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函證有兩種方式,但是這兩種方法有什麼具體的區別
函證分為積極的函證和消極的函證,兩者區別如下:
1、本質不同
積極式函證就是向債務人發出詢證函,要求其證實所函證的欠款是否正確,無論對錯都要求復函。而消極式函證是向債務人發出詢證函,但所函證的款項相符時不必復函,只有不符時才要求債務人復函。
2、特點不同
積極的函證方式所獲取的審計證據較為可靠,但審計成本較高;消極的函證方式因不可知因素的存在,所獲取的審計證據較積極方式來說不可靠,但成本相對較低。
3、適用范圍不同
消極方式的函證只有在被審計單位情況非常樂觀的情況下才會使用。
當個別賬戶欠款金額較大,或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會存在爭議、差錯等問題時採用積極式函證。
當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時,可採用消極式函證:相關的內部控制是有效的;預計差錯率較低;欠款余額小的債務人數量很多;有理由確信大多數被函證者能認真對待詢證函,並對不正確的情況予以反饋。
❷ 針對掛靠賬戶審計中如何進行有效函證
審計一般是不函證「主營業務收入」。而是為了驗證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真實性,一般是通過函證「應收賬款」下設的客戶來核對的。
可以針對審計對象企業會計帳上設置的「應收帳款」客戶明細,選取幾個余額較大的客戶來進行函證(或應收余額在5萬或10萬以上的客戶發函),核實「應收賬款」的真實性。
審計程序中函證從含義上來說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審計程序中函證有其特點,下面是審計程序中函證的具體幾個特徵和重要表現:
①函證及其替代審計程序僅在銀行存款、借款、往來賬款的審計中運用
②在審計函證時,注冊會計師需要針對具體的賬戶實施專門的抽憑測試。
③對債務需要進行函證,對債務現時應付數加以判斷
④注意正確選擇和判斷往來賬戶的重大項目,對年末余額雖為零或很小,但發生額非常大的重要往來賬戶也必須進行函證。
⑤審計函證時候需要對債權賬面余額的認定考慮可回收性。
⑥詢證函由注冊會計師直接發出並由接受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回收。
審計程序中函證在審計程序中發揮重要作用,函證取得的證據是證明力較強的審計證據。我們既實施了函證,又進行了必要替代審計程序,各種檢查的結果都能印證賬面金額,這樣的審計證據既可靠,證明力又強,因此審計程序中函證在審計程序中必須要注意以下五個個方面,具體如下:
①注冊會計師必須控制整個函證的過程
②熟悉被審單位的業務類型和具體操作規程
③不能憑詢證函回函直接確認有關往來賬項
④在會計報表截止日後、進點實施審計前,提前發詢證函
⑤採用函證後應盡量進行相應的替代審計程序
❸ 什麼叫函證方式
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例如對應收賬款余額或銀行存款的函證。
函證的方式有兩種:積極式函證和消極式函證。不同的函證方式,其提供審計證據的可靠性不同。 如果採用積極的函證方式,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被詢證者在所有情況下必須回函,確認詢證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確,或填列詢證函要求的信息。如果採用積極的函證方式,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被詢證者在所有情況下必須回函,確認詢證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確,或填列詢證函要求的信息。 (1)在詢證函中列明擬函證的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詢證者確認所函證的款項是否正確。通常認為,對這種詢證函的回復能夠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是,其缺點是被詢證者可能對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驗證就予以回函確認。 (2)在詢證函中不列明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而要求被詢證者填寫有關信息或提供進一步信息。由於這種詢證函要求被詢證者做出更多的努力,可能會導致回函率降低,進而導致注冊會計師執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注意: 在採用積極的函證方式時,只有注冊會計師收到回函,才能為財務報表認定提供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沒有收到回函,就無法證明所函證信息是否正確。 如果採用消極的函證方式,注冊會計師只要求被詢證者僅在不同意詢證函列示信息的情況下才予以回函。 在採用消極的函證方式時,如果收到回函,能夠為財務報表認定提供說服力強的審計證據。未收到回函可能是因為被詢證者已收到詢證函且核對無誤,也可能是因為被詢證者根本就沒有收到詢證函。因此,採用積極的函證方式通常比消極的函證方式提供的審計證據可靠。因而在採用消極的方式函證時,注冊會計師通常還需輔之以其他審計程序。
❹ 所有的銀行賬戶都需要函證嗎
不是所有的,如果有充分證據表明銀行存款對財務報表不重要且與之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很低,可以不實施函證,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說明理由。
❺ 股票賬戶怎麼審計
