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期貨期貨合約的合約月份在哪標注著呢我的模擬軟體上看不到呢如何知道自己買賣的個月月份呢
合作數字就是交割月份,比如白銀ag1512表示2015年12月交割
2. 企業套保期貨合約月份一般是怎麼選擇的
企業套保一般就是按照企業產品的月份進行的,期貨市場上基本上每個月都有合約,企業可以根據此類合約進行套保!
3. 商品期貨的合約和主力合約是怎樣劃分的
成交量和持倉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約,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約不是不變的,會隨著時間向前推移,主力合約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裡面的投機力量在轉換合約。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
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3)設計商品期貨合約月份時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影響因素:
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品種的創新以標准化合約為載體,期貨品種創新必須通過成功的合約設計才能得以實現。
品種創新的過程是選擇創新商品與合約設計的過程。期貨合約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關特徵,即「商品特徵」,商品特徵主要從相關商品的自然屬性及其現貨市場,來解釋影響該種商品期貨交易成功的各種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商品的現貨市場;同時期貨合約也會受合約設計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即「合約特徵」,合約特徵則是從期貨交易的基本原理來分析期貨合約成功的影響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於期貨交易過程的合約及制度設計。商品特徵與合約特徵共同給出了影響期貨合約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4.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2、燃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後(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4)設計商品期貨合約月份時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交割流程:
一、賣方交割流程。
1、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貨物入庫(交割倉庫驗收)——交割倉庫或指定質檢機構檢驗——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注冊——到交易所交倉單——參與交割,獲得貨款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在廠庫標准倉單注冊,則從上述流程中「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開始交割流程。
3、賣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閉市以前完成標准倉單注冊,並將倉單交到交易所,否則即判定為違約。滾動交割時,賣方在交收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一次性交割時,賣方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
二、買方交割流程。
1、買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2、滾動交割時,買方必須在交收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一次性交割時,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
3、滾動交割時,客戶在交收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
5. 期貨交易合同中的合約月份有幾個,是什麼意思
由於期貨是一種標准化合約,其交割數量,交割方式,交割地點,交割價格等等都是事先規定好了的,為便於操作,所以統一規定幾個具體的交割期限,某種程度上講也增加了流動性。
6. 商品期貨很多名稱都有一個月份,這個月份代表什麼如二豆5月
期貨不是現貨,是約定一個時間交易的模式,看看大商所的幾個產品 值得就是2013年5月 13年7月 ,以及2014年9月的大豆的價格。因為物價是變動的,所以期貨合約也是有漲有跌,這就給投資提供了操作空間
7. 為什麼很多商品期貨合約的主力合約都是在每年的1月、5月和9月
這一點不是完全確定的,每一個品種都有細微的差別,按照理論上來說,一般近月合約成交量和持倉量會大一些,成為主力合約。比方說目前1809的合約屬於主力合約,但是由於現在9月快到了,很多品種的主力合約賺到了1901,但是卻不是1810、1811等。
這種現象就是題主所提到的跨月主力合約。
主要還是因為期貨與股票不同,期貨交易的是合約,是有時間限制的,到期就得交割,而大多數的期貨交易不會進行實物交割。也就是說,到期之前就得換成其他的合約。如果每個月都得換合約,那麼在操作成本上就會很高,同時也有可能會影響最後的利潤,所以盡量不要過於頻繁的交換合約。
那麼為什麼是1、5、9月呢?
1月是消費旺季之前,東西方的節日基本上都集中在年底,所以,這個時候往往是消費的旺季,行情會比較好;
5
月和9月往往是農產品的收獲期;
8.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選擇
建倉時除了要決定買賣何種合約及何時買賣外,還必須確定合約的交割月份。根據遠期合約價格和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期貨市場也可劃分為正向市場和反向市場。在正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時,在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會上升,以保持與遠期月份合約間的正常的持倉費用關系,且可能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上升更多;當市場行情下滑時,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因為遠期月份合約對近期月份合約的升水通常不可能大於與近期月份合約間相差的持倉費。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應買人近期月份合約;做空頭的投機者應賣出較遠期的合約。在反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在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遠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上升,且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如果市場行情下滑,則近期月份合約受的影響較大,跌幅很可能大於遠期月份合約。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宜買入交割月份較遠的遠期月份合約,行情看漲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而做空頭的投機者宜賣出交割月份較近的近期月份合約,行情下跌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 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時,為什麼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要上升的更多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下滑時,為什麼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在反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為何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在反向市場中,當時行情下滑,為何奇景奇月份合約受影響大.
9. 關於期貨的交割月份
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對某種商品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買方客戶或賣方客戶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應按照合約規定的數量和質量交付貨款接收貨物或交付貨物接收貨款,以履行期貨合約。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如 黃金期貨交割月份:黃金期貨合約要求在一定月份提交規定成色的黃金。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如馬來西亞吉隆坡商品交易所的一份原棕油期貨合約規定交貨朗是有l2、1、2、3、4、5、7、9、11等月份。每個月份的期貨合約的期滿日是該月的15日,如果15日不是交易日,則以15日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為期滿日。因此,同一種商品的期貨合約由於交割月份不同,其價格也不一樣。
10. 商品期貨新月份合約的一般持續多長時間
新合約一般最長也就是11個月
而且基本也不可能持有那麼久
做主力合約才是正理,這樣一般也就是四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