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權,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 有哪些重要知識點
《期權、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這本書進入中國,最早是在1999年由華夏出版社翻譯出版的原書第3版。這個版本的翻譯、排版甚至印刷都是很差的,但就是這樣一個很爛的版本,2004年也已經是第三次印刷,可見赫爾教授在衍生品領域的號召力。 出於迎接股指期貨推出的市場考慮,去年有兩個出版社重新翻譯出版了這本書的最新版本,分別是機械工業出版社和人民郵電出版社。機械工業出版社翻譯的是原書第7版,而人民郵電出版社的則是原書第6版。 這本書的第7版,核心的內容和以前版本相比並不存在重大的改變,但整體的章節體系和講述方式對讀者更加友好,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各章節之間互有聯系又存在一定的獨立性,使得讀者可以根據需要閱讀自己還未掌握的內容,而對自己已經熟知或者類似怎樣設計衍生品這樣的投資者不需要掌握的內容,則可以略過不看,節約自己寶貴的時間。另外,很多案例已經更新為有關於國際金融危機的案例,引導讀者主動將理論和現實聯系起來,獲得更好的記憶和學習效果。 機械工業出版社的最新譯本,翻譯排版較1999年華夏出版社的譯本有很大的提高,但仍存在不足。這種不足主要源自譯者對金融市場的認知不足,例如不少術語使用的是港台譯法,還有一些內容則是因為譯者缺乏相關常識。詳細的你可以去會匯通網上去看看。
B.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C. 期貨與期權考試 多選題 根據標的資產不同,金融期貨有哪些
你好,金融期貨根據標的物不同可以分為三類:貨幣期貨、外匯期貨和指數期貨。
D.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權部分試題
我也是要考期貨的!呵呵
買入期貨是持有多頭 就是為了等待期貨價格上升賺取投機收入。 買了看跌期權是為了為這個多頭買一份保險罷了 防止價格大跌 。假如期貨價格上漲 期權就損失了權利金12元 你只有期貨價格也上漲了12元才能保本吧?那麼期貨的價格就是284+12=296
E. 期貨與期權的有關知識
我做期貨,期待交流。
F.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中的期權應該怎麼學習啊,都看不明白
關於期權的題目 ,會有10分的分量 。現在越來越重視期權。
多看點其他的關於這方面的書籍你會明白過來的 多去圖書館看點香港那邊的書籍會有幫助 他們的書籍會形象表示這些東西 很容易懂。
期權和期貨的關系與期貨與商品的關系類似;但是也有所區別,比如期權到期買方可以執行也可以放棄,期貨到期必須平倉或者交割。所以學習的話可以從這方面入手,對比期權和期貨與期貨和商品之間的關系。
至於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等的分類,首先弄清定義,然後查找幾個例子,或者多做點聯系,然後你就會明白了。
G. 關於期貨與期權的題目
久期意思是債券持續期,例如5年期,10年期等等
3個月是期貨的提前月數,表示3個月後進行交割
這個題沒見過,肯定是高端金融考試題等待高人來解答
H. 試比較期權與期貨不同點及各自的經濟意義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