列印歷史交割單,以及去開戶的證券公司進行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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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對通過發行股票來融資的公司進行審計,那麼募股前財務審計與審核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盡職調查內容之一。一般而言,凡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和審核結論涉及范圍內的有關財務事實,都必須盡職調查。在我國實踐中,這一盡職調查主要分以下幾個階段:
首先是制訂審計計劃,包括詳細的且符合實際的審計方案、審計程序和審計時間預算表。審計方案明確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審計任務;審計程序明確為完成審計目標和要求而應實施的具體步驟;審計時間表是對實施各項審計所需時間以及預算總體時間的安排。
其次是對公司內控制度的測試與評價,可以說,這是審計工作具體展開的第一步,其方法可分為穿行測試和遵行性檢查。穿行測試是由審計人員通過抽審,對所抽取的經營業務循環進行追查,以核實其是否與審計工作底稿的有關描述相一致,並依此修改審計工作底稿。穿行測試的目的在於證實審計工作底稿對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描述是否准確、真實、完整,以進一步熟悉發行人內控制度。遵行性檢查是指審計人員對公司的某一內部控制系統的效能進行檢查,以確定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的效果與可靠程度,從而為下一步的審計工作提供指導性依據。
再次是對經營業務與財務報表的確定性檢查,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證實發行人財務報表項目余額的表達是否准確公允,主要范圍涉及資產賬戶余額的確定性檢查;負債賬戶余額的確定性檢查;股東權益賬戶的確定性檢查;收入和費用賬戶的確定性檢查等。
最後是完成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以上是審計人員最基本的工作。在我國的股票發行實踐中,審計人員擔負的審計任務還要寬得多,如發行人盈利預測、財務狀況變動情況的審計與審核,對招股書中的財務數據進行審核等,都是由審計人員完成的。
❻ 怎麼做銀行存款函證
銀行函證是審計師做的工作,要以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到當事人企業的開戶行去確認蓋章。
銀行的一些信息情況核對資料是做為審計的底稿資料,大額未達帳項,可以根據對方付款憑證進行確認。
❼ 理財產品余額也能函證嗎,如果銀行拒絕回函怎麼辦
這個是必要的手續,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例如對應收賬款余額或銀行存款的函證。也是受到高度重視並經常被使用的一種重要程序。
另外余額0並不代表沒有業務發生,可能相互抵消後是0,所以還是需要相互確認一下,余額是否對以前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對。
❽ 如何進行應收賬款函證求解
應收賬款函證就是直接發函給被審計單位的債務人,要求核實被審計單位應收賬款的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審計方法。函證的目的是證實應收賬款賬戶余額的真實性、正確性,有關證明債務的存在和記錄的可靠性,防止或發現被審計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在銷售業務中發生的差錯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
函證對象
函證的范圍和對象。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應收賬款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而言是不重要的,或者函證很可能是無效的,否則,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應收賬款進行函證。如果注冊會計師不對應收賬款進行函證,應當在工作底稿中說明理由。如果認為函證很可能是無效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函證數量的多少、范圍是由諸多因素決定的,主要有:
(1)應收賬款在全部資產中的重要性。若應收賬款在全部資產中所佔的比重較大。則函證的范圍應相應大一些。
(2)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若內部控制制度較健全,則可以相應減少函證世;反之,則應相應擴大函證范圍。
(3)以前期間的函證結果。若以前期間函證中發現過重大差異,或欠款糾紛較多,則函證范圍應相應擴大一些。
(4)函證方式的選擇。若採用積極的函證方式,則可以相應減少函證量;若採用消極的函證方式,則要相應增加函證量。
一般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選擇以下項目作為函證對象:大額或賬齡較長的項目;與債務人發生糾紛的項目;關聯方項目;主要客戶(包括關系密切的客戶)項目;交易頻繁但期末余額較小甚至余額為零的項目;可能產生重大錯報或舞弊的非正常的項目。
❾ 簡述銀行存款函證的步驟和方法.
步驟:由會計師事務所寫詢證函向被審計單位的開戶行對銀行存款函證,交由被審計單位簽字確認後,又由會計師事務所交到該開戶行,銀行寄回的對賬單也應由銀行直接寄回會計師事務所。方法:1、在對銀行存款、借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實施函證時,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實際存在的銀行存款余額、借款余額」以及「抵押、質押及擔保情況」 2、對零餘額賬戶、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實施函證,以防止被審計單位隱瞞銀行存款或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