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與現貨的區別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㈡ 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關系
從理論上講,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數量關系應表示為:期貨價格=現貨價格+持有成本。其中,持有成本是指在正常的供求關系條件下,廠商持有某種商品所付出的倉儲費、利息等費用。
期貨價格是指在期貨市場上通過公開競價方式形成的期貨合約的價格,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關系主要用於體現實物所有權關系。
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關系相對應,現貨價格是指買賣實際貨物的交易雙方按公平原則所達成的商品具體成交價格。
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二者的聯系在於二者都受同一種商品供求因素的影響,到了交割月份二者合一,實際上是本質上相同的價格。但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又有區別:
一是時間因素的區別。現貨價格一般是指即期的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是遠期的價格,不僅反映目前的供求狀況,還反映未來的供求狀況。
二是標准化的區別。現貨價格是具體化的價格,而期貨價格是標准化的價格,具體到規格品種,還有質量的升水和貼水。期貨的交割月份價格仍然是標准價,或稱為標准現貨價。
三是基準價與最終價的區別。期貨價格由於是通過集中交易,經過公平公正競爭產生的,所以被當作一種國際貿易的基準價,既不是批發價也不是零售價,其交割日的現貨價格也是基準價。
正因為期貨價格有此特點,期貨市場才具有形成價格的功能。
㈢ 現貨與期貨之間的升貼水是什麼
在期貨市場上,現貨的價格低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負數,遠期期貨的價格高於近期期貨的價格,這種情況叫「期貨升水」,也稱「現貨貼水」,遠期期貨價格超出近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升水率」(CONTANGO);如果遠期期貨的價格低於近期期貨的價格、現貨的價格高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正數,這種情況稱為「期貨貼水」,或稱「現貨升水」,遠期期貨價格低於近期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貼水率」(BACKWARDATION)。
關於基差的概念:是指某一特定商品在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的現貨價格與該商品在期貨市場的期貨價格之差,即:基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
基差包含著兩個成份,即現貨與期貨市場間的「時」與「空」兩個因素。前者反映兩個市場間的時間因素,即兩個不同交割月份的持有成本,它又包括儲藏費、利息、保險費和損耗費等,其中利率變動對持有成本的影響很大;後者則反映現貨與期貨市場間的空間因素。基差包含著兩個市場之間的運輸成本和持有成本。這也正是在同一時間里,兩個不同地點的基差不同的基本原因。
由此可知,各地區的基差隨運輸費用而不同。但就同一市場而言,不同時期的基差理論上應充分反映著持有成本,即持有成本的那部分基差是隨著時間而變動的,離期貨合約到期的時間越長,持有成本就越大,而當非常接近合約的到期日時,就某地的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而言必然相近或相等。
我們平時看到的比較多的諸如LME銅的升貼水、CBOT豆的升貼水以及新加坡油的升貼水指的都是由這種基差變化。
㈣ 現貨與期貨之間的升貼水是什麼意思
在期貨市場上,現貨的價格低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負數,遠期期貨的價格高於近期期貨的價格,這種情況叫「期貨升水」,也稱「現貨貼水」,遠期期貨價格超出近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升水率」(CONTANGO);如果遠期期貨的價格低於近期期貨的價格、現貨的價格高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正數,這種情況稱為「期貨貼水」,或稱「現貨升水」,遠期期貨價格低於近期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貼水率」(BACKWARDATION)。
關於基差的概念:是指某一特定商品在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的現貨價格與該商品在期貨市場的期貨價格之差,即:基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
基差包含著兩個成份,即現貨與期貨市場間的「時」與「空」兩個因素。前者反映兩個市場間的時間因素,即兩個不同交割月份的持有成本,它又包括儲藏費、利息、保險費和損耗費等,其中利率變動對持有成本的影響很大;後者則反映現貨與期貨市場間的空間因素。基差包含著兩個市場之間的運輸成本和持有成本。這也正是在同一時間里,兩個不同地點的基差不同的基本原因。
由此可知,各地區的基差隨運輸費用而不同。但就同一市場而言,不同時期的基差理論上應充分反映著持有成本,即持有成本的那部分基差是隨著時間而變動的,離期貨合約到期的時間越長,持有成本就越大,而當非常接近合約的到期日時,就某地的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而言必然相近或相等。
