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貨 期貨 期權
現貨(Actuals)指亦稱實物(physicals),指可供出貨、儲存和製造業使用的實物商品。可供交割的現貨可在即期或遠期基礎上換成現金,或先付貨,買方在極短的期限內付款的商品的總稱。期貨的對稱。
期貨,是指還未到期的貨物,這種貨物可能已被生產出來但尚未開始應用,或還沒有生產出來,但它將在預期時間內要生產出來。例如,大米已在倉庫儲存,但實際上還沒有賣出食用;再如中國山東省煙台中策葯業有限公司計劃生產出一種新的心血管葯:普樂欣片(鹽酸普萘洛爾緩釋),但目前尚未批量生產,可是經專家多次反復論證,及多次臨床試用效果極佳,目前首都各大醫院都紛紛表示,該公司的心血管葯能生產出來,他們願預先訂貨。這也是期貨的一種表現形式,或稱它是期貨的廣義概念。狹義的期貨概念,是指僅在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商品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Ⅱ 個股期權的主要特點
個股期權的主要特點包括:
1、個股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較大的杠桿作用,以小博大。
2、買方風險鎖定,收益可能無限。
3、運用策略更為豐富。
4、提供交易決策的緩沖帶。
5、保護期貨持倉。
Ⅲ 誰是期貨的買賣雙方
期貨的買賣雙方是舉行期貨交易的雙方。買方和賣方都有義務到期交割實物,買方必須承當購買現貨的義務,賣方必須承當出售現貨的義務(在交割時,現貨實際是指標准倉單)。
而為了規避交割義務,大部分期貨投資者在交割月之間就平倉,持有大量現金,並計劃將來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買入大量合約持有或到期將持有大量現貨,並計劃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賣出大量合約,也就期貨持有者。
和商業合同是一樣的,到了交割日手中有持倉的都要履行合同,也就是買方必須買,賣方必須賣,否則任何一方不履行都算是違約。但期貨市場中持有到交割的投資者不是多數,商品期貨中自然人投資者的持倉基本不能進入交割月,因為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
(3)期貨的買方以支付一定數量的期權費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歷史上是在交易大廳通過交易員的口頭喊價進行的。大多數期貨交易是通過電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時,投資者通過期貨公司的電腦系統輸入買賣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統進行撮合成交。
Ⅳ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Ⅳ 期權期貨的買方的意思是一樣的嗎
期權買方:買進期權合約的一方稱期權買方。亦稱期權持有者。買進期權未平倉者稱為期權多頭。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一筆較小的期權金之後,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在合約規定的特定時間內,按照事先確定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
期貨買方:是期貨合約買與賣交換的活動或行為
Ⅵ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數量關系
期權合約是期貨合約的衍生產品。期權交易原理說明:期權交易實質上是為期貨交易提供了一個規避風險的工具,具有對期貨交易進行保值的經濟功能。如對於期權買方而言,即使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其最大損失只限於支付的權利金部分,起到了保險的作用;如果期貨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只需支付權利金即可獲得較高收益。對期權賣方而言,通過將收取的權利金進行再投資,則可以提高資金運用效率。相關現貨企業利用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實現規避風險的目標,生產者關心對生產成本的保值,可買入看跌期權或賣出看漲期權,而消費企業則可以通過賣出看跌期權或買入看漲期權而鎖定采購成本。因此,期權交易對於增強期貨市場流動性和穩定性,有效規避期貨交易風險。
所以期貨價格的變動會影響期權價格的變化,具體影響還要看期權是看漲還是看跌。
Ⅶ 期貨交易在對沖平倉的時候是怎麼付錢是買方要把期貨的價格全額支付給平倉的那一方嗎還是只需交保證金
對沖平倉是指投資者持有的期權部位由其交易方向相反,交易數量相等的相同期權對沖的期權合約了結方式。對沖是指通過賣出(買進)相同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來了結先前所買進(賣出)合約。平倉是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賣出與其所持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你是想問什麼?……
Ⅷ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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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外匯期權和期貨期權為什麼都可以做支付連續收益率的資產
外匯期權:
外匯期權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分類:
(1)按期權持有者的交易目的,分為:買入期權,也稱為看漲期權;賣出期權,也稱為看跌期權。
(2)按產生期權合約的原生金融產品,分為:現匯期權,即以外匯現貨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外匯期貨期權,即以貨幣期貨合約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
(3)按期權持有者可行使交割權利的時間,分為:歐式期權,指期權的持有者只能在期權到期日當天紐約時間上午9時30分前,決定執行或不執行期權合約;美式期權,指期權持有者可以在期權到期日以前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紐約時間上午9時30分前,選擇執行或不執行期權合約。因此美式期權較歐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