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力期貨,期權交易是不是一般都是針對中長期
對的,這個你得時刻的盯著,但是個人建議做短期的,不要隔夜,我現在都不做期貨,在做網貸四海眾投,感覺比期貨要穩健一些
⑵ 廣東電力現貨市場中長期合約有哪些類型的分解曲線
1、自定義分解曲線:由市場主體自主提出,將合約電量分解至分時電量,通過雙邊協商或掛牌交易成交確定。雙邊協商交易和掛牌交易採用自定義曲線。
2、常用分解曲線:包括年度、月度、周常用分解曲線,由交易中心會同調度機構根據廣東電網統調負荷特性制定發布。集合競價交易採用常用分解曲線。
⑶ 標准化的期貨市場與中長期合同市場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主要區別在:
平台不同:期貨市場是通過交易所平台撮合實現交易,雙方不直接對話,中長期合同市場則是買賣雙方自行協商;
交易規則不同:期貨市場依據交易所出台規則進行交易,可衍生出眾多交易策略,中長期合同市場則依據合同約定進行交易;
交易標的不同:期貨市場以合約為交易標的,並且只包括交易所約定的品種,中長期合同市場則品種不定;
交易參與者不同,期貨市場既有行業企業,又有投機套利者,中長期合同市場則主要為行業企業;
交易目的不同:期貨市場交易目的有轉移風險、實物交割、投機套利多種,中長期合同市場主要目的在於實物交割;
交易成本不同:期貨市場交易成本固定,且易於達成交易,中長期合同市場成本以合同約定為主,達成交易需較大成本;
監督主體不同。
請參考。
⑷ 中長期合約和期貨
煤炭股指期貨現在還沒有,區別在於監督的方向,部門的區別。而且【制定合理得浮動價格制,比如以某個指數為標准制定價格】這個修飾煤炭股指期貨更為貼切一些,滴以個的合法性都有待考慮。第二個現在還不存在,股指期貨沒推出來,能源期貨指數那就更要等待了。
⑸ 期貨合約&期權合約&遠期合約有什麼不同
1、期貨合約的概念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組成要素
交易品種
交易數量和單位
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合約月份
交易時間
最後交易日
交割時間
交割標准和等級
交割地點
保證金
交易手續費
期貨合約種類
1)商品期貨合約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目前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目前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2)金融期貨合約: 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目前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目前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期貨合約的作用
一是吸引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貨市場買賣合約,鎖定成本,規避因現貨市場的商品價格波動風險而可能造成損失。
二是吸引投機者進行風險投資交易,增加市場流動性。
2、期權合約概述
期權合約的產生: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推出股票看漲期權。
期權合約是期貨合約的一個發展,它與期貨合約的區別在於期權合約的買方有權利而沒有義務一定要履行合約。
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合約規定的有效期限內以事先規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合約。所謂標准化合約就是說,除了期權的價格是在市場上公開競價形成的,合約的其他條款都是事先規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統一性。
期權合約的內容包括:合約名稱、交易單位、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執行價格、執行價格間距、合約月份、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合約到期日、交易手續費、交易代碼、上市交易所。
期權合約主要有三項要素:權利金、執行價格和合約到期日。
期權合約內容及要素的名詞解釋
交易單位:是指每手期權合約所代表標的的數量。
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買賣雙方在出價時,權利金價格變動的最低單位。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是指期權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權利金波動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出該漲跌幅度的報價視為無效。
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這一價格一經確定,則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之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執行價格間距:是指相臨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差,並在期權合約中載明。在鄭商所設計中的硬冬白麥期權合約中規定,在交易開始時,將以執行價格間距規定標準的整倍數列出以下執行價格:最接近相關硬冬白麥期貨合約前一天結算價的執行價格(位於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取其中較大的一個),以及高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和低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
合約月份:是指期權合約的交易月份。與期貨合約不同,為了減少期權執行對標的期貨交易的影響,期權合約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約月份前的一個月內。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權合約能夠進行交易的最後一日。
到期日:是指期權買方能夠行使權利的最後一日。
權利金:權利金(premium)又稱期權費、期權金,是期權的價格。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唯一的變數,是由買賣雙方在國際期權市場公開競價形成的,是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對於期權的買方來說,權利金是其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期權買方來說,賣出期權即可得到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執行價格: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如: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若價格上漲,並且高於執行價格,則期權買方就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數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的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履行賣出義務。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合約到期日:合約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最後日期。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可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同一品種的期權合約的在有效期時間長短上不盡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連續月等不同時間期限劃分。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3、遠期合約是20世紀80年代初興起的一種保值工具,它是一種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合約中要規定交易的標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時的執行價格等項內容。
