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期貨合約和金融遠期合約什麼區別
期貨交易與遠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處是兩者均為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一定時期或某特定期間內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但兩者又有很大的差異,主要表現如下:
(1) 期貨交易是標准化的契約交易,交易數量和交割時期都是標准化的,沒有零星的交易,而遠期合同交易的數量和交割時期是交易雙方自行決定。
(2) 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內公開進行的,便於了解時常行情的變化;而遠期合同交易則沒有公開而集中的交易市場,價格信息不容易獲得。
(3) 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保證金既是期貨交易履約的財力保證,又是期貨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重要手段。而遠期合同交易則由交雙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證金。
(4) 期貨交易由交易所結算或結算所結算,交易雙方只有價格風險,而無信用風險;而遠期合同則同時具有價格風險和信用風險。
(5)期貨交易注重價格風險轉移,遠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權轉移。
(6)期貨交易的合約,在商品交割期到來之前的規定時間內可以多次轉手,允許交易雙方在商品交割前通過反向買賣解除原合約的義務和責任,使買賣雙方均能通過期貨市場迴避價格風險,而遠期交易的合約在未到期之前很難直接轉手,無論生產或經營發生什麼變化,到期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際商品交割。
❷ 證券投資學 請分析金融期貨的特徵有哪些
金融期貨的三類別及四特徵
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股票、股指、貨幣、匯率、利率等。 金融期貨交易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期貨市場。1972年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分部(IMM)推出外匯期貨交易,標志著金融期貨交易的開始。197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推出了政府國民抵押協會(GN-MA)債券期貨合約,同年開始交易美國政府國庫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誕生。1982年在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推出價值線指數期貨合約(Value Line Index Fu-tures)。在將金融工具引入期貨交易領域以後,期貨交易的規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范圍內迅猛發展,金融期貨為廣大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在日益動盪和一體化的世界金融市場上提供了廣泛的避險工具,發展至今金融期貨已成為期貨交易主體,占整個期貨市場交易量的90%以上。 三大類型
金融期貨基本上可分為三大類: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 外匯期貨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時期,根據約定價格(匯率),買賣一定標准數量的某種外匯的可轉讓的標准化期貨合約。外匯期貨的交易幣種包括美元、日元、英鎊、歐元、澳元、加拿大元等。
利率期貨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按約定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長短期信用工具的可轉讓的標准化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交易的對象有長期國庫券、政府住宅抵押證券、中期國債、短期國債等。
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將來某一時期按約定的價格,買賣股票指數的可轉讓的標准化期貨合約。最具代表性的股票指數期貨有美國的道·瓊斯股指期貨、SP500股指期貨、納斯達克股指期貨、英國的金融時報股指期貨、香港的恆生股指期貨、日本的日經225股指期貨、韓國的KOSPI200股指期貨等。 四個基本特徵
金融期貨交易作為買賣標准化金融期貨合約的活動是在高度組織化的有嚴格規則的金融期貨交易所進行的。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可概括如下: 第一,交易的標的物是金融商品。這些交易對象大多是無形的、虛擬化了的金融產品,如股票、股指、利率與外匯等,它不包括實際存在的實物商品。
第二,金融期貨是標准化合約的交易。作為交易對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同質性和標准性,如貨幣幣種、交易金額、清算日期、交易時間等都作了標准化規定,唯一不確定是成交價格。金融期貨的三類別及四特徵
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股票、股指、貨幣、匯率、利率等。 金融期貨交易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期貨市場。1972年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分部(IMM)推出外匯期貨交易,標志著金融期貨交易的開始。197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推出了政府國民抵押協會(GN-MA)債券期貨合約,同年開始交易美國政府國庫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誕生。1982年在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推出價值線指數期貨合約(Value Line Index Fu-tures)。在將金融工具引入期貨交易領域以後,期貨交易的規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范圍內迅猛發展,金融期貨為廣大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在日益動盪和一體化的世界金融市場上提供了廣泛的避險工具,發展至今金融期貨已成為期貨交易主體,占整個期貨市場交易量的90%以上。 三大類型
