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論述 遠期 期貨 互換 期權之間的關系
從交易方法上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分屬遠期、互換、期貨和期權。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7年7月發布的定義,衍生工具是一種金融合約,包括遠期合約、互換合約、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作為基礎標的物的資產或指數。
金融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
金融互換,是指交易雙方按照事前約定的規則在未來互相交換現金流的合約。
一、金融遠期合約的分類和特點
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金融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和遠期股票合約。
遠期利率協議是買賣雙方同意在未來一定時間(清算日),以商定的名義本金和期限為基礎,由一方將協定利率與參照利率之間差額的貼現額度付給另一方的協議。
遠期外匯合約是指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遠期匯率買賣一定金額的某種外匯的合約。
遠期股票合約是指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價格交付一定數量單只股票或股票組合的協議。
金融遠期合約作為場外交易的衍生工具與場內交易的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比較具有以下特徵:
1.金融遠期合約是通過現代化通訊方式在場外進行的,由銀行給出雙向標價,直接在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
2.金融遠期合約交易雙方互相認識,而且每一筆交易都是雙方直接見面,交易意味著接受參加者的對應風險。
3.金融遠期合約交易不需要保證金,劉方風險通過變化雙方的遠期價格差異來承組。金融遠期合約大部分交易都導致交割。
4.金融遠期合約的金額和到期日都是靈活的,有時只對合約金額最小額度做出規定,到期日經常超過期貨的到期日。
二、金融互換的含義及交易產生的條件
金融互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定現金流的金融合約。金融互換主要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含同時具備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特徵的交叉貨幣互換)。典型的金融互換交易合約上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交易雙方、合約名義金額、互換的貨幣、互換的利率、合約到期日、互換價格、權利義務、價差、中介費用等。
互換的一大特點是:它是一種按需定製的交易方式。互換的雙方既可以選擇交易額的大小,也可以選擇期限的長短。
金融互換市場交易的主體一般由互換經紀商、互換交易商和直接用戶構成。
互換交易是利用交易雙方在籌資成本上的比較優勢而進行的。具體而言,互換產生的條件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
1. 交易雙方對對方的資產或負債均有需求。
2. 雙方在這兩種資產或負債上存在比較優勢。
三、金融期貨市場與金融遠期市場的區別
首先,金融期貨市場是有組織的市場,一般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是一種有形的市場。遠期交易市場大多是通過銀行及經紀人進行,一般無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時間,是一種無形的市場,主要通過現代的通訊設施網路進行交易。
其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一種有嚴密規章和程序的市場,金融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制定的規則下,以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進行,有嚴格的保證金制度。交易實際上是在交易所的「清算中心」進行。遠期市場交易缺乏一套正式、嚴密的規章,遠期合約是按照交易雙方的需要制訂的,並且是參加者直接達成的協議,買者有可能要求提前進行交割。
再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交易更為標准化、規范化的市場。交易的金融商品是標准化的,其價格、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均質性、不變性和標准性;交易單位是規范化的,期貨交易所都採用較大的整數,不能有餘數;交割期限是規格化的;買賣價格的形成是公開化的,是在交易所內採取公開拍賣的方式決定成交價格。
四、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套期保值的原則
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又稱股指期貨)是以反映股票價格水平的股票指數為基礎資產的期貨交易合約。
在未來股市的走勢無法把握的情況下,為防止股價波動的風險,可以通過出售或購買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來保值。股票指數套期保值的原則是:股票持有者若要避免或減少股價下跌造成的損失,應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指數期貨,即做空頭,假使股價如預期那樣下跌,空頭所獲利潤可用於彌補持有的股票資產因行市下跌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投資者想購買某種股票,卻又因一時資金不足無法購買,那麼他可以先用較少的資金在期貨市場買人指數期貨,即做多頭,若股價指數上漲,則多頭所獲利潤可用於抵補當時未購買股票所發生的損失。
五、金融期貨市場的功能
1.套期保值,轉移風險。
利用金融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轉移風險,主要是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期貨市場上買賣金融證券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擁有或將來擁有的資產、負債予以保值。
2.投機牟利,承擔風險,潤滑市場。
金融行情的變化,使投機者可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投機活動,通過保證金交易在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牟取巨額利潤,同時也承擔巨大的風險。期貨市場上的投機活動,既有助長價格波動的作用,同時也有潤滑市場及造市、穩定市場的作用。
3.使供求機制、價格機制、效率機制及風險機制的調節功能得到進一步的體現和發揮。
期貨市場上的價格是由雙方公開競爭決定的,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代表了所有市場參加者對於未來行情的綜合預期。交易成交的價格,可以說是一個真正反映雙方意見、需要和預測的價格;它是市場參與者對當前及未來資金供求、某些金融商品供求、價格變化趨勢、風險程度及收益水平的綜合判斷,是生產者和投資者進行生產和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是確定合理生產、投資及價格的依據,從而也是調節資源分配的重要依據。
六、金融期權的種類
1.按期權權利性質劃分,期權可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看漲期權(call option)是指賦予期權的買方在預先規定的時間以執行價格從期權賣方手中買入一定數量的金融工具權利的合同。為取得這種買的權利,期權購買者需要在購買期權時支付給期權出售者一定的期權費。
看跌期權(put option)是指期權購買者擁有一種權利,在預先規定的時間以敲定價格向期權出售者賣出規定的金融工具。為取得這種賣的權利,期權購買者需要在購買期權時支付給期權出售者一定的期權費。
2.按期權到期日劃分,期權可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持有者只有在期權到期日才能執行期權。
美式期權則允許期權持有者在期權到期日前的任何時間執行期權。
3.按敲定價格與標的資產市場價格的關系不同,期權可分為價內期權、平價期權和價外期權。
價內期權(in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具有正的現金流(這里不考慮期權費因素),該期權具有內在價值。
