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交易資金管理問題
大多數交易者認為,資金管理在交易模式中占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比交易方法還要重要。資金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與期貨市場交易者有關。它告訴交易者如何控制他們的錢。資金管理只會增加交易者生存的機會,這是最後一次獲勝的機會。
一、投資總額必須限制在總資金的50%以內。即是說,交易者不應在任何時候將其總資金的一半以上投資於市場,剩下的一半應是儲備,以確保他們在交易不容易或暫時花銷時做好准備。例如,如果賬戶總金額為10萬元,則只能使用5萬元並投入交易。
二、投資於任何單一市場的資金總額必須限制在10%以下,低於總資本的15%。因此,對於一個10萬元的賬戶,在任何一個市場上,只有1萬到1.5萬元可以作為保證金存入。可以防止交易者在市場上注入過多的本金。
三、任何單個市場的最大總投入資金必須限制在總資金的5%以下。這5%指的是交易者在失敗時所承受的最大損失。這是交易者在決定交易多少合約以及設定止損指令的距離時的重要起點。因此,對於一個10萬元的賬戶來說,一個單個市場的風險金額不超過5000元。
四、投資於任何市場群類的總資金必須限制在總資本的20-25%。這一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交易者在某一類型的市場上投資過多本金。
其實想要做好期貨也沒有這么的難,找到有效的方法和工具可以幫助交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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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賬戶長期不交易會被期貨公司銷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與進行期貨交易相適應的自有資金或者其他財產,能夠承擔期貨交易風險;
(3)有固定的住所;
(4)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
(5)特殊類型、品種開戶需具備一定條件或通過相關測試。
作為期貨交易的基礎,投資者開戶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特別是在金融期貨推出前夕,期貨市場進一步加強實名制工作,不僅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降低推行的阻力和難度,而且對於夯實市場基礎,迎接期貨市場大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也就是說開戶必須是本人,別人不能代辦,因為是需要現拍照的,不管是商品還是金融,但實際上為了規范期貨交易,讓期貨行業更好的發展。
C. 期貨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已經2012年5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序開展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資產管理業務)試點工作,規范試點期間資產管理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期貨公司接受單一客戶或者特定多個客戶的書面委託,根據本辦法規定和合同約定,運用客戶委託資產進行投資,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或者報酬的業務活動。
第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信、規范的原則,恪守職責、謹慎勤勉,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公平對待所有客戶,防範利益沖突,禁止各種形式的利益輸送,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
客戶應當獨立承擔投資風險,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中期協)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實施自律管理。
期貨交易所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自律管理。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以下簡稱監控中心)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測監控。
第二章 業務試點資格
第六條 期貨公司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
(一)凈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二)申請日前6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監管要求;
(三)近兩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均不低於B類B級;
(四)近3年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五)近1年不存在被監管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六)具有可行的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
(七)具有5年以上期貨、證券或者基金從業經歷,並取得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或者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投資基金等證券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前述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近3年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八)具有獨立的經營場地和滿足業務發展需要的設施;
(九)具有完備的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
(十)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期貨公司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產管理業務試點申請書;
(二)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其內容應當包括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的定位、主要投資策略、業務發展規劃、防範利益沖突的制度安排等;
(三)股東會關於期貨公司申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決議文件;
(四)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五)申請日前6個月的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表;
(六)近3年的期貨公司合規經營情況說明;
(七)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文本,其內容應當包括業務管理、人員管理、業務操作、風險控制、交易監控、防範利益沖突、合規檢查等;
(八)擬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名單、簡歷、相關任職資格和從業資格證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誠信合規證明材料;
(九)有關經營場地和設施的情況說明;
(十)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一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當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律師事務所就期貨公司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七)項規定的條件,以及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自受理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未取得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第三章 業務規范
第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應當具有較強資金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期貨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託資產要求。
第十條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其配偶不得作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
期貨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以及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父母、子女成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客戶的,應當自簽訂資產管理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並在本公司網站上披露其關聯關系或者親屬關系。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簽訂書面資產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對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承擔資產管理受託責任。
期貨公司應當勤勉、專業、合規地為客戶制定和執行資產管理投資策略,按照合同約定管理委託資產,控制投資風險。
第十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
(一)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不得超出前款規定的范圍,且應當與客戶的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保持客戶委託資產與期貨公司自有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客戶的委託資產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與客戶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有關規定管理和存取委託資產。
期貨公司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期貨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委託資產不得用於清償期貨公司債務,且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不得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等公開媒體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期貨公司不得公開宣傳資產管理業務的預期收益,不得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第十五條 客戶應當以真實身份委託期貨公司進行資產管理,委託資產的來源及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向公眾集資。
客戶應當對委託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
第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說明和解釋有關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和合同條款,並將風險揭示書交客戶當面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十七條 客戶應當對市場及產品風險具有適當的認識,主動了解資產管理投資策略的風險收益特徵,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自我評估。
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適當性進行審慎評估。
第十八條 資產管理合同應當明確約定,由客戶自行獨立承擔投資風險。
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期貨公司使用的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資產管理合同文本應當包括中期協制定的合同必備條款,並及時報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市場開戶管理規定為客戶開立或者撤銷所管理的賬戶(以下簡稱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申請或者注銷交易編碼,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單獨標識、單獨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非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遵守相關市場的開戶規定,開立或者撤銷用於資產管理的聯名賬戶及其他賬戶。期貨公司應當自開立賬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監控中心備案。
開戶備案前,期貨公司不得開展資產管理交易活動。
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應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託資產的方式和時間等。