金融期貨基本上可分為三大類: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 外匯期貨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時期,根據約定價格(匯率),買賣一定標准數量的某種外匯的可轉讓的標准化期貨合約。外匯期貨的交易幣種包括美元、日元、英鎊、歐元、澳元、加拿大元等。
利率期貨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按約定條件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長短期信用工具的可轉讓的標准化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交易的對象有長期國庫券、政府住宅抵押證券、中期國債、短期國債等。
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將來某一時期按約定的價格,買賣股票指數的可轉讓的標准化期貨合約。最具代表性的股票指數期貨有美國的道·瓊斯股指期貨、SP500股指期貨、納斯達克股指期貨、英國的金融時報股指期貨、香港的恆生股指期貨、日本的日經225股指期貨、韓國的KOSPI200股指期貨等。 四個基本特徵
金融期貨交易作為買賣標准化金融期貨合約的活動是在高度組織化的有嚴格規則的金融期貨交易所進行的。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可概括如下: 第一,交易的標的物是金融商品。這些交易對象大多是無形的、虛擬化了的金融產品,如股票、股指、利率與外匯等,它不包括實際存在的實物商品。
第二,金融期貨是標准化合約的交易。作為交易對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同質性和標准性,如貨幣幣種、交易金額、清算日期、交易時間等都作了標准化規定,唯一不確定是成交價格。
對期貨有興趣可以私聊我
❸ 金融期貨的區別
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的區別
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在交易機制、合約特徵、機構安排方面並無二致,但二者也有不一樣的地方:
第一,有些金融期貨沒有真實的標的資產(如股指期貨等),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例如,農產品等;
第二,股價指數期貨在交割日以現金清算,利率期貨可以通過證券的轉讓清算,商品期貨則可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第三,金融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准化的,一般有到期日在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幾種。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第四,金融期貨適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貨要長,美國政府長期國庫券的期貨合約有效期限可長達數年;
第五,持有成本不同。將期貨合約持有到期滿日所需的成本費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項: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各種商品需要倉儲存放,需要倉儲費用,金融期貨合約的標的物所需的貯存費用較低,有些如股指則甚至不需要貯存費用。如果金融期貨的標的物存放在金融機構,則還有利息,例如,股票的股利、外匯的利息等,有時這些利息會超出存放成本,產生持有收益(即負持有成本);
第六,投機性能不同。由於金融期貨市場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期貨價格的波動更頻繁、更大,因而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現貨交易的區別
金融現貨如債券、股票是對某些特別標的物具有產權,而金融期貨是金融現貨的衍生品。現貨交易的發展和完善為金融期貨交易打下了基礎。同時,金融期貨交易也是現貨交易的延伸和補充。二者的差異主要有以下幾點:
1)交易目的不同
金融現貨買賣屬於產權轉移,而期貨交易則著眼於風險轉移和獲取合理或超額利潤,大部分金融期貨交易的目的不在於實際獲取現貨;
2)價格決定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採用一對一談判決定成交價格,而期貨交易必須集中在交易所里以公開拍賣競價的方式決定成交價格;
3)交易制度不同
主要有:現貨可以長期持有,而期貨則有期限的限制;期貨交易可以買空賣空,而現貨只能先買後賣;現貨交易是足額交易,而期貨交易是保證金交易,因而風險較高,另外,期貨交易價格波動受每日最大漲跌幅的限制;
4)交易的組織化程度不同
現貨交易的地點和時間沒有嚴格規定,期貨交易嚴格限制在交易大廳內進行,現貨交易信息分散,透明度低。而期貨交易比較集中,信息公開,透明度高;期貨交易有嚴格的交易程序和規則,具有比現貨市場更強的抗風險能力;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遠期合約交易的區別
金融期貨交易是在金融遠期合約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二者最大的共同點是均採用先成交,後交割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區別。
1)指定交易所
期貨與遠期交易的第一項差別在於期貨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內交易,交易所必須能提供一個特定集中的場地。交易所也必須能規范客戶的定單在公平合理的交易價格下完成。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交易,交易所還必須保證讓當時的買賣價格能及時並廣泛傳播出去,使得期貨從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優點。而遠期市場組織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2)合約標准化
