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投资公司自有资金买卖期货,投资收益是不是“交易所对账单上的总权益和账面上账户资金余额的差数”
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期货账户是没有税的,如果法人开户是计算到公司收益,税收也是根据公司税收来算,而投资收益是平仓后的权益和初始权益的差值,持仓中的浮动盈亏不在计算内。
⑵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71条
要了解此问题,需要先了解期货结算机制和流程。简单的说:
为了防止期货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必须客户保证金的封闭流动机制(不被证券)以确保资金有序规范透明流动。因此,监管要求:
1、期货公司的客户所存入的保证金需要在银行开立专户存管(即为“期货保证金账户”),而不得与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相混淆,也不允许两类账户之间有资金流动。
2、由于客户所做的期货交易需要进行结算,因此需要在开立一个专用结算账户(“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交易所根据交易扎差情况从该账户中划出/入款项。
3、“保证金账户”资金和“结算账户”资金都是客户保证金,两类账户之间可以自由划转;但都不得与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任意进行资金划转——至于期货公司要收的佣金只能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划入其在交易所的“自有资金”账户。就可以确保客户资金封闭流动不被挪用,唯一的流动(收取佣金)也在交易所监控之下确保规范透明。
⑶ 关于期货公司保证金利息收入的问题
除了手续费收入 保证金利息收入逐渐成为期货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 你说算不算主营业务收入 但是期货公司自有资金的存款利息应该不能算是主营业务收入 毕竟期货公司不是以存款赚钱的
⑷ 我们做期货的钱是打到期货公司里面去了吗
是的,通过银期转账就是转到期货公司账户上了。这个跟炒股票的银证转账是一样的。
另外就是保证金监控中心可查你的资金状况,你的下单软件也可以查询。
⑸ 期货公司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就是期货公司自己的钱,不是客户的钱.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强化了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对期货保证金的归属、存取划转、账户报备、安全监控等作出了强制性规定,明确要求期货公司必须以自有资金缴存结算担保金和结算准备金。
⑹ 在期货交易账户里显示自有资金劣后是啥意思
劣后资金意思是在资金遭到风险的时候,劣后资金将优先偿付风险,在获得收益的时候,他的收益将会在优先级的收益之后支付
⑺ 急!期货法律法规题:某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3亿元,在保证金指定存管银行5亿元,自有资金5000万元,
交易所向期货公司收取保证金 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保证金 这道题问的是客户保证金权益
应该看保证金指定存管银行的资金 另这个账户里面有期货公司自有资金
所以客户保证金应该是 5亿扣掉5000万元 就是4亿5千万
⑻ 期货帐户能否转出全部资金
期货账户不能直接转出全部资金。
导致无法完全出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期货账户有持仓的情况下,资金是不能全部转出的。这是由期货的保证金制度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决定的。有持仓的情况下,可取资金=(可用资金-盯市盈利)*(1-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
2、当日平仓盈利部分不能出金。期货投资者当日平仓盈利在结算完成前不得出金。这个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防范通过对敲等手段转移投资者资金的风险事件。
3、期货账户留底资金。交易时段内实时计算的可用资金和结算时计算的结果之间可能因为计算精度等问题存在细小差异。如果没有设定“留底资金”,投资者按照交易时段的实时计算结果进行全额出金,在结算后就可能会因为过量出金,造成账户轻微穿仓的后果。
4、出金的金额超过期货公司单次出金限额。期货公司一般对客户单次出金有金额限制。
5、不在出入金时间。
(8)期货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扩展阅读:
开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与进行期货交易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财产,能够承担期货交易风险;
(3)有固定的住所;
(4)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
(5)特殊类型、品种开户需具备一定条件或通过相关测试。
开户选择
1、资本充裕、信誉好,如果主要是做商品期货,那么重点要选择对现货有很深研发能力的期货公司,这样的期货公司才能因为对现货的理解,所以能给客户提供最优价值的期货报告。如果是做股指期货的话,可以选择具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实力和规模上都能满足需要;
2、服务器要好,最好是有灾备系统,最好就是和交易所放在一起的服务器,这样的服务器机房的标准能达到A级,投资者交易的速度才能又快又稳。这是关键。
3、通讯联络工具迅捷、先进、服务质量要好要快;
4、能主动向客户提供各种详尽的,有价值的期货市场信息;
5、收取合理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低可以,但是不能太低,这样的期货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保障。只有合理收取手续费的期货公司才能保障研发能力,才能保障服务器一直很好及时升级!
6、客户开户交易之后,能为客户提供后期服务,从下载软件,银期转账以及各种交流会议等。
⑼ 期货公司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存放业务,是什么意思?
问我呢?
