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貨和期權的問題,不要COPY,不然也不給分
股票、期貨是兩個概念!沒有股票期貨這個詞!但有股指期貨和期權!
股票估計你一定懂,其實就是現貨買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而期貨則是一份標准遠期合約,合約規定了標的物、數量、交割期限等。
所以期貨買賣的不是具體的商品,而是合約。
期貨和現貨(股票)的最根本區別在於杠桿原理保證金制度(定金),
如果保證金杠桿按10倍計,即:你可以用1萬元資金做10萬元的生意。
期貨按標的物不同,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兩種。
商品期貨好理解,是以某種商品為標的物,就是一份標準的訂貨、供貨合約。
金融期貨,比如國內當前交易的是上證300指數期貨,是以上證300指數為標的物,
你認為此指數會漲或跌,那麼就買進或賣出此期貨合約。
而期權更虛擬,買賣的不是現貨,也不是期貨(遠期合約),是一種「權利」。
比如個股期權,你認為某個個股現在是5元,將來有可能會漲,
你可以買進一個權利(付出一個固定權利金),權利內容是:
將來某個時候你有權以5元/每股的價格買進規定數量的這個個股。
這個權力你可以到期執行,也可以放棄執行。
至於執行還是放棄,你應該明白嘛:到時漲了當然要執行,跌了就放棄。
而執行所帶來的盈利就是股票上漲的盈利減去當初付出的權利金,
所以這個操作最大的虧損是固定的,就是付出的權利金。
上述100%原創,非COPY! 一個專業期貨人
『貳』 期貨和期權採用期貨交易所使用的杠桿比例是多少
期貨和期權採用期貨交易所使用的杠桿比例一般是20到12.5倍。
期貨中的杠桿效應是期貨交易的原始機制,即保證金制度。「杠桿效應」使投資者可交易金額被放大的同時,也使投資者承擔的風險加大了很多倍。
一般國內品種期貨交易所的杠桿比例是百分5到百分8,也就是20到12.5倍,期貨公司開戶的時候為了防控風險會再這個基礎上略加2到3個點。
外匯的杠桿國內的銀行現在是1:30的交易,國際市場上是1:100到1:1000的選擇。
『叄』 期貨杠桿是多少倍
期貨的杠桿是指百1/保證金比例,保證金比例越高那麼杠桿越度低,反之,保證金比例越低杠桿越高。正規的期貨品種杠桿倍數應該是大概8~12倍左右。一句話,杠桿效應就是有放大輸問贏倍數的作用答。
期貨杠桿也就是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以10%的保證金來版說,就是10倍杠桿。對應期貨合約價格波動2%,體現在保證金上的盈虧就會放大10倍也就是20%,這就權是加杠桿的收益和風險。一般國內品種期貨交易所的杠桿比例是百分5到百分8,也就是20到12.5倍,期貨公司開戶的時候為了防控風險會再這個基礎上略加2到3個點。」
『肆』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伍』 期貨的杠桿比例
期貨在杠桿比例也叫期貨在保證金交易。
在金融衍生工具市場,杠桿比率是期貨或期權倉位所代表的實際價值與建立倉位所付出的現金額的比率。杠桿比率越高,市場價格每單位的變動可帶來的盈利或虧損就越大,意味著投資風險較高,走勢有利時會大有斬獲,不利時則很可能血本無歸。
『陸』 期貨和期權杠桿效應出現頻率
你在做期貨嗎
『柒』 什麼叫期權期權與期貨有什麼異同
期權又稱選擇權期貨,是一項特定的選擇權,其購買者在去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擁有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合約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需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
1.
在功能上的區別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都有保值和投機的功能,但是,這兩種功能發揮的程度由於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在具體表現上有相當顯著的差異。第一,杠桿作用程度不一樣.所謂杠桿作用是指收益或虧損占投入資金的比率。購買期權合約的最高資金投入量是權利金,而在期貨交易中,相同的收益所支付的投資多於期權交易的投資。因此,期權交易的杠桿作用大於期權交易的杠桿作用;第二,損失限定不一樣。如果預期的價格走勢出現相反的變化,期權投資的購買者最大的損失限定在期權支出上,而期貨交易的頭寸投資面臨的直接損失遠遠大於權利金損失。
2.
在風險與收益關繫上的區別
對於期貨交易者而言,他在建立了期貨交易頭寸後,如果期貨市場價格上升,那麼多頭持有者就去賺錢,空頭持有者就會賠錢;如果期貨市場價格下跌,多頭就會賠錢,而空頭就會賺錢。因此,在期貨交易中,風險與收益是同時並存於交易雙方,而且,雙方的收益和損失是對等的。因此,這是一場零和競賽,交易雙方面臨的潛在收益和潛在風險是無限的。
與期貨交易不同,期權交易的雙方在達成交易後,風險與收益並非對稱存在,一方有限,一方無限。例如,投資者預測某項金融資產的價值將上升,但為了避免預測失敗,他買入看漲期權。如果價格走勢確如所料,他就會執行看漲期權。而且,價格越高,潛在收益就越大。因此,在期權有效期內,潛在收益是無限的,但如果價格下跌,投資者可以放棄執行該期權,無論價格如何下跌,他最大的損失只是付出的權利金。因此,該投資者承擔的風險是有限的。對於該期權的賣方而言,他所能獲取的潛在收益是有限的,最大收益是權利金,而承擔的風險是無限的,無論價格漲到什麼程度,只要買方依照期權合約的規定要求執行,賣方就要以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相應地建立與買方相對應的空頭交易頭寸。
『捌』 杠桿交易和期貨合約什麼區別
期貨合約帶有杠桿,杠桿交易不僅僅只是期貨,比如外匯 期權那些。
『玖』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買賣雙方權力和義務不同。期貨交易的雙方權利和義務是一樣的,都承擔著虧損的可能,也都享有盈利的可能。而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沒有義務,他的義務在購買期權時付出了權利金就已經結束。而期權的賣方只承擔義務,他收了權利金後就只剩下義務了。
2、保證金規定不同。期貨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保證金;而期權只有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買方只用付出權利金就可以。
3、交易內容不同。期貨交易是在未來一段時間支付某種實物商品或有價證券。而期權交易是買賣未來一段時間按指定價格買賣某種商品的權利。期貨交易到期一定要交割,而期權不一定要交割,可以放棄,過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