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你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㈡ 現貨期權的現貨期權與期貨期權的差異
全世界在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品種按照期權的相關產品分為商品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指數期權與股票期權。商品期權的基礎產品是農牧林、能源與金屬產品。其中,農牧林產品包括大麥、菜籽油、菜籽粕、活牛、玉米、棉花、奶製品、亞麻、燕麥、橙、活豬、稻米、大豆、葵花籽、小麥、羊毛、可可豆、咖啡豆、食糖、木材等。這些商品期權品種的合約單位無一例外都是商品期貨合約;外匯期權、利率期權品種的合約單位大多數是金融期貨合約,少數品種的合約單位是貨幣或者債券;指數期權品種的合約單位絕大多是指數(實際上是指數所對應的一攬子基礎產品),極少數品種的合約單位是指數期貨合約;而只有金融期權中的股票期權的合約單位無一例外是股票。不同類別的期權,其合約單位如此涇渭分明,是有其一定的道理的。
在理論上,任何事物都可以成為衍生品的基礎產品,但在實際上,衍生品的基礎產品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且這些條件的吻合程度越好,就越會對合約交易有利。
條件之一是基礎產品要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的性質,比如商品期貨就要求基礎商品具有較長的保質期。同樣道理,商品期權也要求基礎產品的質地具有很好的穩定性。雖然很多商品現貨(比如現貨銅)也能夠基本滿足在質地穩定性上的要求,但比起無所謂保質期的商品期貨合約而言要遜色一些。因此,商品期權應該首選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而外匯、利率、指數、股票等產品就基本上不存在保質期的問題,因此這些產品方面的期權也會考慮直接採用現貨作為基礎產品。
條件之二是基礎產品的品質易於劃分,質量可以評價。很多商品現貨的品質是比較容易劃分的且質量可以評價的(比如現貨銅),但這些商品現貨畢竟需要一個分割與質檢的過程,而商品期貨作為一種標准產品是不需要考慮分割與質檢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商品期權還是應該首先考慮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外匯、利率、指數、股票相對商品而言,也是一種比較標準的產品,一般不需要考慮分割與質檢的問題,因此在產品設計的時候也會考慮直接採用現貨作為基礎產品。
條件之三是基礎產品的市場流動性好。場內的商品期貨是一種標准化的產品,人們可以根據自己需求,僅用少量的保證金通過期貨市場來鎖定風險或者進行投資。而通過商品現貨買賣來鎖定風險或者進行投資,既需要佔據大量資金,又需要通過繁瑣的買賣實際手續,交易中還存在信用風險。這就導致很多商品的期貨市場流動性要高於現貨市場,因此商品期權相應採用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就順理成章了。
外匯、利率的投資者更多是銀行這樣的專業金融機構,外匯期貨與利率期貨給予了這些專業金融機構更便捷的風險管理工具,因此外匯期貨市場與利率期貨市場的流動性非常好,從而造成很多國家的外匯期權產品與利率期權產品採用期貨合約作為基礎產品。
指數、股票的投資者一般不再集中於專業金融機構,日常的流動性往往依靠普通投資者這樣的散戶支撐。而普通投資者傾向於簡單易懂的產品,加之他們較少關注於指數期貨市場與股票期貨市場,因此指數期權、股票期權往往被設計成為直接以指數或者股票作為基礎產品的形式。
條件之四是要求基礎產品價格波動頻繁。一般而言,價格波動較大的現貨,其期貨價格波動也較大,反之亦然。但是,期貨價格除了受到現貨價格的影響之外,還受到利率等其它因素的影響,而利率等因素對商品現貨價格影響較小,因此商品期貨的價格波動往往比商品現貨更為頻繁。也是基於此原因,商品期權基本上選擇商品期貨作為基礎產品。
現貨期權的執行方式既有歐式也有美式,期貨期權的執行方式同樣既有歐式也有美式。但從經濟意義上而言,歐式現貨期權與美式現貨期權的價值具有顯著性差異,而通常情況下的歐式期貨期權與美式期貨期權的價值基本上沒有差異。比如,對於股票期權這一現貨期權而言,如果期權到期前股票有紅利派發,則在紅利除權日之前提前執行股票期權可能比等到期權到期日執行更有利。而期貨期權除非利率發生很大的突變,其提前執行行為從經濟意義上而言是無利可圖的。只是,在期貨期權市場流動性低於期貨市場的情況下,美式期權給予了期權持有者鎖定收益的便利而已。
很多現貨期權由於難以採集到統一而權威的結算價格,被迫採用現貨交割方式。而採用現貨交割方式的市場就難免有投資者利用現貨需求或者供給有限的客觀條件採用「多逼空」或者「空逼多」方式,從而導致市場風險增大。此外,這些難以採集到統一而權威的結算價格的現貨期權,其產品形式也因此局限在基礎期權產品形式上,難以拓展到亞式期權等奇異期權產品形式上。
期貨期權在客觀上允許現金交割方式,很多期貨期權仍然採用基礎期貨合約交割方式往往是受到當地法律限制或者僅僅因為市場習慣而已。但是這些採用基礎期貨合約交割方式的期貨期權市場,除了難以避免「多逼空」或者「空逼多」導致的市場風險之外,也不得不為期權執行轉換成為期貨頭寸留出時間,導致期貨期權的到期日要比基礎期貨合約到期日提前數周,影響了期貨期權功能的充分發揮。
現貨期權的基礎產品是現貨,歐式看漲現貨期權允許買方在期權到期時有權利按照事先約定的執行價格買進現貨,歐式看跌現貨期權允許買方在期權到期時有權利按照事先約定的執行價格賣出現貨。以ST 指代期權到期時的現貨市場價格,以K 指代期權合約事先約定的執行價格,則歐式看漲現貨期權的買方在期權到期日的收益是max[(ST − K),0] ,歐式看跌現貨期權的買方在期權到期日的收益是
