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個股期權與期貨的主要區別是啥啊
我舉個例子:
看漲期權:我用8塊錢買個票據,這個票據規定在半年後我可以以100元的價格買到半年後市價的1單位標的物(如1個保溫杯)。半年後,這個保溫杯在市面上要賣120元,那麼我就拿票據去交易所換杯子,相當於,你賺了120-100-8=12元,如果你不想買這個杯子也可以轉讓給別人(目前國內沒有規范的期權市場)半年後,這個保溫杯如果市面上賣90元,你虧了,那麼你就損失了你買票據的5元錢。這個票據就是看漲期權,同理可以知道看跌期權。
期貨呢,同樣是上面的杯子,你以30元的保證金買了個票據,這個票據約定半年後你以100元的價格去交易所拿這個杯子。但是這個杯子價格在這半年內也是變動的。半年後,這個保溫杯在市面上要賣120元,那麼你補上70元就賺了120-100=20元,如果你不想買這個杯子也可以轉讓給別人。半年後,如果這個杯子在市面上賣90元,那麼你將損失100-90=10元。
當然,期貨市場上交易比較活躍,你轉手賣出比較容易,而期權很可能你要折價賣出(比如上面的那個你可能要折價4元,相當於你只賺了12-4=8元)。ps.目前國內沒有規范的期權市場。
期貨和期權的主要區別是 在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購買者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上述中的8元)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我可以買可以轉讓也可以不買);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到期日前你持有票據,就必須去交易所拿錢補價差買杯子)。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把票據轉讓給別人)。
B.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C. 股票期權和期貨期權各什麼含義和區別
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也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權。一般所說的期權通常是指現貨期權,而期貨期權則是指「期貨合約的期權」,期貨期權合約表示在到期日或之前,以協議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或資產期貨合同。期貨期權的基礎是商品期貨合同,期貨期權合同實施時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貨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貨合同本身。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漲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多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當前期貨價格減去執行價格的現金。
D. 個股期權與權證,期貨的主要區別,史上最詳細的解答
您好,首先了解下個股期權、權證、期貨的定義,再看下個股期權與權證和期貨的區別。
個股期權的定義:
股票期權也稱個股期權。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權證的定義: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個股期權與權證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性質不同:
個股期權是由交易所設計的標准化合約;權證是非標准化合約,由發行人確定合約要素,除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獨立創設外,還可以作為可分離債的一部分一起發行。
(2)發行主體不同:
個股期權沒有發行人,每位市場參與者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權的賣方;權證的發行主體主要是上市公司、證券公司或大股東等第三方。
(3)持倉類型不同:
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投資者既可以開倉買入期權,也可以開倉賣出期權;對於權證,投資者只能買入。
(4)履約擔保不同:
期權交易的賣出開倉一方因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隨著標的證券市值變動而變動);權證交易中發行人以其資產或信用擔保履行。
(5)行權後效果不同:
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行權,僅是資產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相互轉移,不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對於上市公司創設的權證,當認購權證行權時,其發行公司必須按照認購權證上規定的股份數目增發新的股票份數,也就是說認購權證每被執行一次,該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都會增加。
期貨合約的定義:
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個股期權合約是非對稱性的合約,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2)收益風險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投資人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然而,期貨投資人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3)保證金制度不同:
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期權賣方應當支付保證金,而期權買方無需支付保證金;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投資者利用個股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E. 個股期權與期貨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哪
這個實際就是問期權和期貨的差別。
蠻多的,完全兩個不同的產品,不過要是我來理解,可以簡單的理解成期權是自帶止損的一種特殊期貨。
本來想碼字回答的,不過覺得這種對比網上應該很多的,建議網路一下吧。
F. 個股期權與期貨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期權是權利金,盈利無限,虧損有限,期貨是高風險容易爆倉
G. 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個股期權合約是非對稱性的合約,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2、收益風險不同: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3、保證金制度不同: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期權賣方應當支付保證金,而期權買方無需支付保證金;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投資者利用個股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7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H.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