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貨留底資金10元可以轉出來嗎
可以得,銷戶就可以全部轉出來,如果以後還打算交易,建議還是留下10元比較好,再說10元取出來的作用也不大。
2. 期貨資金帳戶剩於500塊錢取不出來,為什麼
這個留的錢是期貨行業的潛規則。每個公司的規定不一樣,取的方式也不一樣。一般情況下,你可以撥打該公司的客服電話,咨詢如何才能將資金在你要求的時間內劃轉,如果是在沒辦法,那就只能帶著開戶合同以及身份證去開戶的期貨公司銷戶後將資金劃轉出來。
3. 期貨帳戶能否轉出全部資金
期貨賬戶不能直接轉出全部資金。
導致無法完全出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期貨賬戶有持倉的情況下,資金是不能全部轉出的。這是由期貨的保證金制度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決定的。有持倉的情況下,可取資金=(可用資金-盯市盈利)*(1-持倉保證金/客戶權益)
2、當日平倉盈利部分不能出金。期貨投資者當日平倉盈利在結算完成前不得出金。這個規定是為了加強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防範通過對敲等手段轉移投資者資金的風險事件。
3、期貨賬戶留底資金。交易時段內實時計算的可用資金和結算時計算的結果之間可能因為計算精度等問題存在細小差異。如果沒有設定「留底資金」,投資者按照交易時段的實時計算結果進行全額出金,在結算後就可能會因為過量出金,造成賬戶輕微穿倉的後果。
4、出金的金額超過期貨公司單次出金限額。期貨公司一般對客戶單次出金有金額限制。
5、不在出入金時間。
(3)期貨賬戶轉出要剩10元擴展閱讀:
開戶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與進行期貨交易相適應的自有資金或者其他財產,能夠承擔期貨交易風險;
(3)有固定的住所;
(4)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
(5)特殊類型、品種開戶需具備一定條件或通過相關測試。
開戶選擇
1、資本充裕、信譽好,如果主要是做商品期貨,那麼重點要選擇對現貨有很深研發能力的期貨公司,這樣的期貨公司才能因為對現貨的理解,所以能給客戶提供最優價值的期貨報告。如果是做股指期貨的話,可以選擇具有券商背景的期貨公司,實力和規模上都能滿足需要;
2、伺服器要好,最好是有災備系統,最好就是和交易所放在一起的伺服器,這樣的伺服器機房的標准能達到A級,投資者交易的速度才能又快又穩。這是關鍵。
3、通訊聯絡工具迅捷、先進、服務質量要好要快;
4、能主動向客戶提供各種詳盡的,有價值的期貨市場信息;
5、收取合理的履約保證金和交易手續費,手續費低可以,但是不能太低,這樣的期貨公司提供的服務沒有保障。只有合理收取手續費的期貨公司才能保障研發能力,才能保障伺服器一直很好及時升級!
6、客戶開戶交易之後,能為客戶提供後期服務,從下載軟體,銀期轉賬以及各種交流會議等。
4. 為什麼我轉3000元到期貨帳戶里,轉出時提示期貨可取2500元。帳戶最低余額為500元。
期貨公司給你做限制了。
一樓說的恰恰相反,大的公司都不敢做限制的,小的公司才敢,這不符合證監會規定的。
5. 如果把期貨賬戶內資金全部取出,需要如何操作
說說國內商品期貨。
如果你沒有做交易沒有盈利,可以直接選擇出金,輸入你賬戶裡面的所有金額就是。
如果你有操作,有盈利,裡面會有一點點資金凍結大約是你的盈利,這個需要收盤後結算,第二天你就可以出掉了。
說說國際期貨。
一般來說是配資賬戶,走得國內渠道,出入金一般當天你自己向你開戶的經紀人申請就可以全部出金了。包括盈利都可以當天。
6. 期貨賬戶2年沒動,休眠了, 現在登錄賬戶,裡面的剩餘資金無法轉出
沒錯 ,休眠之後需要你轉入資金進行激活,然後才可以轉出。至於多少錢才可以激活得看公司了,我們這邊是1000,其他公司不了解。
7. 我的期貨公司有個規定:一旦入金之後,出金的時候必須留底100元,也就是說不能取出來,這合理嗎
不合理,正常每個期貨公司都有默認的留底資金,但這個留底資金是可以隨時全部取出的。只有當日盈利因為是日結算,要到第二天才能把盈利也取出,但不影響盈利資金開倉。
8. 開通股指期貨需要50萬,入金後未操作轉出40萬後只剩10萬,之後再操作可以嗎
可以,只要開戶的時候入金開通許可權 之後就可以出金了,出金後留夠做一手的錢就可以
9. 轉入期貨帳戶里的錢怎麼全部取不出來
因為期貨投資者當日平倉盈利在結算完成前不得出金。
當日盈利雖然不能出金,但是可以開新倉,對投資者的資金使用效率沒有影響。
有交易或者持倉,只可以出可用資金的70~80%(看期貨公司規定),當天浮動盈利不可出,超過的也出不了。
有的期貨公司有留底資金,50元,100元不等,連同留底資金一起出是需要向公司申請的,沒有申請出金也會顯示資金不足。
(9)期貨賬戶轉出要剩10元擴展閱讀:
《期貨管理條例》對期貨賬戶的規定:
第三條: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
第四條: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期貨交易場所進行。
第八條: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由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組成。
第十二條: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