一定時期相對穩定。
Ⅳ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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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有什麼區別在哪裡開戶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的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外匯現貨一般是通過銀行間或者是做市商進行交易,所以中間往往有買賣點差,這是銀行和做市商在當中收取的成本;而外匯期貨是通過交易所交易,如美國CME交易所,交易著世界上最大量的外匯期貨合約買賣,屬於撮合成交,成交方式類似股票,所以沒有買賣點差。
2、合約限制不同:外匯現貨,一般來說合約價值在10萬美元為一標准手,正規的交易也是以手為單位進行,合約沒有一定的交割期限,可以長時間持有,但是要付銀行間的利息;外匯期貨,交易合約基準為IMM結算體制下的標准合約。一般說來3,6,9,12的月份合約為年主力合約,但是基本每月也有月合約,交易的期限正常為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二為最後交割日,如果之前沒有平倉,必須辦理交割手續進行交割。外匯期貨持倉是不需要任何利息的。
3、主要的投資者不同:不可否認,外匯現貨的交易量也很龐大,但是更多的是銀行間和做市商之間及投機者間的交易;而外匯期貨則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是套期保值的需要為主要部分,這發生更多在對外貿易的行業和公司之間,而個人的投機者,只是占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當中5%的份額左右。從這點上來看,外匯期貨市場的投資性質比外匯現貨市場要重得多。
4、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無可否認,外匯期貨在各個國家裡都締屬於期貨行業,受到各個國家監管當局的嚴格監管,交易的安全性高;而外匯現貨交易,監管的法律和法規尚未完善,目前也沒有哪個國家有很完善的監管機制對其監管,一般是事發後採用外匯期貨的監管條例進行兼顧監管而已。可靠性方面,外匯期貨有專門的交易所來組織交易,所以比較可靠;而外匯現貨,是各國之間銀行間的默契和自發行為,一旦有政治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影響,報價難免受到影響,這也是可以憂慮的原因
Ⅵ 外匯保證金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
外匯保證金交易(又叫炒外匯),是指通過與(指定投資)銀行簽約,開立信託投資帳戶,存入一筆資金(保證金)做為擔保,由(投資)銀行(或經紀行)設定信用操作額度(即20-400倍的杠桿效應,超過400倍就違法了)。投資者可在額度內自由買賣同等價值的即期外匯,操作所造成之損益,自動從上述投資賬戶內扣除或存入。讓小額投資者可以利用較小的資金,獲得較大的交易額度,和全球資本一樣享有運用外匯交易作為規避風險之用,並在匯率變動中創造利潤機會。綜合的說,炒外匯就是一個投資行為。
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通常指的是期貨合約,是一份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期貨交易,是期貨合約買賣交換的活動或行為。注意區分,期貨交割是另外一個概念,期貨交割,是期貨合約內容里規定的標的物(基礎資產)在到期日的交換活動或行為。.
Ⅶ 期貨交易與外匯保證金交易有什麼區別
資金流動性高
即期外匯交易市場的每日交易量高達一點四兆美元,使得外匯市場成為全世界最大、資本流動性最高的金融市場。其他金融市場的大小與交易量和外匯市場比較起來,就顯得遜色多了。如果外匯投資者用每日交易量只有三百憶美元的期貨市場做例子,對資金流動性的程度就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外匯市場永遠是流動的,無論何時都可以進行交易或是停損。
二十四小時無休
外匯買賣市場是一個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市場,美東時間的星期日下午五點,炒外匯就從澳洲的悉尼開始了,然後七點由日本東京開盤,接著凌晨兩點開始的英國倫敦,最後就是早上八點的美國紐約。對投資人而言,不論何時何地發生任何消息,投資人都可以即時的做出反應。投資人也可對進場或出場的時間有彈性的規劃。
相對於美國的外匯期貨市場而言,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或是費城交易所,營業時間就有一定的限制。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而言,營業時間是美東時間的上午八點二十分開始到下午兩點為止,因此,如果任何倫敦或是東京重要的消息不在營業的時間內公布,則第二天開盤就會變的很混亂了。
當然你想做外匯 最好是找個正規的平台(如tra,福匯之類的大平台)。不要輕易信任那些送金和低點差的三無平台。
Ⅷ 外匯交易、外匯保證金與外匯期貨的區別
外匯交易主要是指從事貨幣對交易的買賣行為。
外匯保證金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統稱外匯交易。
除了銀行購置外匯業務還有銀行目前開設的外匯貨幣對交易沒有杠桿(保證金交易)以外,其他外匯交易都屬於外匯保證金交易。杠桿從1~2000不等,期貨杠桿一般都會在30左右。
當然隨著杠桿的增加風險也是呈現遞增的變化。
Ⅸ 外匯保證金與外匯期貨有何異同點
期貨,顧名思義,是一種有期限的貨物,就是說,所交易的標的在未來某個時刻,交易者必須用實物交割或者用反向合約對沖。期貨的第二個特色是固定合約,即所有的交易品種的數量,品質等合約要素都是固定的,合約中惟一的可變項是價格。期貨的第三個特色是使用保證金參與交易,即交易者無須支付全額的合約金額,而是只需支付一部分,一般為5%—10%的合約金額即可。保證金並非通常我們所理解的「預付款」或者「定金」,在期貨市場中,保證金是表示交易者有能力承擔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的一種經濟保證。
保證金外匯交易與期貨相同之處是固定合約和保證金制度,但是這絕對不意味著保證金外匯就是期貨外匯(期貨外匯是另外一種交易),因為她不具備期貨的本質的特點:時期。
保證金外匯交易與期貨還有一個非常巨大的差別,就是期貨交易是由期貨交易所建立的,即所有交易者,不論是投機者還是保值者,都必須通過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參與交易;而保證金外匯則不同,它沒有固定的交易所,是通過各銀行之間交易,所謂的外匯經紀公司,不過是一個中介機構。這個差別看起來似乎意義不大,但是能夠直接影響投機者的交易行為:期貨品種在任何時候,交易所的報價是惟一的;而外匯交易中不同的銀行或者經紀公司,則可能給客戶不同的報價,這些報價盡管不會相差懸殊,但是已經足以對交易者產生影響了。
保證金外匯交易的市場分析和交易策略,與股票、期貨並沒有什麼本質不同,主要區別在於資金管理。
Ⅹ 外匯期貨與外匯現貨的不同之處是什麼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實際上又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品種
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
1.外匯期貨有固定場所,而現貨交易沒有固定場所
2.外匯期貨與現貨報價方式不同;
3.期貨是掛單報價方式,現貨則是銀行掛牌或經紀商報價。
4.外匯期貨有交割期限制,現貨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