第二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投資者查詢系統提供客戶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期貨公司和監控中心應當保障客戶能夠及時查詢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第二十二條 期貨公司可以與客戶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可以約定基於資產管理業績收取相應的報酬。
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風險提示機制,期貨公司要根據委託資產的虧損情況及時向客戶提示風險。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間委託資產虧損達到起始委託資產一定比例時。
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發生變更投資經理等可能影響客戶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及時告知客戶,客戶有權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五條 當客戶委託資產發生權屬變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期貨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明確約定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具體事由、後續事宜處理、責任承擔等相關事項。
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下列手續:
(一)及時結清相關費用,將剩餘委託資產返還給客戶;
(二)及時撤銷期貨資產管理賬戶;
(三)及時撤銷非期貨類投資賬戶。
第四章 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管理業務的交易監控,防範業務風險,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集中管理,其人員、業務、場地應當與其他業務部門相互獨立,並建立業務隔離牆制度。
第二十九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管理和業務操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和獎懲機制,強化投資經理及相關資產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防範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
第三十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風險控制等崗位必須相互獨立,並配備專職業務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期貨公司應當將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和風險控制等崗位的業務人員及其變動情況,自人員到崗或者變動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控制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日常交易情況和非期貨類投資賬戶進行風險識別、監測,及時執行風險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交易監控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進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對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及其執行情況、持倉頭寸及其比例進行監控,並於月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監控中心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期貨公司及其資產管理人員不得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損害客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同日同向交易、臨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時機和交易價差進行監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行為。
期貨公司應當嚴格禁止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三十五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貨公司資產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和首席風險官報告:
(一)資產管理業務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
(二)客戶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三)其他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開展和客戶權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負責監督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性定期檢查,並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報告義務。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的季度報告、年度報告中應當包括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及其檢查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和期貨公司信息公示有關要求,在中期協網站上對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從業人員、主要投資策略、投資方向及其風險特徵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第五章 賬戶監測監控
第三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規定向監控中心報送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的數據信息。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報送非期貨類投資賬戶的盈虧、凈值等數據信息。
第三十九條 期貨公司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應當遵守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第四十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違法違規交易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處置並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四十一條 監控中心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測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發現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法違規或者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對期貨公司進行核查或者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有關核查結果和監管措施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六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其凈資本應當持續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的規定和要求。
第四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內容與格式要求,於月度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資產管理業務月度報告。
期貨公司應當於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交上一年度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報告。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定期報告應當由期貨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負責人、首席風險官和總經理簽字。
第四十五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年限和要求,妥善保存有關資產管理業務的實施方案、投資策略、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合同、財務、交易記錄、監控記錄等業務材料和信息。
第四十六條 資產管理業務提前終止、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期貨公司應當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期貨公司及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風險隱患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可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更換有關責任人員等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
第四十九條 期貨公司限期未能完成整改或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其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一)風險監管指標不符合規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不符合規定要求;
(三)超出本辦法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四)其他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開展的情形。
前款規定情形消除並經檢查驗收後,期貨公司可以繼續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第五十條 期貨公司或者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撤銷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並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等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在公開媒體上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二)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三)接受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低於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四)明知客戶資金來自違規集資,仍接受其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五)接受未對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的客戶的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六)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七)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
(八)佔用、挪用客戶委託資產;
(九)以自有資產或者假借他人名義違規參與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十)報送或者提供虛假賬戶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第二條所稱期貨公司接受特定多個客戶的委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具體規定,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條 期貨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於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非期貨類品種的,應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要求。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D. 期貨資金管理方法
方法一:均衡交易—固定金額交易(equal dollar exposure per trade)
從名字上看就是投資者在每次交易時,開倉的金額保持在同一的水平,該方法最好的地方是在操作上簡單實用。那麼,在實際的操作中,我們如何來確定這個固定金額呢?普通的交易者可以根據以下兩個方面來確定固定的交易金額:
1、心理承受的最大損失。
2、所交易品種的止損價位計算。
以下,以上海期貨交易所期貨銅合約舉例,簡單的闡述一下該方法如何應用:
一個投資者在其期貨保證金賬戶上有保證金200,000萬元,他每次交易的最大心理損失額為10,000元(該投資者的交易周期為5天),假設銅的5天的波動范圍(求其方差)有68%的可能在2%,那麼該投資者的開倉率是多少呢?