我們平時看到的比較多的諸如LME銅的升貼水、CBOT豆的升貼水以及新加坡油的升貼水指的都是由這種基差變化。
從歷史上看,貿易方式是不斷發展的,最初是一手錢一手貨的現貨交易,後來以信用制度的建立為前提,出現了遠期現貨交易,1870年開始棉花期貨交易。在美國目前的情況下,不存在我們學術界經常講的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實際的情況是:期貨交易所形成的價格是現貨流通的基準價,現貨流通只是一個物流系統,因產地、質量有別,在交易現貨時雙方需要談一個對期貨價的升貼水,即:交易價= 期貨價+ 升貼水
也就是說,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只是一個學術研究時區分的概念,在實際運作中,二者是一個整體的市場,期貨定價、現貨物流,二者有機作用,才可以使市場機製得以正常運行。
此外,期貨價格中也有近遠月合約之分,如果遠月期貨合約價格高於近月合約,則遠月對於近月升水;反之,則遠月對近月貼水。從另外一個角度,即以近月對遠月而言,也是同樣道理。
因此,理解了這種關系之後我們就大致上可以這么來看升水與貼水:以A為標准,B相對而言,如果其價值(一般表現為價格)更高則為升水,反之則為貼水。
㈤ 期貨與現貨之間的關系
期貨和現貨是有聯系的,期貨價格下跌,現貨價格上漲,現貨商收貨早就在期貨高價位建好空倉了,已經做好保值的准備工作了,所以無論現貨什麼價格他的利潤已經鎖定了,如果涉及到交割的話,他要交貨,所以無論價格多高對現貨商來說都得收,不然交不出來貨的,虧損就大了
㈥ 期貨與現貨的價格關系
一、現貨價格是期貨價格的基礎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現貨市場上商品的價格經常變動,價格風險較大,商品生產經營者就會產生通過套期保值轉移價格風險的願望。如果這時其他條件已經具備,就會形成該商品的期貨市場,進而產生該商品的期貨價格。可見,先有現貨價格,然後才有期貨價格。所以,期貨價格是一種較高級的價格形式。此外,期貨交易雖以合約買賣為主,但始終以實物交割為基礎,所以,商品的現貨價格決定商品的期貨價格。
二、期貨價格的形成與變動時現貨價格有著重大影響
首先,期貨價格是現貨價格形成的重要影響因素。期貨交易培訓期貨市場形成後,因期貨價格具有真實性、競爭性、預測性等特點,期貨價格便成了該種商品在世界范圍內的權威性價格。商品生產經茜者在進行生產、貿易活動時,均以此價格作為商品的一種參考價格或基準價格。其次,期貨價格的變動幅度與方向均會影響現貨價格的波動。在其他條件不變時,期貨價格向利多方向的變動,會引起現貨價格一定程度的上升,從而導致現貨商品供給的增加;反之,則使現貨價格出現一定的下降,現貨供給相應減少。
三、套期保值者是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之間相互聯系的橋梁和相互作用的媒介
若不存在套期保位者,期貨市場就將失去與現貨市場的直接聯系。期貨交易培訓 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期貨價格特別是商品期貨價格,極少能反映現貨商品的實際供求狀況,因而它並不是期貨市場「發現」的商品的真實價格,只不過是各期貨投機者之問相互對的結果而已。目前,我國期貨市場上的價格有相當一部分就屬於這種情況。
四、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途徑
兩者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途徑兩點:其一是通過套期保值者直接傳遞這種作用與影響;其二是通過期貨投機者間接傳遞。期貨交易培訓 但對期貨價格起決定作用的是後一條途徑,而對現貨價格起重要作用的是前一條途徑,這是由套期保值者在現貨市場、期貨投機者在期貨市場上的支配地位決定的。
無論是期貨的價格還是現貨的價格變化,都是有一定的因素觸發引起的,所以在市場中進行交易的時候,要觀察市場是否出現一些新的消息面,是否會引起價格的變化等等各個方面的因素刺激。
㈦ 期貨與現貨的區別
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㈧ 現貨和期貨是怎樣的關系
現貨和期貨的關系:
期貨通常具有價格發現功能,所以,投資者買賣期貨可以說是買賣未來現貨,相比現貨,期貨多了一個持有成本(利息),因此期貨價格通常會高於現貨價格,這種現象稱為正價差。
期貨與現貨之間的價格關系,定義為基差和價差,它們都是為了說明期貨與現貨的風險相關性,基差與價差的計算方式剛好相反,表達方式也有所不同。
現貨與期貨的區別:
1、交收(交割)靈活
現貨:交收方式靈活多樣,既可提前交收,也可以即時交收,實物交收比重較大
,且,如果交割過程當中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要給另一方賠償違約金,且合約可以一直持有,在實體交割當中具有很好的靈活性。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存在強行交割一說,從投資角度來講大大減少了投資的風險,不需要擔心合約到期需要強制進行實體交割或者轉移合約等繁瑣的操作。
期貨:實物交割只能採用在合約到期後進行交割,而且實物交割的權重和比例在期貨合約中微乎其微,尤其是個人投資者在投資當中對於實體的交割幾乎非常被動,合同到期必須進行強制性交割,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會有不小的損失,甚至於因保證金不足無法進行交割,只能被動轉移合約。
2、 交易風險較小
現貨:主要是為了促進大宗商品流通,降低企業成本,實現方便、快捷、安全的物質流、信息流、資金流的統一,投機氣氛不強,且在日常生活當中隨處都有商品的價格,在現貨投資當中,所有商品的最終價格都會回歸市場價格,這也在另一方面給投資者提供了某些商品的價格趨勢,現貨市場當中主要以實體現貨價格為主導方向,投資者大可參考實體價格賺取中間差價,且商品現貨的價格都是公開透明的,可投機操控的空間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