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品期權交易和商品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沒
這個還要看你的興趣的,開個小店鋪本金少了但回報也一般,不過日子比較穩定。如果是小白領的話,還是做些門檻低些的金融投資,比如做些一小時期權,花的時間也少,每天花一兩個小時在網上,投資回報一般都在80%左右,就是你投100塊回報80塊,本金也低,100美元就可以入門了,應該算是本金少回報高的投資了。不過要選好平台,像Trader711和ndex這樣受監管的網站比較好。
B. 商品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貨: 我以3000元/噸的價格,賣給你10噸螺紋鋼,明年1月交貨;交貨前,你可以把這個關系轉讓給別人;否則你必須到期收貨交貨款。~【你我各押貨值10%的定金】
期權: 我以30元/噸的價格(權利費),賣給你【明年1月,以3000元/噸購買10噸螺紋鋼的】權利;到期前你可以將這個權利轉讓給別人,或者到期憑這個權利,購買螺紋鋼;(再或者)到期你也可以浪費這個權利,僅損失30元/噸的權利費。~【你僅支付權利費,我付押金】
期貨價格:就是反映的是明年1月的【螺紋鋼價格】。
期權權利金價格:則是反映接下來螺紋鋼漲跌幅度及可能性的大小。
期貨大漲:直接意味著能買到的【明年1月螺紋鋼】漲價了。
期權權利金大漲:意味著【明年1月份,3000元買螺紋鋼的權利】更值錢了
做期貨的買賣雙方都要保持押金的足夠,所以有時候需要補保證金。
期權買方已經付了權利費了,後期權利漲跌都沒關系。期權的賣方則要付押金保障有能力履行義務,所以有時候也要補保證金。
C.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你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D. 請問商品期權與商品期貨期權一樣嗎商品期權的標的物也是期貨嗎
不一樣,商品期權行權後是以交易商品的所有權完成的。商品期貨期權行權後是以交易商品期貨的頭寸完成的。
E. 期權,期貨和現貨三者之間的關系
期權、期貨、現貨三者之間可以完全轉化,比如期權可以合成期貨(買入看漲賣出看跌合成多頭期貨,買入看跌賣出看漲合成空頭期貨),根據現貨也可以算出一個理論期貨價格,所以它們三者之間就可以互相比較了,當三個期貨價格不一樣時,理論上兩兩之間就可以互相套利了,期權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轉換套利與反轉換套利,期貨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現套利,期貨與期權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期套利。
現貨就是可以隨時交割的期權,跟活期存款一樣隨時可以支取;期貨是標的合約到約定的交割期才可以交割。金融期貨也是期貨的一種,與商品期貨不同的是金融期貨用現金交割,商品的標的合約是實實在在的商品貨物,金融期貨的標的就是個標的,比如股票指數、國債價格。
F.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你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G. 商品期權的區別及優劣勢
從本質上來說,商品期權與股票期權的性質是一樣的,期權的買方有權力、但沒有義務,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按預先確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合約。然而,商品期權具有其內在的一些優勢,主要包括:保證金、分散化、交易策略的執行和公允價格。 商品期權的優勢,不管市場價格對你的位置起反向移動的次數或每次負面的移動的嚴重性,保護預備資金損失在期權壽命期間。
投資者可以專心關注於最後的范圍和價格移動的方向。時間的問題和最初止損散子的安排,對商品期貨投機者的成功非常重要,在相當程度上期權買主可以忽視。
商品市場採用SPAN(標准化的投資組合風險分析)系統,SPAN是一個保證金計算系統,它是一個基於風險考慮的、能對同一賬戶里的不同期貨和期權保證金要求進行組合運算(該系統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應用,2004年上海期貨交易所引入了這一系統,目前還在調試階段)。除了計算賬戶里新增加頭寸的保證金, SPAN系統還能計算這個新增加頭寸對整個賬戶的影響。
例如,6月黃金合約交易價格為427美元,當前買入1手6月份黃金期貨合約的保證金要求為2025美元,賣出2張6月份黃金CALL權(敲定價為500美元)的保證金為757美元。然而,如果這兩筆交易是發生在同一個賬戶里,那麼收取的保證金不是$2025+$757=$2782,而是降低到1895美元。因為SPAN系統認識到,要讓敲定價在500美元的CALL權通過執行,所買的期貨合約將贏利7300美元。