max[(K − ( < math > ST),0]</math> 。
㈢ 剛剛接觸,想知道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的區別啊
一、在基礎產品上的差異
理論上,任何事物都可以成為衍生品的標的物,但在實際中,衍生品的標的物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這些條件的吻合度越高,就對合約交易越有利。
首先,標的物要有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的性質。比如商品期貨就要求商品具有較長的保質期,同樣道理商品期權也要求
標的物具有很好的穩定性。雖然很多商品現貨也基本能夠滿足質地穩定的要求,但是相比無所謂保質期的商品期貨合約來說要遜色
的多,因此商品期權應該首選期貨合約作為標的物。而外匯,利率,指數和股票等產品也基本上不存在保質期的問題,因此這些產品也可以現貨作為期權的標的物。
其次,標的物的品質要易於劃分,質量要可以評價,同時市場流動性要好,價格波動要頻繁。在上述幾個方面,以期貨合約為
標的物的商品期權顯然比以現貨合約為標的物的現貨期權佔有更大的優勢,因而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眾多商品期權選擇期貨合約為標的物而並非商品現貨本身。
二、在執行方式上的差異
無論現貨期權還是期貨期權,他們的執行方式都是既有歐式的也有美式的,但是從經濟意義上而言,歐式現貨期權與美式現貨
期權的價值具有顯著的差異,而通常情況下的歐式期貨期權與美式期貨期權的價值基本上沒有差異。例如對於股票期權這一現貨期
權來說,如果期權到期前股票有紅利派發,則在紅利除權日之前執行股票期權可能比等到期權到期日執行更為有利。相反期貨期權
除非利率發生很大的變故,否則提前執行從經濟意義上講是無利可圖的,只是美式期權給與期權持有者鎖定收益的便利而已。除此之
外,很多現貨期權由於難以採集到統一而權威的結算價,不得不採用現貨交割的方式,但是期貨期權則在客觀上允許現金交割,因而在交割方式上期貨期權比現貨期權要靈活方便的多。
三、在定價機制上的差異
由於期貨和現貨產生的時間價值的衡量方式不同,例如股票可以產生紅利,而期貨的增值是和利率相關的,從而導致了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在定價上產生了差異
㈣ 期貨和期權各自的優勢
對的,不管是什麼樣的投資都是各有各的優勢的,只要你會投資的,就有機會盈利,所以說在寶星環球可以完全實現你這個願望的
㈤ 期權,期貨和現貨三者之間的關系
期權、期貨、現貨三者之間可以完全轉化,比如期權可以合成期貨(買入看漲賣出看跌合成多頭期貨,買入看跌賣出看漲合成空頭期貨),根據現貨也可以算出一個理論期貨價格,所以它們三者之間就可以互相比較了,當三個期貨價格不一樣時,理論上兩兩之間就可以互相套利了,期權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轉換套利與反轉換套利,期貨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現套利,期貨與期權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期套利。
現貨就是可以隨時交割的期權,跟活期存款一樣隨時可以支取;期貨是標的合約到約定的交割期才可以交割。金融期貨也是期貨的一種,與商品期貨不同的是金融期貨用現金交割,商品的標的合約是實實在在的商品貨物,金融期貨的標的就是個標的,比如股票指數、國債價格。
㈥ 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的差別
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的主要差別是合約的標的資產,即現貨期權到期交割的是現貨商品,而期貨期權則是在到期時將期權合約轉為期貨合約。
㈦ 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的區別有哪些
一、在基礎產品上的差異
二、在執行方式上的差異
三、在定價機制上的差異
㈧ 期貨期權的優點
(1)資金使用效益高。由於交易商品是期貨,因此在建立頭寸時,是以差額支付保證金,在清算時是以差額結帳,從這個意義上講,期貨期權可以較少的資金完成交易,因而也就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2)交易方便。由於期貨期權的交易商品已經標准化、統一化,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因此便於進行交易。
(3)信用風險小。由於期貨期權交易通常是在交易所進行的,交易的對方是交易所清算機構,因而信用風險小。
與現貨期權相比,期貨期權也有明顯的缺點,其最大缺點是由於是在交易所進行交易,上市的商品種類有限,因而協議價格、期限等方面的交易條件不能自由決定。就優勢而言,如果交易者在期貨市場上做保值交易或投資交易時,配合使用期貨期權交易,在降低期貨市場的風險性的同時提高現貨市場套期保值的成功率,而且還能增加盈利機會。
㈨ 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的區別
現貨就是可以隨時交割的期權,跟活期存款一樣隨時可以支取;期貨是標的合約到約定的交割期才可以交割。金融期貨也是期貨的一種,與商品期貨不同的是金融期貨用現金交割,商品的標的合約是實實在在的商品貨物,金融期貨的標的就是個標的,比如股票指數、國債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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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