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0年5月pTA期貨合約五月幾日交割
這個期貨的合約應該是5月19號到期
『貳』 請問怎麼知道期貨合約什麼時候道交割期 這有什麼影響。
樓上說的很對,一般合約後面的4位數字代表的是年和月
比如銅1112是說11年12月交割
豆油1205是說12年05月交割
這樣的話一看數字就知道是什麼時候交割了,具體的交割時間各個品種不一樣,建議去交易所網站的品種介紹去看看,或者交易軟體上面打開某品種按下F10鍵,就能看到。
期貨交易實際上是交易的單個合約,如果這個合約到期交割了,那麼就存在錢和物權的交換,形成商品的買賣,俗稱就是買賣做成了,那麼這個合約自然就不存在了,我們後面就不能交易這個合約了,這就叫交割。
不過要注意的是,除了股指期貨以外,其餘的商品期貨,個人都是無法參與交割的。正因為這個原因,商品期貨一般而言越臨近交割,那麼近月合約(離交割期越近的合約)的成交量就越小。各個品種有些不同,比如上海的金屬品種,一般都是三個月後到期的合約是主力合約,大家都比較關注,比如現在是11年9月份,現在銅的主力合約就是1112。而農產品的話則不一樣,以豆油、大豆為例,一般每年1、5、9都是輪流成為主力合約的,比如現在豆油1205是主力合約,到了年底差不多就換到1209去了,再到明年年中又換到1301去了。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都是看市場的接受程度。
有很多人看品種介紹不仔細,我就多說兩句,大連和鄭州的商品,個人客戶是連交割月都帶不進的,上海是將持倉修剪為5手的倍數,燃料油又不一樣,這個一定要切記。
『叄』 5月份的合約期貨最遲在哪一天賣出
您好,不同品種的最後交易日不同。
例如滬銅的最後交易日是在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棉花的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股指期貨是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您可以在軟體中查詢,進入商品走勢的那個界面,按F10,可以看到。
『肆』 股指期貨交割日 幾點開始交割
再次普及下期貨基本點:
股指期貨合約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20120817 15:00收盤)股指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收市後,交易所以交割結算價為基準,劃付持倉雙方的盈虧,了結所有未平倉合約。
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
滬深300指數由滬深A股中規模大、流動性好、最具代表性的300隻股票組成,於2005年4月8日正式發布,以綜合反映滬深A股市場整體表現。滬深300指數是內地首隻股指期貨的標的指數,被境內外多家機構開發為指數基金和ETF產品,跟蹤資產在A股股票指數中高居首位。
『伍』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陸』 2012年股指期貨5月合約幾號交割
股指期貨每月合約交割月第三周五15:00交易結束進行5月已經於18完交割
『柒』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7)期貨合約五月份什麼時候交割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捌』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選擇
建倉時除了要決定買賣何種合約及何時買賣外,還必須確定合約的交割月份。根據遠期合約價格和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期貨市場也可劃分為正向市場和反向市場。在正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時,在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會上升,以保持與遠期月份合約間的正常的持倉費用關系,且可能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上升更多;當市場行情下滑時,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因為遠期月份合約對近期月份合約的升水通常不可能大於與近期月份合約間相差的持倉費。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應買人近期月份合約;做空頭的投機者應賣出較遠期的合約。在反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在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遠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上升,且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如果市場行情下滑,則近期月份合約受的影響較大,跌幅很可能大於遠期月份合約。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宜買入交割月份較遠的遠期月份合約,行情看漲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而做空頭的投機者宜賣出交割月份較近的近期月份合約,行情下跌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 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時,為什麼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要上升的更多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下滑時,為什麼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在反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為何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在反向市場中,當時行情下滑,為何奇景奇月份合約受影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