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貨期權現貨是什麼
你好,現貨就是市場上流動的貨物,可以直接進行買賣。
期貨是以商品為標的標准化期貨合約,如生豬期貨。以生豬為標的,制定的標准化的合約月份,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買賣賺取價差。
期權是投資者約定在未來買入或賣出某項資產的權利。如銅期權,就是以銅期貨合約為標的期權合約。
⑵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⑶ 期權是否以期貨為基礎
期權和期貨沒有必然聯系,可以分開的,期權不是以期貨為基礎的,
但也有期權是以期貨為基礎的,如恆指期權就是以當月的恆指期貨為合約,
股票期權是直接以股票價格為基礎設計的,
期權價格走勢絕對與標的物價格走拋有關,,並且就是以時間和價格預期和波動率在計算期權值.
⑷ 期貨、買方期貨、賣方期權都是什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看漲期權(call option),看漲期權又稱買進期權,買方期權,買權,延買期權,或「敲進」,是指期權的購買者擁有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漲期權是這樣一種合約:它給合約持有者(即買方)按照約定的價格從對手手中購買特定數量之特定交易標的物的權利。
看跌期權又稱賣權選擇權、賣方期權、賣權、延賣期權或敲出。看跌期權是指期權的購買者擁有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擔必須賣出的義務。
⑸ 期權與期貨有什麼聯系與區別能否舉個日常生活例子說明下
簡單地來說:
期貨,我現在買一手銅期貨。那我就已經獲得了這手銅期貨的所有權。未來賣出平倉,表示我再把這手銅的所有權轉讓出去。
期權,我現在買入一手看漲銅期權,當前銅的價格是A。但是我並沒有獲得這手銅的所有權。未來,銅的價格漲到了B,B>A,我覺得有利可圖,於是行權,行權的結果相當於我以A的價格獲得了這手銅的所有權,那麼你就可以用B價格再把這手銅賣掉。注意,因為是「過了一段時間」這時候市場上理論上是不可能直接用A價格買到銅的。
如果B<A,那我覺得不劃算,不行權,我就不會得到那手銅的所有權。
⑹ 什麼是期權期權與期貨有何不同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指看漲期權)或出售(指看跌期權)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就是這種權利的交易。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 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⑺ 期權屬於期貨嗎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一確定的價格買進相關資產;看跌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出售相關資產。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亦作:期權合約。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期權交易為投資行為的輔助手段。當投資者看好後市時會持有認購期權(call),而當他看淡後市時則會持有認沽期權(put)。期權交易充滿了風險,一旦市場朝著合約相反的方向發展,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合約在到期之前已被平倉(此處指的是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則必須到合約到期日執行)。
⑻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權指的是一種權利,你可以行使也可以選擇不行使。比如你在13塊買了一個看漲期權,代表到期之後你有權以13塊的價格買進這個標的,而如果到期之後結果價格是12塊,這時候,你可以選擇選擇以13塊的價格買12塊的這個標的,也可以選擇不買(當然也不會買,不會傻到市場價格是12塊,你卻13塊去買),當然,也不一定非得等到到期了才賣出這個期權。
期貨字面理解就是未來的貨物,可以理解為訂單合同,買賣期貨其實就是買賣這個訂單合同,比如銅1409就是指2014年9月份交割訂單合同。假如你買了1手銅1409,就代表到2014年9月份的時候你必須用錢跟賣方買5噸銅(一手=5噸),當然你可以在沒有到期之前就把這個合同賣掉。
說白了期權代表的是權利,期貨代表的是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