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CFTC公布的期貨分類持倉跟期貨和期權分類持倉,有什麼區別
當然不同,主要表現在兩者所統計的口徑不同。前者只是統計單一品種的期貨合約的頭寸,後者的統計除包括單一品種期貨合約頭寸以外,還包括相關單一品種的期貨期權合約頭寸。注意一點,期貨合約是買賣合約雙方都有履約義務的,期權只有期權賣方具有履約義務,期權買方沒有履約義務且具有行使期權的權利。
對於補充問題的回答:你看清楚一下,相關的統計范圍的調查的機構數量兩者的是不同的。故此會出現這種情況。
『貳』 期貨和期權交易實例,簡單明了點的!
期貨是與人簽訂買賣合約,到期必須履約(或對沖);
期權是買了一個買賣權力,到期可以行權(有利時),也可以放棄行權(無利時)。
期貨:例如目前大米2元一斤,您看漲,可以與人簽訂一份買入合約(需要交納保證金),約定您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用2元買入大米,如果大米價格漲了,您就賺了,跌了,您就賠了,到期不管您賺賠,必須履約(或對沖)。
期權:例如目前大米2元一斤,您看漲,可以與人買入一個期權(需要交付權利金,假設是0.1元),規定您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用2元買入大米,如果大米價格漲到2.1元以上,您就賺了,可以行權。如果價格是在2元以上,2.1元以下,您賠了部分的權利金,可以行權,如果跌到2元以下,您就賠了權利金,可以不行權。
『叄』 怎麼看期貨期權持倉報告
上面所說的「期貨」和「期貨與期權」兩類持倉報告,其格式又可分為「簡短」(short format)和「詳細」(long format)兩種。「簡短」格式將未平倉合約分為「可報告」(reportable) 和「非報告」(nonreportable)。「可報告」頭寸包括「商業」(commercial) 和「非商業」(non-commercial)、套利、與前次報告相比的增減變化、各類持倉所佔比例、交易商數量等。「詳細」格式在前者基礎上增加了頭寸集中程度(4個和8個最大的交易商)。
1 - 非商業頭寸。一般認為非商業頭寸是基金持倉。在當今國際商品期貨市場上,基金可以說是推動行情的主力,黃金當然也不例外。除了資金規模巨大以外,基金對市場趨勢的把握能力極強,善於利用各種題材進行炒作。並且它們的操作手法十分兇狠果斷,往往能夠明顯加劇市場的波動幅度。
2 - 商業頭寸。一般認為商業頭寸與金礦、現貨商有關,有套期保值傾向。但實際上現在說到商業頭寸就涉及到基金參與商品交易的隱性化問題。從2003年開始的此輪商品大牛市中,與商品指數相關的基金活動已經超過CTA基金、對沖基金和宏觀基金等傳統意義上的基金規模。而現有的CFTC持倉數據將指數基金在期貨市場上的對沖保值認為是一種商業套保行為,歸入商業頭寸范圍內。另外,指數基金的商品投資是只做多而不做空的,因此他們需要在期貨市場上進行賣出保值。
3 - (可報告頭寸的)總計持倉數量。在非商業頭寸中,多單和空單都是指凈持倉數量。比如某交易商同時持有2000手多單和1000手空單,則其1000手的凈多頭頭寸將歸入「多頭」,1000手雙向持倉歸入「套利」頭寸(SPREADS)。所以,此項總計持倉的多頭=非商業多單+套利+商業多單;空頭=非商業空單+套利+商業空單。
4 - 非報告頭寸。所謂非報告頭寸是指「不值得報告」的頭寸,即分散的小規模投機者。非報告頭寸的多頭數量等於未平倉合約數量減去可報告頭寸的多單數量,空頭數量等於未平倉合約數量減去可報告頭寸的空單數量。
5、6、7 - 多頭、空頭和套利。上面已經說到,非商業頭寸的多頭和空頭都是指凈持倉,而商業頭寸和小規模投機頭寸都是指單邊持倉數量。
8 - 合約單位。Comex黃金期貨的一張合約,即一手的數量為100盎司。Comex黃金期貨的交易月份為即月、下兩個日歷月和23個月內的所有2、4、8、10月,以及60個月內的所有6月和12月。最小價格波動為0.10美元/盎司,即10美元/手。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之前的第三個交易日。交割期限為交割月的第一個工作日至最後一個工作日。級別及品質要求:純度不低於99.5%。
9 - 未平倉合約數量,是所有期貨合約未平倉頭寸的累計,是期貨市場活躍程度和流動性的標志。簡單地說,如果一個新的買家和新的賣家進行交易,未平倉合約就會增加相應數量。如果已經持有多頭或空頭頭寸的交易者與另一個想擁有多頭或空頭頭寸的新交易者發生交易,則未平倉合約數量不變。如果持有多頭或空頭頭寸的交易者與試圖了結原有頭寸的另一個交易者對沖,那麼未平倉合約將減少相應數量。從近兩年數據來看,未平倉合約數量達到40-42萬手時往往意味著資金面出現一定壓力,但可能會如何影響金價走勢還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分析。
10、11、12 - 與上周數據相比的變化情況;各類頭寸占未平倉合約數量的百分比;每一類交易商的數量。
『肆』 期貨期權入門: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行使或不行使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3)履約保證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4)現金流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問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5)盈虧的特點不同: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4i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6)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伍』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衍生產品,都是風險管理的工具,都能用於風險對沖、套利、方向性交易和組合策略交易等。
期權與期貨有根本性的不同:
(1)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權利和義務。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平倉。期權交易中,權利方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義務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不享受權利。
(2)保證金收取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能力。
(3)保證金計算方法不同。股票期權是非線性產品,保證金與標的價格間的關系也是非線性的;期貨是線性產品,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如果期貨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將自動交割;而期權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期權的權利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放棄行權,期權的義務方需做好被行權的准備,如果認購或認沽期權的權利方提出行權,義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的義務。