金融期貨合約是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化合約,對於交易的金融商品的品質、數量及到期日、交易時間、交割等級都有嚴格而詳盡的規定,而遠期合約對於交易商品的品質、數量、交割日期等,均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沒有固定的規格和標准;
3)保證金與逐日結算
遠期合約交易通常不交納保證金,合約到期後才結算盈虧。期貨交易則不同,必須在交易前交納合約金額的5%~10%為保征金,並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如有盈餘,可以支取,如有損失且賬面保證金低於維持水平時,必須及時補足,這是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機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安全措施;
4)頭寸的結束
結束期貨頭寸的方法有三種,第一,由對沖或反向操作結束原有頭寸,即買賣與原頭寸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第二,採用現金或現貨交割,第三,實行期貨轉現貨交易(EX-change--For--Physicals)。在期貨轉現貨交易中,兩位交易人承諾彼此交換現貨與以該現貨為標的的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由於是交易雙方依各自的需要而遠成的協議,因此,價格、數量、期限均無規格,倘若一方中途違約,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無條件接替承受該權利須在義務,因此,違約一方只有提供額外的優惠條件要求解約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權利義務;
5)交易的參與者
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貿易商和金融機構,而期貨交易更具有大眾意義,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都很高。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個人等;
❹ 金融遠期合約和金融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金融遠期合約和金融期貨的區別:
1、指定交易所
期貨與遠期交易的第一項差別在於期貨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內交易,交易所必須能提供一個特定集中的場地。交易所也必須能規范客戶的定單在公平合理的交易價格下完成。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交易,交易所還必須保證讓當時的買賣價格能及時並廣泛傳播出去,使得期貨從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優點。而遠期市場組織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2、合約標准化
金融期貨合約是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化合約,對於交易的金融商品的品質、數量及到期日、交易時間、交割等級都有嚴格而詳盡的規定,而遠期合約對於交易商品的品質、數量、交割日期等,均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沒有固定的規格和標准。
3、保證金與逐日結算
遠期合約交易通常不交納保證金,合約到期後才結算盈虧。期貨交易則不同,必須在交易前交納合約金額的5%~10%為保征金,並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如有盈餘,可以支取,如有損失且賬面保證金低於維持水平時,必須及時補足,這是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機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安全措施。
4、頭寸的結束
結束期貨頭寸的方法有三種,第一,由對沖或反向操作結束原有頭寸,即買賣與原頭寸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第二,採用現金或現貨交割,第三,實行期貨轉現貨交易(EX-change--For--Physicals)。在期貨轉現貨交易中,兩位交易人承諾彼此交換現貨與以該現貨為標的的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由於是交易雙方依各自的需要而遠成的協議,因此,價格、數量、期限均無規格,倘若一方中途違約,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無條件接替承受該權利須在義務,因此,違約一方只有提供額外的優惠條件要求解約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權利義務。
5、交易的參與者
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貿易商和金融機構,而期貨交易更具有大眾意義,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都很高。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個人等。
(4)金融期貨合約特點擴展閱讀
根據基礎資產劃分,常見的金融遠期合約包括四個大類。
(一)股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
股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包括單個股票的遠期合約、一籃子股票的遠期合約和股票價格指數的遠期合約三個子類。
(二)債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