首先計算出在投資周期內可能損失額:假設目前銅價為25000元/噸,那麼在68%可能性波動在2%左右,則損失額為500元,那麼,該交易者的交易比例為:
F = (10000/500)* 25000*5% / 200000= 20 * 25000* 5%/200000= 0.125 OR 12.5%
該方法較簡單適用,尤其對一般的投資者來說,易於理解和操作,更重要的是該方法考慮了投資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用該方法使得投資者在整個交易過程中能夠保持一種養好的交易心態,對行情的分析和把握上更加准確合理。
方法二:固定比例交易法(fixed fraction exposure)
該方法是指,在每次交易的時候使自己的資金維持在同樣的比例。
如何設置比例呢?舉例如下:根據過去的交易,10次交易中你獲利的次數是6次;固定比例法的公式如下:(F為比例值)
F = ( P—( 1 —P) )= 0.6 —0.4 = 0.2 or 20%
那麼,你開倉的比例為20%。
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成功比低於0.50,則在該公式下,F <0。也就是說在該公式的使用在於你操作成功比例必須大於0.50。
由於在上述公式里僅僅只考慮了成功比例,沒有考慮盈利的情況,這是不完善的,因此,我們加入盈利的情況後改善的公式如下:
F = ( (A + 1) * P – 1 ) / A 註:A 為盈利比例
假設 A =5 P =0.3 則 F = 0.2
以上的方法,我們稱為KELLY法,它是根據歷史的數據通過一定的公式來推測未來的走勢,但是在實際的交易中收益情況不大可能與歷史的平均水平一致的。
下一篇文章我會為大家提供一個方法以滿足每次交易的獨立性,以及解決從歷史數據得來的平均值方法很難得到最佳開倉率的問題。
方法三:最佳比例法----KELLY的修正法
本方法利用特定的交易方法代替歷史數據方法,以得到最佳交易比例。
在kelly的修正法里假設收益比和成功比在每次交易中是變化的,這是符合日場交易的情景的。它的結論是:每次交易的比例都是獨特的。
在計算中,Kelly修正法有兩種方法:
1、估計計劃的風險和收益。
該方法假設交易者在交易前就估計可能的風險和收益。
案例: 一個交易者買入一份大豆合約,可能有20元的利益和8元的風險損失,且他過去的成功比為0.45,則收益比為: A1 = 20/8=2.5
我們根據成功比再計算收益比:
A = 成功比 * 收益比 — 失敗比 * 1= 0.45 * 2.5 — 0.55 * 1= 0.575
則:f = ((2.5+1)*0.45 —1)/2.5=0.575/2.5= 0.23 or 23%
2、歷史收益法(historic—returns approach)
該方法是通過對一系列的歷史數據的統計歸納出一個最佳方法。
HPR (holding –period return)是指在所選數據期間的收益。
HPR (I) = 1 + F *( -- 收益/數據段內的最大損失)
TWR (terminal wealth relative):最後收益相關值。TWR= (HPR1)*(HPR2)*(HPR3)……*(HPRn)
我們將選擇TWR最大的F值
交易次數 hpr
1 1+f*(--0.25/--0.35)
2 1+f*(--0.35/--0.35)
3 1+f*(+ 0.40/--0.35)
4 1+f*(--0.15/--0.35)
5 1+f*(+ 0.30/--0.35)
TWR :假設 f= 0.1 , 0.25, 0.35, 0.40, 和0.45
則:當 f= 0.1 時 TWR = 1.13
f= 0.25 時 TWR = 1.28
f= 0.35 時 TWR = 1.3108
f= 0.40 時 TWR = 1.33697
f= 0.45 時 TWR = 1.32899
在f= 0.40 時 TWR = 1.33697為最大值,則F取0.40。則在上述的情況下,資金開倉的比例為0.40