(5)合約價值方面,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期權合約類似保險合同,本身具有價值,期權合約價值的市場表現就是權利金。
(6)盈虧風險方面。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期權權利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義務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其損失則由市場價格決定,是不固定的。
(7)期貨持倉者每天收盤後需根據結算價進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對於結算後保證金不足的投資者進行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期權交易不需要進行盈虧結算,只要計算義務方的維持保證金是否充足。
『陸』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
權證與期權的區別
在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區別。
例如股本權證有稀釋效應,公司為激勵管理層而發放的股票期權也可以有稀釋效應。股票認股權證本質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不過,從全球現有的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在交易所交易中所採取的具體形式看,它們之間大致在如下五個方面存在區別:
(1)有效期。
認股權證的有效期(即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期間長度)通常比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長:認股權證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權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內。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偏短,並不是因為不能設計成長有效期,而是交易者自然選擇的結果。就像期貨合約一樣,期貨合約的交易量一般聚集在近月合約上,遠月合約的交易量一般很少,不如不掛。
(2)標准化。
認股權證通常是非標准化的,在發行量、執行價、發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發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設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絕大多數是高度標准化的合約。當然,當前隨著IT技術的發展,櫃台市場與交易所場內市場出現融合的趨勢,櫃台市場上的非標准化的股票期權也開始進入交易所場內市場。
(3)賣空。
認股權證的交易通常不允許賣空,即使允許賣空,賣空也必須建立在先借入權證實物的基礎上。如果沒有新發行和到期,則流通中的權證的數量是固定的。而股票期權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自由地賣空,並且可以自由選擇開平倉,股票期權的凈持倉數量隨著投資者的開平倉行為不斷變化。
(4)第三方結算。
在認股權證的結算是在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進行,而股票期權的結算,是由獨立於買賣雙方的專業結算機構進行結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權的信用風險要低於交易認股權證的信用風險。
(5)做市商。
認股權證的做市義務通常有發行人自動承擔,即使是沒有得到交易所的正式指定,發行人也通常需要主動為其所發行的認股權證的交易提供流動性。而股票期權的做市商必須是經由交易所正式授權。
上面已經看到,全球股票期權的交易量遠遠大於衍生權證的交易量。現在通過這種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會是這樣。顯然,在可交易性、信用風險等方面,股票期權要優於認股權證。大致上可以這么來說,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就好比是現在的工業化大生產下的高度標准化、正規化的產品,而認股權證則像是手工作坊階段量身定製的產品。雖然,對個別人來講,量身定製的產品要好於標准化的產品,但是從適用面上就顯得窄。但是另外一方面,高度標准化的產品也不能完全取代量身定製的產品。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柒』 期貨交易中的持倉量是什麼意思
期貨持倉量,也稱控盤量或未平倉合約量,是指買入或賣出後尚未對沖及進行實物交割的某種商品期貨合約的數量。期貨持倉量的概念類似於股票的流通盤。當合約首日掛牌交易時,該合約的持倉量為零。若只有投資者B看漲和投資者S看跌,則他們會在共同認同的價格上分別開倉買入和賣出等量合約,成交後,該合約就有了相應數量的持倉量。股票流通盤在送配或增資前是保持不變的,但期貨合約持倉量在交易期間隨時都可能發生變化。隨著更多投資者加入看多和看空的隊伍進行交易,持倉量會不斷增加;而當虧損的投資者止損平倉和獲利的投資者套現平倉時,持倉量會逐漸減少。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捌』 期貨中的現手,持倉量,倉差等是什麼意思
1、現手是指某一股票即時的成交量。電子現貨最小交易量是一批,相當於股票的一股。對於最近成交的一筆成交量也稱現手。
2、持倉量是指投資者現在手中所持有的幣品市值(金額)占投資總金額的比例。 期貨市場中,持倉量指的是買入(或賣出)的頭寸在未了結平倉前的總和。
一般指的是買賣方向未平合約的總和,也叫訂貨量,一般都是偶數,通過分析持倉量的變化可以分析市場多空力量的大小、變化以及多空力量更新狀況,從而成為與股票投資不同的技術分析指標之一。
3、倉差是持倉差的簡稱,指持倉量與昨日收盤價對應的持倉量的差,表示的是今天與昨天相比總持倉量的增減。
(8)期貨和期權各品種持倉擴展閱讀:
持倉量變化的意義
對投資者來說,自己的持倉量自然是清楚的。而整個市場的總持倉量有多少,實際上也是可以得到的。在交易所發布的行情信息中,專門有 " 總持倉 " 一欄,它的含義是市場上所有投資者在該期貨合約上總的 " 未平倉合約 " 數量。
交易者在交易時不斷開倉平倉,總持倉因此也在不斷變化。由於總持倉變大或變小,反映了市場對該合約的興趣大小,因而成了投資者非常關注的指標。如果總持倉一路增長,表明多空雙方都在開倉,市場交易者對該合約的興趣在增長,越來越多的資金在湧入該合約交易中;
相反,當總持倉一路減少,表明多空雙方都在平倉出局,交易者對該合約的興趣在退潮。還有一種情況是當交易量增長時,總持倉卻變化不大,這表明以換手交易為主。
『玖』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