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然人意外死亡後期貨賬戶資金及持倉如何處理
你好,期貨賬戶也屬於客戶的遺產,理論上是由其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只要知道賬號密碼就可以平倉,將期貨賬戶裡面的錢轉出去的。
工作中還沒遇到過這個問題,上面的回答僅供參考,遇到問題,期貨公司都會妥善幫客戶處理的。
⑵ 老人去逝後,在銀行的存款怎麼查
常言道,天有不測風雲,人有禍兮旦福,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會先來。對於家中有老人的人,可能會有這樣一個疑問,老人意外亡故,如何取出老人在銀行的遺產?當然我們都希望老人能夠健健康康的,可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所以早了解,也有一定的好處。有人曾想取出老人在銀行的存款,卻費盡周折,最終無果,如此一來,也是一大損失了。
老人去世留下存款,繼承人取錢,卻遭遇銀行拒絕,其實,遇到這類情況的,大有人在,近些年來,也出現過很多類似的新聞,那麼當家中老人突然去世,銀行的存款該怎麼查呢?不知道的趕緊來看看。首次,老人去世之後,可能很多親屬並不知道老人在哪個銀行留有存款,或者也找不到銀行卡,取款密碼也不知道,當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都需要繼承人出具公證機構出具存款查詢函,到各個銀行網點查詢。
而如此一來,就非常麻煩了,首先,繼承人需要去公證機構辦理很多的證明材料,另外,銀行網點這么多,又該如何去查詢呢?相當於是海底撈針了。而且即使你知道,老人在哪家銀行有存款,可能也無法順利的將錢取出,之前,有一位女士,繼承了公公的遺產,但是當她去銀行取錢的時候,工作人員說該女士帶的公證書里沒有銀行賬號歸屬,所以拒絕了取款和銷戶要求。
總而言之,想要領取到過世老人存在銀行的錢,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不過,在2019年終於有新規發布了,同時也簡化了繼承人領取存款的程序,查詢更方便,這樣一來,也終於不怕被銀行拒絕了。2019年4月4日,相關機構聯合發布了《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有資格的繼承人可以憑借相關手續在銀行直接查詢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
在新規發布之後,如果遇到此類情況,繼承人終於不怕走彎路了。因為繼承人可以不用去公證處開具存款查詢函,可以憑借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有存款的銀行,提交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當符合一系列要求之後,銀行會書面告知申請人,去世的親人留下的存款具體金額,如果,銀行在通過嚴格審查之後,無法確定金額的話,也將告知申請人到相關機構繼續查詢。
當查出具體存款金額之後,繼承人可以在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之後可以將銀行存款取出了。如果期間和銀行發生分歧的話,將走法律途徑,最終在進行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總之,想要順利的取出老人留下的銀行存款,還是要費些事情的,因此,最好讓老人在生前,做好遺產規劃,早做公證,以免發生意外,而讓親屬難以繼承遺產。對此,你怎麼看?
⑶ 老人死亡名下所有存款怎麼查詢
憑老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配偶再拿著婚姻證明,就可以上各銀行查詢死者銀行賬戶情況。死者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情況下,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來繼承死者遺產,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遺產!辦理繼承手續時,需要交納繼承協議公證手續繳納遺產標的額2%的公證費,老伴在死者無遺囑指定老伴一人繼承情況下,不能單獨一人繼承死者遺產!國家沒有開征遺產稅。
⑷ 人去世了銀行流水怎麼查
提供身份證,提供死亡證明、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向當地公證處申請的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證辦理過戶或者支付手續,即可查詢。
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4)人死亡後期貨賬戶怎麼查詢擴展閱讀:
存款人去世之後,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屬於法定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來繼承。在辦理賬戶查詢手續之前,首先要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查詢一下存款金額,等銀行出具查詢結果後,再帶著存款人的死亡證明、身份證明、戶口本、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一定要准備以下材料: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況,涉及的財產憑證,如存單、有價證券等。所有繼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公證處申請辦理。
⑸ 去世的人怎樣查銀行存款
辦理繼承公證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查詢。 中國人民銀行可查詢到任何銀行儲蓄信息。(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帳號就是能過人民銀行系統查詢)
⑹ 人過世怎麼查銀行儲蓄
根據《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無須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要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余額的,仍應辦理查詢公證。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研究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免公證提取問題,在保證存款安全和繼承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便利。
銀保監會近日會同司法部發布了《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07號),相比此前發布的《關於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法通[2013]78號)簡化了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的相關事項,同時明確了可查詢的范圍。
一、誰可以查?
1.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3.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除外的其他繼承人。
二、怎麼查?
1.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以下材料查詢:
(1)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
(2)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以下材料查詢:
(1)公證遺囑;
(2)存款人死亡證明;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其他繼承人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
三、到哪裡查?
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
四、可以查什麼?
1.查詢范圍包括存款余額、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發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類金融資產的余額。
2.對代銷且無法確定金額的第三方產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告知申請人到相關機構查詢。
五、最大的變化在哪裡?
司發通〔2013〕78號文件規定: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款信息。
而銀保監辦發[2019]107號文件出台後,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公證遺囑、存款人死亡證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