我不知道啊、
那么我猜猜吧。
咳咳~ 应该是银行给期货公司提供的存管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的业务。
有什么用呢,银行赚钱啊,因为一旦期货公司把钱放在银行,银行就可以利用这笔钱来赚钱,其实银行只付给期货公司一点点活期利息而已。
银行这个是在扩充自己的资金来源,因为最近放贷制度有所放宽,就是说不愁没人贷款,而是愁没资金。 估计这是小银行,一般的大银行,建行工行农行什么的不是很需要这些钱的。
兴业啊,中信银行的什么的可能需要这样的资金,而且他们还是投资银行,所以他们只要荷包里有点准备金就可以了,有点准备金就可以应付别人来取钱的问题,日常资金来往的资金就有了。然后多的钱,全部可以拿去投资或者放贷~、
⑽ 想问期货公司的会计核算,营业部与总部的核算区别
营业部以具体业务为主,而总部结算之类的业务为主,一般总部的要求会高些。在期货公司从事会计个人认为不是很好的选择。
以下资料供参考: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规范、完善的营业部岗位责任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简称对营业部“四统一”)。
上述规定中要求期货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营业部实行“四统一”,但该办法于2007年4月15日实施以来,至今中国证监会对如何对营业部实行“四统一”管理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这使期货公司如何对营业部进行管理产生困惑,监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也没有明确依据。
现代《辞海》中对“统一”的解释为“使成一体;一致;没有分岐;没有差别”。那么,对营业部“四统一”应如何理解呢?又应如何进行操作呢?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谈一点对营业部“四统一”的理解,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的理解
目前期货行业普遍采用二级结算模式,即期货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结算,期货公司再对客户进行结算。期货公司进行的结算工作由其相关结算部门办理,即在统一的交易结算系统中按客户进行结算,结算后将有关结算结果发往营业部、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客户可通过登录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其交易记录。营业部仅被动地接受结算结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营业部来说不存在结算工作,更谈不上对其结算工作进行管理了。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不如调整为对客户实行统一结算更合适。从广义的结算来说,统一结算还应包括由期货公司总部统一办理交割、质押业务,统一办理与期货交易所对账等工作。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风险管理的理解
为加强风险控制,目前期货公司大都由具体的部门负责风险控制工作,并制定统一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包括分管领导、风险控制部门、营业部的三级风险控制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
营业部风险控制人员受风险控制部门的管理,具体负责一线风险监控工作,直接负责与风险率较高的客户进行联系,负责通知客户及时按要求追加保证金,必要时可采取强制平仓措施。风险控制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对在规定时间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的客户实施强制平仓工作,以免给期货公司造成损失。对重大的风险控制事项,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为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期货公司要按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梳理、分类,对不同风险等级客户采取不同的控制手段。专职风险控制人员业务要熟练,反应要敏捷,操作要准确,反馈要及时。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统一风险控制工作可以理解为:在期货公司统一风险控制制度下,建立分层级的风险控制体系,按分工各尽其责,有效防范可能给期货公司造成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信用风险、人员风险和新业务风险等。
对IB业务客户的风险控制,具体风险控制措施由期货公司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实施,不得授权IB证券营业部人员办理。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资金调拨的理解
营业部资金包括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两部分,分别存放于营业部要开立的保证金存管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中。
对自有资金而言,营业部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需要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进行核算并纳税,这就需要有一定额度的周转资金,这部分资金由期货公司总部按一定的标准拨至营业部,由营业部按期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与支配。从这个意义上讲,统一资金调拨是指按照期货公司财务制度将资金在总部与营业部之间进行调拨,而不是由总部办理应由营业部直接支付的款项,营业部支付款项依据其实际需要自行办理。
对客户资金而言,目前大部分客户通过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办理出入金业务,这种方式通过期货公司总部一个银行账户办理,达到了将资金即时集中的效果,但增加了会计核算工作量,因为一笔资金要在总部和营业部分别记账。对通过汇款方式办理的入金,有的期货公司通过总部办理,有的通过营业部办理,但大部分期货公司从加强控制的角度出发,不允许营业部自行办理客户出金业务,而由期货公司总部集中办理。从方便客户、应对突发事件、降低汇款成本、简化会计核算的角度看,由营业部直接办理出金应该是可行的。至于办法规定的“统一资金调拨”,是否允许这种方式,不得而知。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理解
1.如何实现对营业部的统一财务管理
要实现对营业部的统一财务管理,首先期货公司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其次总部和营业部要予以严格执行,不能出现政令不一的现象。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纳税管理、财务人员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营业部要按期货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要明确营业部既是经营主体,还是财务管理主体。营业部负责人要对营业部的会计工作负责。营业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务印鉴及银行密钥的管理,根据相互牵制原则,分配管理权限,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营业部负责人要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正确处理开展经营与财务监督的关系。
期货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营业部进行检查、监督,保障财务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如何实现对营业部的统一会计核算
对于如何进行统一会计核算,不同的期货公司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第一种方式:期货公司将总部与营业部纳入一套账进行核算,营业部作为内部部门进行核算,不作为一个独立核算主体,需要营业部报表时,再根据有关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编制。
第二种方式:期货公司将营业部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但会计核算工作集中在总部统一办理,营业部仅留有少量的备用金,定期进行报账。由于营业部与总部在不同地点办公,单据传递费时费力。
第三种方式:期货公司将营业部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按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营业部现场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具体负责有关财务事项的经办工作,由总部财务人员通过网络办公方式,实现远程复核、监督,保障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这样可以使营业部的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联系起来,更有利于营业部的管理。当然,对经营规模大、会计核算量大的营业部,可配备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营业部现场实现经办、复核的内部牵制机制。
笔者认为,第二、第三种方式都可以说实现了“统一会计核算”,但从管理效果来分析,第三种方式更好。
对营业部“四统一”,其实质就是按统一要求管理营业部,对所有营业部的管理保持制度的“一致性”。由于对营业部“四统一”提出的背景已经时过境迁,有许多情况如客户通知方式、出入金方式、营业部的经营规模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在期货行业良性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建议相关部门顺势厘清对营业部“四统一”的要求和标准。