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資收益如何征企業所得稅
投資收益並入本年利潤,一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注意投資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的收益免稅。
㈡ 期貨投資取得的收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否應做納稅調整
企業如果有投資收益的,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已將收版益計入了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則不需作納稅調權整;但如果企業取得的期貨投資收益未計入投資收益的,就需要做納稅調整,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請移步【51個稅問答】小程序~
㈢ 企業法人開立期貨賬戶,盈利需要納稅嗎
企業賬戶用的是公司賬戶結算,盈利的話如果算在公司營業收入應該是要納稅的。
㈣ 公司期貨收益要都交什麼稅
公司期貨轉讓收益要交營業稅,股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
期貨公司對股票投資的股息收入暫不繳納營業稅,但轉讓股票取得的轉上收益應繳納營業稅。計算股票轉讓收益時,以其轉讓收入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4)期貨賬戶收益企業所得稅擴展閱讀:
種類介紹
經紀商
期貨經紀商的種類有許多,國際上常見的有期貨傭金商(FCM)、介紹經紀人(IB)、商品交易顧問(CTA)、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經紀商代理人(AP)、場內經紀人(FB)等,它們之間存在交叉關系。
傭金商
不管名稱、規模大小以及經營范圍如何,其基本職能都是代表非交易所會員的利益,代理客戶下達交易指令,征繳並管理客戶履約保證金,管理客戶頭寸,提供詳細的交易記錄和會計記錄。
傳遞市場信息,提供市場研究報告,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和對客戶進行期貨和期權交易及制訂交易策略的培訓,還可以代理客戶進行實物交割。可以僱用一些商品交易顧問、商品合資基金經理、介紹經紀人和場內經紀人為其工作。
交易顧問
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為他人提供是否進行期貨交易、如何進行交易和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建議。間接性建議包括對客戶的帳戶實行交易監管或通過書面刊物或其它報刊發表建議。
合資經理
管理用集資方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這些基金進行期貨交易,以錢生錢。他們親自分析市場,制定交易策略並直接下指令。
介紹經紀
為期貨傭金商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等尋求或接受客戶交易指令,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的買賣。只收取介紹費,不收客戶保證金和傭金。
㈤ 購買理財產品獲得收益是否需繳企業所得稅求解答
【問題】某製造業公司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其獲得的收益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解答】(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向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獲得的收益在國稅不涉及流轉稅,涉及企業所得稅,其取得的收入(收益)應並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同其他收入一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㈥ 期貨法人戶的盈利所得稅怎麼算
無論期貨開立賬戶的對象是個人投資者還是企業,所產生的期貨盈利都是不交稅的。
由於從1989年中國國內期貨市場建立以來至今,國務院為了扶持國內期貨資本市場穩步發展,在政策上給予了傾斜式的政策扶持,所以一直都沒有向期貨投資者(個人、企業)徵收所得稅。因此,由期貨賬戶所產生的每一分盈利,都不用向稅務機關報稅和交稅,因為國家稅務總局、各省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找不出向期貨賬戶的盈利要征稅的法律依據。
換句話說,賺錢了你稅務機關就想起來收盈利所得稅了;那期貨賬戶虧了,那你稅務機關是不是也得把虧損所得稅給吐出來喃?哈哈~
㈦ 請問公司開戶炒期貨的收益是否納稅
期貨市場中,個人投資者賺錢不用繳稅,但是不能參與期貨市場的實物交割。虧損不用繳稅;法人投資者賺錢是要繳所得稅的(25%),但可以參與實物交割。如果參與實物交割可以與現貨貿易結合起來繳稅。虧損不用繳稅。
另外,期貨開戶個人和法人代表沒有年齡上限~
㈧ 投資收益是否需交企業所得稅
不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8)期貨賬戶收益企業所得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第八十四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組織:
(一)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
(二)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四)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
(五)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六)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前款規定的非營利組織的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㈨ 企業投資股票或期貨的收益怎樣納稅
再投資過程就已經扣除了,因此不需再交。
㈩ 購買理財產品獲得收益是否需繳企業所得稅
【問題】某製造業公司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其獲得的收益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解答】(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向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獲得的收益在國稅不涉及流轉稅,涉及企業所得稅,其取得的收入(收益)應並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同其他收入一並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