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指期貨合約持倉量問題
答案是 A
因為股指和商品期貨持倉的計算是不同的
股指算單邊 商品算雙邊
像你說的情況10手多10手空,算持倉就是增加10手而已
『貳』 股指期貨合約持倉怎麼看
機構做股指大多都是持雙邊單,在高價位開空單,平多單,在低位開多單平空單。有興趣可以交流。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叄』 股指期貨持倉量有限制嗎,最大是多少
中金所對會員和客戶的股指期貨合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
1、對客戶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期貨持倉限額為600張;
2、對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每一客戶號股指期貨持倉限額為600張;
3、某一合約單邊總持倉量超過10萬張的,結算會員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
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正常情況下,股指期貨限額制度是這樣的規定,獲批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者客戶持倉,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會員、客戶持倉達到或者超過商品期貨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肆』 什麼是股指期貨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是指交易所規定的會員或者客戶對某一合約單邊持倉的最大數量。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其在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合計不得超出該客戶的持倉限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主要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並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客戶和會員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 (1)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100手。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不受100手持倉限額的限制。 (2)某一合約結算後單邊總持倉量超過10萬手的,結算會員下一交易日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 對於確實需要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會員或客戶,可以按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要求申請套期保值額度,以豁免持倉限額限制。(由中金所供稿。本專欄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涉及業務規則的內容,請以正式規則為准。)
『伍』 什麼是股指期貨「平倉、持倉、總持倉」
(1)平倉。平倉是股指期貨投資者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股指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貨合約,以了結股指期貨交易的行為。期貨交易中的平倉相當於股票交易中的賣出。由於期貨交易具有雙向交易機制,與開倉相對應,平倉也有買入平倉(對應於賣出開倉)和賣出平倉(對應於買入開倉)兩種類型。
(2)持倉。股指期貨投資者在開倉之後尚沒有平倉的合約,叫做未平倉合約,也叫持倉。開倉之後股指期貨投資者有兩種方式了結股指期貨合約:或者提前擇機平倉,或者持有至最後交易日進行現金交割。
(3)換手交易。換手交易有"多頭換手"和"空頭換手"之分,當原來持有多頭的投資者賣出平倉,但新的多頭又開倉買進時稱為"多頭換手";"空頭換手"是指原來持有空頭的投資者在買進平倉,新的空頭又開倉賣出。
(4)市場總持倉量。"市場總持倉量"的含義是市場上所有投資者(包括多頭和空頭)在該期貨合約上總的"未平倉合約"數量。投資者在交易時不斷開倉、平倉,市場總持倉量也因此在不斷變化。股指期貨市場的總持倉量是按單邊計算的,這與目前商品期貨市場雙邊計算不同。例如,在交易某一個合約時,一個投資者買入一張合約並持有,另一個投資者賣出一張合約並持有,股指期貨市場總持倉量顯示為一張合約,而商品期貨市場總持倉量顯示為兩張合約。
『陸』 期指持倉代表什麼意思與股市關系怎樣
期指持倉代表在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個人意願,自願地決定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
股市關系是期指持倉指的是狹義的持倉,而廣義的定義發展到股票、基金、債券等的持有,可以理解是一切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
在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個人意願,自願地決定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而投資者(做多或做空)沒有作交割月份和數量相等的逆向操作(賣出或買入),持有期貨合約,則稱之為「持倉」。在黃金等商品期貨操作中,無論是買還是賣,凡是新建頭寸都叫建倉。操作者建倉之後手中就持有頭寸,這就叫持倉。
『柒』 IF合約會員成交持倉龍虎榜哪裡更新的最早
有點常識好不,這個想最快看到最早更新當然是去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即中金所)的網站看數據了,股指期貨交易就是靠這個交易所來做的,交易所的網站都不去看。
到中金所的網站選擇數據服務中的成交持倉排名,然後在新的窗口中選擇查詢日期就OK了。
『捌』 什麼是投機持倉(關於股指期貨)
投機持倉指持有期貨合約利用市場出現的價差進行買賣從中獲得利潤的交易行為。
在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個人意願,自願地決定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而投資者(做多或做空)沒有作交割月份和數量相等的逆向操作(賣出或買入),持有期貨合約,則稱之為「持倉」。在黃金等商品期貨操作中,無論是買還是賣,凡是新建頭寸都叫建倉。操作者建倉之後手中就持有頭寸,這就叫持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