以上通過三個方法較系統的介紹了期貨資金開倉的設計方法。作為一個成熟的投資者,他的成功是建立在有效的資金管理上的。無論是普通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在進行金融衍生品投資時,在交易前一定要做好對自有資金的管理設計,使投資始終處於可控范圍內,只有這樣你才能真正的享受金融衍生品給您帶來的巨大收益。
E. 期貨交易可以多賬戶同時操盤,管理賬戶交易嗎
估計只有機構版才有介個功能,不然瞬間有上萬手的單子,操盤手會累死的,而且不建議私人搞第三方軟體來實現你的目的,謹防出來事證券公司不認帳~~
F.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71條
要了解此問題,需要先了解期貨結算機制和流程。簡單的說:
為了防止期貨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必須客戶保證金的封閉流動機制(不被證券)以確保資金有序規范透明流動。因此,監管要求:
1、期貨公司的客戶所存入的保證金需要在銀行開立專戶存管(即為「期貨保證金賬戶」),而不得與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混淆,也不允許兩類賬戶之間有資金流動。
2、由於客戶所做的期貨交易需要進行結算,因此需要在開立一個專用結算賬戶(「期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交易所根據交易扎差情況從該賬戶中劃出/入款項。
3、「保證金賬戶」資金和「結算賬戶」資金都是客戶保證金,兩類賬戶之間可以自由劃轉;但都不得與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賬戶任意進行資金劃轉——至於期貨公司要收的傭金只能通過「專用結算賬戶」劃入其在交易所的「自有資金」賬戶。就可以確保客戶資金封閉流動不被挪用,唯一的流動(收取傭金)也在交易所監控之下確保規范透明。
G. 期貨賬戶如何銷戶
一、客戶辦理銷戶原則上需本人持相關證件通過所在經營單位現場辦理銷戶手續;
二、客戶提出銷戶意願,客服人員應首先核對客戶的身份信息及其他資料等,確認是否為客戶本人;
三、客戶無持倉但尚有資金的,需填寫《銷戶出金單》並確認簽字後到財務部進行出金,然後填寫《銷戶確認書》,
辦理銷戶手續。如是法人企業的,《銷戶出金單》除法定代表人或資金調撥人簽字外,還需加蓋企業公章;《銷
戶確認書》除法定代表人或開戶代理人簽字外,還需加蓋企業公章。客戶出金必須劃入客戶本人或經客戶書面授
權的銀行賬戶。特別說明:客戶賬戶當日平倉無持倉的不能辦理銷戶手續。
四、賬戶上資金為零的客戶,可直接填寫《銷戶確認書》,辦理銷戶手續。
五、無法確認《銷戶確認書》、《銷戶出金單》的簽字真偽的,各經營單位必須通過其他方式如身份證件、影像資料等確認是否為客戶本人。
六、客戶在《銷戶確認書》上簽字後,經營單位的相關人員(如風控員、經辦人等)簽字、經營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將《銷戶確認書》傳真至總部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相關人員在客戶管理系統做銷戶處理。
七、在客戶管理系統中進行銷戶後,總部客服中心將向保證金監控中心提交客戶相關銷戶資料,銷除客戶的交易編碼。
H. 期貨賬戶如何銷戶
客戶辦理銷戶業務前,需認真閱讀《銷戶確認書》並親自填寫,將填好的《銷戶確認書》與身份證的正反面復印件發給開戶的期貨公司,然後等待期貨公司聯系。
I. 期貨市場開戶有什麼條約規定
您好,只要您年滿18歲就可以開期貨賬戶的,沒有啥條約規定哦。
開戶的流程為:一,准備身份證,銀行卡,預約客戶經理,二,選擇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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