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就是期貨期權交易的選修課作業,我不太懂,有沒有人幫幫忙,不用寫太多,告訴我大致內容就好,我自己可以
這個題目出的有點問題,1,是50ETF,不是ETE,2,什麼叫「合約參考時間為2015年12月18日?」抱歉,真實世界裡沒有這個提法。我只能理解為,題目給的期權到期日是2015年12月18日(但真實世界裡這個也是錯的,期權是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到期,12月18日是第三個星期五,是股指期貨到期時間),3,居然沒有給T型報價板,光給了個標的走勢?4,「進行50ETF價格走勢認購期權與認沽期權的操作研究」?也就是只考慮方向性交易嗎?一個高大上的期權瞬間變成了期貨2.0了。
好吧,吐槽完畢,讓我穿越回一個學生,完成這道題
鑒於題目假設的期權到期日是2015年12月18日,那麼自12月4日到12月18日還有14天(10個交易日)
1、
買入2300認購期權+賣出2600認購期權
好了,就先這樣吧
Ⅱ 期貨和期權交易實例,簡單明了點的!
期貨是與人簽訂買賣合約,到期必須履約(或對沖);
期權是買了一個買賣權力,到期可以行權(有利時),也可以放棄行權(無利時)。
期貨:例如目前大米2元一斤,您看漲,可以與人簽訂一份買入合約(需要交納保證金),約定您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用2元買入大米,如果大米價格漲了,您就賺了,跌了,您就賠了,到期不管您賺賠,必須履約(或對沖)。
期權:例如目前大米2元一斤,您看漲,可以與人買入一個期權(需要交付權利金,假設是0.1元),規定您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用2元買入大米,如果大米價格漲到2.1元以上,您就賺了,可以行權。如果價格是在2元以上,2.1元以下,您賠了部分的權利金,可以行權,如果跌到2元以下,您就賠了權利金,可以不行權。
Ⅲ 試從不同角度對期貨交易與期權交易的風險與收益特徵進行比較
我不是科班出身,我用我的實戰經驗表示吧。默認期權指期貨期權。先講期貨1。期貨佔用資金量大,這個佔用了一定的資金風險。2。期貨成交一般沒有期貨期權成交大,那麼就具有一定的流動性風險。期權A。期權買方1。買方承擔的風險雖然相對有限,權利金變化的市場波動風險比期貨大。有「賠光」的可能2。具有比買方更加嚴格的時間到期風險B。期權賣方1。賣方具有有限的收益和巨大的風險,當價格往有利的方向變動時,收益有限,但是向不利方向變動時,風險無限。2。同買方的2
Ⅳ 期貨與期權交易是怎麼回事
簡單點說,期貨是一張標準的合約,就是除了價格以外都已經定下來的。而期貨期權更像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就是你所買賣的是這張標准合約的權利,也就是說到了交割時你可以選擇交割可是作廢。不像期貨如果到了交割日你還未平倉(要具有交割條件的),你就一定要履約,拿出真傢伙來了。所以期貨期權更具有轉移風險的價值啊。夠簡單吧。呵呵。
不過可惜。 不過目前國內還沒有期貨期權啊。等吧。
Ⅳ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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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期貨交易中注意哪些方面
期貨交易有哪些注意事項?因為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所以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點,但不管是什麼投資,都是風險和收益並存的。如果想在期貨交易時實現投資獲利,得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制定合理交易策略
許多新人出資者認為只有專業組織與出資大戶才需求買賣策略,其實並不是。買賣策略不僅是一份剖析報告,更是對出資者買賣行為的一種標准。養成合理擬定買賣策略的買賣習氣,可以形成一種思維定式,對出資者對商場的剖析與決議計劃都有很大的進步。出資者尤其是新人出資者切不可僅靠所謂「直覺」行事,無完整買賣策略的出資行為,近乎賭博。
第二:了解期貨標的物市場
期貨合約按標的物特點能夠分類為產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產品期貨又分工業品(可細分為金屬產品、動力產品)、農產品、其他產品等。金融期貨主要是傳統的金融產品(工具)如股指、利率、匯率等,各類期貨買賣包括期權買賣等。盡管出資者能夠通過跨商場跨品類來豐富出資組合,但對標的商場的現狀及遠景分析依舊是必要的。對標的商場的充分了解,能夠為出資者買賣策略的制定與調整提供依據。在現在起伏多變的出資環境下,出資者不了解所在的出資商場,不只簡單失去獲利機會,還將大大添加虧損的危險。
Ⅶ 期貨和期權究竟要怎麼理解
期貨,不考慮它的短期投機性的話,也許可以理解為保險。投資人通過期貨交易所這個平台開立屬於自己的保險公司,而期貨合同等價於標准化的保險合同,除了價格,其他都是固定的。一旦客戶需要規避風險,而投資人扮演的保險人角色認為價格合適,可以承攬這個業務的話,雙方就可以通過期貨合同建立對賭的關系,當然,投資人自己也可以作為客戶的角色把風險再放回市場上。
期權,有點類似於定金的味道。好比我們買房子、租房子,在簽立合同前,與房主達成口頭合同,約定個價格,談好時間以正式簽約。而在這時,一般交付少量金錢作為定金,如果不想履行正式簽約的義務了,就會導致定金損失。但期權和定金不同的在於,即使你履約了,期權費是不歸還的,而定金卻是歸還的。
Ⅷ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Ⅸ 期權交易有哪些優點
期權交易的優點:
獨特的損益結構
和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對於期貨的多頭部位,價格每上漲一元,價格每下跌一元,部位虧損就會增加一元。對於期貨空頭部位,則正好相反。
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期權交易的風險
在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得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講,買方與賣方部位都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也就是在權利金的范圍之內,如果買的低而但賣的高,平倉就可以獲利。相反則為虧損。
和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的范圍之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著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因為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是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會變成了較大的虧損。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比較大的不利變化或波動率大幅的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到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而言,此時的損失已經相當於「無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