在勒束式交易策略和馬鞍式期權交易策略中,商品期權保證金方面的優勢更明顯。
一旦該交易策略中一邊的CALL權建立起來,保證金確定之後,假定另一邊的PUT權的虛值比例和波動率與CALL權相同,那麼要形成這樣一個基差交易,就用不著額外的保證金,SPAN系統認識到該交易策略中,CALL權和PUT權只有一個會輸。
相比較而言,股票期權的保證金收取方法比較古老,投資者必須同時支付CALL權和PUT權的全額保證金。再舉個例子,更能說明問題,假定一個投資組合是買入白銀多頭、買入鉑金多頭、買入鈀金多頭,總共需要的保證金為8100美元。一手黃金期貨的保證金為2025美元,但如果我們在上述投資組合中加入一手黃金期貨空頭,那麼SPAN系統計算的整個投資組合的風險度降低,因而收取的保證金降低到 7763美元。
而在股票市場,如果你同時擁有沃爾沃、福特、賓士公司的股票,同時決定拋空通用汽車公司的股票,你就不得不在你的賬戶中加入更多的保證金。因為在紐約股票交易所看來,拋空通用汽車是增加了風險,而實際上你是降低了整個投資組合的風險,NYSE沒有認識到其中的相關性。
在商品領域,不相關的商品是非常普遍的。例如,棉花價格不會受到黃金價格的影響,活牛價格也不會受到日元的影響。作為期權的一個凈賣出方,商品是一個完整組合的其中一部分,在商品市場,某個特定商品的風暴,不會對投資組合中的其他產品產生影響。 交易策略的容易執行是商品期權相對股票期權的另一個優勢。
在商品期權中,很容易使用止損指令,來限制損失或者保障贏利。但在股票期權中,這類止損指令使用起來比較困難。如果要做一個股票期權的止損指令,就需要尋找一個股票做市商,他將接受你的止損指令,關注價格的變化是否達到了你的止損指令,並對指令執行負責,這是非常困難的。而在商品市場,事實上,我們與主要商品交易所從事期權交易的出市代表和交易商建立了良好的個人關系,而這在股票市場無法做到。
相比之下,一些統計數據有利於期權的賣方,而不是期權的買方,這在股票市場和商品市場是相同的。盡管無法保證哪一方(買方或賣方)能夠獲得成功,期權的買方和賣方都有可能陷入困境,關鍵是看你對價格的變化如何反應,以及你有什麼處置的工具。如果你在股票市場上出售沒有保護的(裸露)某個股票的虛值CALL權,當股票價格反彈到敲定價,你的選擇就很有限,你要麼結束頭寸認輸,要麼在股票現貨市場購買相應的股票,以使這個不受保護的CALL權變為受保護的CALL權,這是一個花費昂貴的過程。當然,如果你有足夠多的錢,不擔心風險,你可以一直持有這個頭寸。
在商品市場,你可以設置一個止損位,努力限制損失,同時保留頭寸,希望市場能反轉。由於商品市場的保證金要求比較有利,在你賣出商品期權的同時,你或者可以介入相應商品的期貨多頭,這實際上可以減少你的風險和保證金。
如果是不受保護的PUT權,股票交易商能處置的手段更少。在投資者賣出一個股票PUT權之後,如果價格開始下跌,為了保護他的PUT權,他不得不出售股票。期權的賣出方,可能會遭受追加保證金的壓力,因為賣出期權的風險是無限的。即使客戶能解決追加保證金的問題,通常還會存在問題,因為他可能無法獲得可以拋空的股票。股票經紀公司可能沒有庫存的股票或者無法獲得可拋空的股票,許多情況下,這阻礙了人們的拋空行為。 商品期權的另一個好處是市場的公允度。
在商品市場,沒有人曾受到內幕交易的懲罰,商品市場不存在內幕消息,因為所有的報告都是政府報告。期權交易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是決定一個期權的 「真實」價值,也就是說,你認為這個期權應該值什麼價格,與目前交易的實際價格相比較是高估了還是低估了。商品期權用不著計算歷史波動率,只要計算隱含波動率或者用Black-Scholes期權定價公式,就足夠認定一個期權是高估還是低估,應該賣出還是買進。如果市場沒有受到人為的操縱而扭曲,那麼就能給期權定合理的價格。
商品期權可能因幾方面的原因而被高估:波動率、天氣、即將公布的報告。然而,股票期權卻可能因內部信息的泄露而高估,如果一家公司准備收購另一家上市公司超過10%的股份,他們必須向NASD(全國證券做市商協會)遞交有關文件,這需要公司董事會的表決、審計人員對兼並項目的分析、會計人員遞交會計報告、秘書列印有關文書等等。很明顯,信息很容易被泄露出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知道這種情況,但如果泄露不嚴重,就不會有什麼懲罰。
這些就是商品期權相對股票期權的優勢,也是為什麼商品交易所不斷上市新品種的主要原因,由於商品交易所採用了SPAN系統,商品交易的未平倉量和成交量增加了許多,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探索商品期權的優越性,預期商品交易增長的趨勢還會持續。
H.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