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期權、期貨、證權、股票、基金、債券的風險排名
從傳統觀念上劃分:
1、風險最大:期權》期貨》權證
2、風險較大:股票 基金(目前基金也不穩健)
3、風險最小:債券(推卸不確定性因素較好的避險產品,但收益率低,高期望回報者不適合)。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② 期權比期貨風險小,收益同,為什麼還要有期貨
期權是以期貨為標衍生出來的產品。 賣期權一般是大的金融機構操作的,因為他們對基本面特別了解。比如:賣出看漲期權,因為他們預計價格在一段時間內小幅下跌的可能性很大,所以賣出看漲期權賺取巨額權利金。
總之,對於價格波動不大時,賣出期權是賺取權利金的大好機會,而賣期貨合約價格波動不大不但賺不到錢反而還要交手續費,很劃不來。
期貨和期權對於不同市場環境有不同的作用,不能單獨的說哪個好哪個不好。
③ 期權和期貨哪個風險更大,並且收益更多
很多網友可能會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會把自己的閑余資金放在一定的投資理財工具上面。這樣的話也能夠讓自己的錢生錢,但是大家在選擇投資理財工作的時候,也會有不一樣的選擇。比如說有的年輕人他們會把自己的錢放在基金里,有的也是比較收益選擇放在股票市場里。但是針對於這些市場他們也有各自的優點和缺點,比如說對於股票市場來說的話,它的風險就可能會很高,但是比股票還要風險高一點的,那就是期權或者是期貨了。
而期貨的投資風險主要是屬於倉位風險以及市場風險,首先倉位風險就是很容易出現爆倉的這種情況,而且在每個交易日的時候也會有相應的交易所或者期貨公司進行相應的結算。如果投資者的保證金在規定的比例比較低的時候,就可能要求強制的平倉,這個時候如果出現爆倉的話就會虧損很多。另外就是市場風險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他們在進行交割的時候一般都會差不多,這一點也是保證期貨市場發揮對沖作用的基礎,所以在實際的交易的過程中能夠看到期貨價格與當前的市場價格往往是出現偏離的情況。
④ 遠期 期貨 期權的區別(尤其在市場風險管理方面)
風險方面的話,應該是依次遞減的吧。因為遠期是不規范化的合約,到期交割時會有很多不確定性。而期貨,標准化合約,有監管機構和自律機構。期權,買方有行權不行權的選擇權,利益最大化,最大損失是權利金,所以風險有限。
⑤ 如何利用期貨期權來對沖風險
因為做空看漲期權實際是看跌股指期貨,因為股指漲了的話期權賣方實際可能面臨虧損,所以買入股指期貨可以對沖風險!
⑥ 期貨和期權在風險收益上的區別是什麼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不知道這個說法滿意不?
⑦ 利用期貨、期權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有哪些不同
1、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3、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4、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5、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⑧ 期權和期貨哪個風險更大
期權比期貨杠桿更大,風險也更大,但是期權買方風險是可控的,跟期貨有區別。
⑨ 期權和期貨哪個風險大
額 如果你是期權的賣方的話,你的盈利是固定的 但是你的風險是無限的。如果你是期權買方的話 你的盈利是無限的 虧損是固定的 但是期貨交易是不管你是空頭還是多頭你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大的 風險你覺得呢?
⑩ 利用期貨,期權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有哪些不同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