債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單、短期債券、長期債券、商業票據等固定收益證券的遠期合約。
(三)遠期利率協議
遠期利率協議是指按照約定的名義本金,交易雙方在約定的未來日期交換支付浮動利率和固定利率的遠期合約。
遠期利率協議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交換協議期間內一定名義本金基礎上分別以合同利率和參考利率計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約。其中,遠期利率協議的買方支付一合同利率計算的利息,賣方支付以參考利率計算的利息。
(四)遠期匯率協議
遠期匯率協議是指按照約定的名義本金,交易雙方在約定的未來日期交換支付浮動利率和固定利率的遠期協議。
❺ 金融期貨有什麼優點
1。較高的流動性。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和高效率化的交易過程,促使期貨市場的流動性大大增強。在許多市場情況下,期貨市場的流動性遠遠超過現貨市場。2。低風險清算。期貨市場獨特的清算程序可以有效地避免交易對手的違約風險,並且允許執行與現有的期貨頭寸方向相反的交易。3。以小搏大。期貨交易保證金的制度,使得期貨合約的持有者以較小的資本控制較大的頭寸,避險者可以以較小的代價減少其面臨的風險,並且不會發生基礎資產的實物買或賣;投機商則可以毋須投入巨額現金或在不超出信貸限額的前提下,利用市場的價格波動來獲利。4。交易成本低。期貨交易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力求將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在通常情況下,一筆期貨合約的履約成本僅相當於場外交易市場上等值交易額的很小一部分。
❻ 簡述金融期貨合約與金融期權合約的區別
金融期貨是期貨交易的一種。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場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所進行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交易。而期貨合約則是由雙方訂立的,約定在未來某日按成交時約定的價格交割一定適量的莫衷商品的標准化協議。金融期貨合約的基礎工具是各種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如外匯、債券、股票、價格指數等。換言之,金融期貨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為基礎工具的期貨交易。
金融期權合約是指合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費用(稱為期權費或期權價格),在約定日期內(或約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向合約賣方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權利的契約。
因此,金融期權的買入者在支付了期權費以後,就有權在合約所規定的某一特定時間或一段時間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向賣出者買進或向買進者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商品(現貨期權)或者金融期權合約(期貨期權)。當然,也可以不行使這一權利。
❼ 金融期貨合約有哪些特徵
1是標准化合約;
2具有很強的流動性;
3、在交易所內進行;
4合約履行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違約風險低;
5期貨價格由交易所中眾多買家和賣家公開競價確定;
6交割方式:大部分平倉;
7結算方式:每日結算;
8由交易所提供履約擔保;
9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
10交易雙方所承擔的盈虧風險是無限的;
11買賣雙方都必須繳納保證金;
❽ 金融期貨合約有哪些特徵
金融期貨是期貨交易的一種。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場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所進行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交易。而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金融期貨合約的基礎工具是各種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如外匯、債券、股票、價格指數等。換言之,金融期貨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為基礎工具的期貨交易。
金融期貨合約交易的特點是市場波動大,點數價值高,這是金融期貨合約交易風險高的一個原因。而且金融期貨合約交易的套利空間很大,金融現貨市場本身具有額外費用低、流動性好以及容易進行這些特點,所以會吸引了一批有實力的機構專門從事期現套利交易,就給散戶也帶來了機會。
❾ 金融期貨市場的特點是什麼
金融期貨市場的基本特徵可概括如下:
第一,交易的標的物是金融商品。這種交易對象大多是無形的、虛擬化了的證券,它不包括實際存在的實物商品;
第二,金融期貨是標准化合約的交易。作為交易對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同質性、不交性和標准性,如貨市幣別、交易金額、清算日期、交易時間等都作了標准化規定,唯一不確定是成交價格;
第三,金融期貨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決定買賣價格。它不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場,而且透明度、可信度高;
第四,金融期貨交易實行會員制度。非會員要參與金融期貨的交易必須通過會員代理,由於直接交易限於會員之同,而會員同時又是結算會員,交納保征金,因而交易的信用風險較小,安全保障程度較高;
第五,交割期限的規格化。金融期貨合約的交割期限大多是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或十二個月,最長的是二年,交割期限內的交割時間隨交易對象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