遠期合約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承諾以當前約定的條件在未來進行交易的合約,會指明買賣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種類、價格及交割結算的日期。遠期合約是必須履行的協議,不像可選擇不行使權利(即放棄交割)的期權。遠期合約亦與期貨不同,其合約條件是為買賣雙方量身定製的,通過場外交易(OTC)達成,而後者則是在交易所買賣的標准化合約。。遠期合約規定了將來交換的資產、交換的日期、交換的價格和數量,合約條款因合約雙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遠期股票合約。
遠期合約是現金交易,買方和賣方達成協議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質量和數量的商品。價格可以預先確定或在交割時確定。
遠期合約是場外交易,如同即期交易一樣,交易雙方都存在風險。因此,遠期合約通常不在交易所內交易。倫敦金屬交易所中的標准金屬合約是遠期合約,它們在交易所大廳中交易。
在遠期合約簽訂之時,它沒有價值-支付只在合約規定的未來某一日進行。在遠期市場中經常用到兩個術語:
1、如果即期價格低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正向市場或溢價(Contango)。
2、如果即期價格高於遠期價格,市場狀況被描述為反向市場或差價(Backwardation)。
遠期價格的決定
原則上,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保險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盡管在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與在商品市場中的交易有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例如,如果遠期的石油價格很高,在即期市場上買進一油輪的石油並打算在將來賣掉的行動似乎是一項很有吸引力的投資。
一般來說,商品市場對供求波動更為敏感。例如,收成會受到氣候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商品消費會受到技術進步、生產加工過程以及政治事件的影響。事實上,許多商品市場使用的交易工具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直接進行交易,而不是提供套期保值與投機交易的機會。
然而,在商品市場中也存在著基礎金屬、石油和電力的遠期合約,在船運市場中用到了遠期貨運協議(FFAs)。
遠期合約與近期合約的風險性比較
遠期合約較近期合約交易周期長,時間跨度大,所蘊含的不確定性因素多,加之遠期合約成交量及持倉量不如近期合約大,流動性相對差一些,因此呈現遠期合約價格波動較近期合約價格波動劇烈且頻繁。
4、三者區別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
⑹ 期貨交易與遠期合約有哪些區別
1、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發現價格,遠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不具備發現價格的功能;
3、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4、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實物交割有很長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任何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可能出現,信用風險很大;
5、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私下商定。
(6)電力期貨交易和中長期合約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主要特點:
1、以小博大。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網路-遠期合約
⑺ 廣東電力現貨市場中長期合約為什麼要進行曲線分解
因為電力現貨交易的標的物,由傳統的沒有時空價值的指標性電量,轉變為帶時標的電力曲線。中長期合約作為規避電力現貨價格風險的金融工具,也必須體現電價的時空價值。因此,現貨市場環境下,中長期合同必須要進行曲線分解。
⑻ 請問什麼是國內大宗商品中遠期電子交易盤,和三大期貨交易所交易的合約有啥區別
現貨電子盤沒有得到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和監管,是歸商務部管轄的,所以是一個營利性機構。
而交易所在在國際上都是非營利機構,像三大商品交易所和中金所,都是這樣的。可以保證你的資金等安全。
最重要的是電子盤會自己參與到交易中,和市場上的大多數投資者對賭。
到了快交割的時候再修改交割條件打壓市場,讓廣大投資者血本無歸。
像山東日照的大蒜電子盤就是這樣的,市場在做多,可是交易所卻在快要交割的時候提高保證金,限定漲停2%,跌停5%,不允許新開多頭,在這樣的情況下,空頭開始大量的屠殺多頭,最終使得賺錢的多頭變為虧錢。
所以電子盤還是少碰為妙,
它們也是採取的保證金和雙向交易,都是模仿期貨的模式,
但是卻不能夠保證公平。
⑼ 電力中長期合同交易的優勢與劣勢有哪些技巧
你應該指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吧。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合同,並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應當按照勞動者2008.1.1後的該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想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即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或者第三十九條或第四十條或第四十一條規定並且遵守第四十二條規定),如果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2008.1.1前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1.1後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
而對於勞動者而言,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都是完全一樣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就可以在30天後離職。所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更有保障,因為單位的違法成本更高。並且主動權在勞動者手裡。
⑽ 纏論對短期期貨合約和中長期期貨合約的論述不同之處
很簡單 遠期合約有更多的時間成本 有了期望值在上面,漲跌幅會大一點點,另外遠近合約之間的差價應該是他們所代表的貨物在兩個合約時間差上面的倉儲費用,差價過大的話就會有套利交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