價上期權(at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的現金流為零。
價外期權(out of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權立即執行,買方具有負的現金流。
4.按交易場所劃分,期權可分為交易所交易期權和場外交易期權。
交易所交易期權是指標准化的期權合約,它有固定的數量,在交易所以正規的方式進行交易。
場外期權也叫櫃台式期權,是指期權的出賣者為滿足某一購買者特定的需求而產生的,它在買賣雙方之間直接以電話等方式達成交易。
5.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期權可以分為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
現貨期權是指以各種金融工具本身作為期權合約之標的物的期權。
期貨期權是指以各種金融期貨合約作為期權合約之標的物的期權。
金融期貨,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交割月份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它與遠期合約的主要區別是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合約。
金融期權合約的買方享有在未來一定時期按照敲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金融產品的權利,而賣方則有義務屆時向買方履行交付義務。
②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③ 期貨和期權的關系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有組織的場所內進行的,且場內交易都採用標准化合約的形式,都由統一的清算機構負責清算,都具有杠桿作用。金投期貨網在此為您簡單介紹期權與期貨。
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簡單而言,它是一種「未來」可以選擇執行與否的「權利」。
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與期貨都是標准化合約,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1)期權與期貨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期權與期貨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期權與期貨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期權與期貨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期權與期貨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④ 互換與期權期貨在收益方面的區別
金融 衍生工具是指價值依賴於原生性金融工具的一類金融產品。
按合約類型的標准分類:遠期、期貨 、期權、互換。
1. 遠期合約(forwards):指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起按約定的價格買賣約定數量的數量的相關資產。
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 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 保險 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2. 期貨合約 (futures):也是指交易雙方按約定價格在未來某一期間完成特定資產交易行為的一種方式。
期貨合同是標准化的在交易所交易,遠期一般是OTC市場非標准化合同,且合同中也不註明保證金。主要區別是場內和場外;還有一個是期貨有盯市 marking to market, 保證金交易。二者的定價原理和公式也有所不同。
交易所充當中間人角色,即買入和賣出的人都是和交易所做交易。
特點:T+0交易;標准化合約;保證金制度(杠桿效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可賣空;強行平倉制度。
3. 期權合約(options):指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時間或時期內,按照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相關資產,也可以根據需要放棄行使這一權利。為了取得這一權利,期權合約的買方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費用,即期權費。
期
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
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
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
會買進看跌期權。
期權合約都包括四個特別的項目:標的資產、期權行使價、數量和行使時限。
4.
互換合約(swaps):也譯為掉期或調期,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合約有效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名義本金額為依據,按約定的支付率( 利率 、股票
指數收益率)相互交換支付的約定。例如,債務
人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利率走勢,將其自身的浮動利率債務轉換成固定利率債務,或將固定利率債務轉換成浮動利率債務的操作。這又稱為利率互換。
⑤ 期權與期貨的解釋!!
以我的理解說吧,呵呵
1、期權:遠期權益,雙方按照約定,在未來一個時間點以協議價格和協議數量買賣協議貨物的權利的一個協議。這張協議的買放有權利在到期的時候選擇執行或者不執行,自由度比較高。
2、期貨:遠期貨物,這個是與現貨相對的,是大家對未來貨物價格的一個判斷,所以跟現貨的價格是相一致的。這個期貨其實是一個合約,約定了交割時間,交割地點,交割物品,包括交割物品的品質(針對貨物型期貨),所以變動的只有到期時的價格。
3、對沖:簡單的說來就是同時做買賣兩個方向的動作,買賣的數量是一致的。這是一種降低風險的手段,適用於期貨、外匯等金融市場。
希望採納
⑥ 期權屬於期貨嗎
期權(option;option contract)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一確定的價格買進相關資產;看跌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出售相關資產。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亦作:期權合約。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期權交易為投資行為的輔助手段。當投資者看好後市時會持有認購期權(call),而當他看淡後市時則會持有認沽期權(put)。期權交易充滿了風險,一旦市場朝著合約相反的方向發展,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合約在到期之前已被平倉(此處指的是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則必須到合約到期日執行)。
⑦ 如何利用期權為期貨投資避險
期權是十分有效的對沖風險的工具,一般來說用期權為期貨投資避險稱為「備兌」。
備兌分為備兌看漲和備兌看跌。
備兌看漲策略。該策略指的是持有標的資產,並且賣出相應的看漲(認購)期權的交易策略,通常賣出的是虛值看漲期權。
備兌看跌策略。該策略指的是賣出標的資產,並且賣出相應的看跌(認沽)期權的交易策略,通常賣出的是平值或虛值看跌期權。
雖然備兌側策略能有效的對沖風險,但這是基於一定的市場行情判斷和擁有相應的專業知識,畢竟持有期權空頭的風險還是很大的,因此想要做好該策略仍然需要考慮很多因素。
一般來說要考慮行情走勢,最好是標的資產近期已有一波明顯走勢,預期短期內會盤整或者有小幅漲跌。此外,賣出的期權的具體合約選擇也有講究,最好是近月或下月合約,這樣更有利於賺取期權的時間價值。
因此策略雖好,仍需要多加研究,如有相應的需求,可以私信我!
⑧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是什麼意思怎樣理解
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相應變成期貨合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